正文 第53章 社會生活與文化記憶(8)(2 / 3)

自1935年到1948年,除因淪陷時期被迫中斷外,上海市政府一直積極舉辦集團結婚。直到商辦集團結婚服務社發展成熟,政府從環境、經濟等多方麵考慮才逐步退出集團結婚主辦者行列,這正是集團結婚強大生命力的表現。抗戰前,短短三年舉辦了13次集團結婚典禮,平均一年4次,舉辦之頻繁為世人關注。戰後,政府更多的進行集團結婚的監督、管理工作,親力主辦的典禮並不多,三年內市政府隻舉辦了7次。但在上海廣大鄉村,政府仍是主要的主辦者。1946年,地處上海市郊較為偏僻的上海市第三十一區(浦東高橋)製定集團結婚簡則,⑩報市政府批準後施行,自1947年1月1日第一屆舉辦成功後,以每月一次的高頻率施行,並視結婚者的多寡臨時擇期舉行典禮,到1949年1月,高橋區已舉辦14屆集團結婚典禮。為滿足地處更為偏遠的高行鎮保民參加集團結婚的需要,高橋區又向市民政局申請增設高行鎮一處為舉辦集團結婚典禮地點,從第15屆起,與高橋區區公所分上下午同日舉行典禮。集團結婚已不僅僅是市區的專利,而是從市區走向郊區、鄉鎮,真正實現了市政府以此為示範,達到普遍化的目的。

2.集團結婚參加者情況

從參加集團結婚者的籍貫來看,江浙籍及上海本地人約占80%,這主要是與地理位置有關,江浙離上海較近、移民較多在集團結婚的參加者中也得到了反映,廣東籍人也占較大比例,這不僅是因為上海的廣東移民較多,而且也與廣東開埠較早、風氣較為開化相關。以首屆集團結婚參加人為例,男女不同省的2l對,占總數的37%,同一省的也往往來自不同地區。[6]婚姻圈的擴大不僅有利於血統的改進和人口素質的提高。同時,也對各地文化交流和上海習俗演變產生積極影響。

由表4可知,集團結婚的參加者以21—25歲居多,抗戰前還有很多參加者年齡在17到20歲之間,抗戰後,這一年齡段的人數明顯減少。與傳統婚禮中男女年齡僅十五六歲相比,可說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同時也使民法第980條“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不得結婚”的條文得以貫徹。

集團結婚舉辦的第一年就有788人參加,當年上海華界男婚女嫁數共6461人,[8](p.134)參加集團結婚的人數占到了12.2%,1936年這一比例上升為22.8%。如果加上各種同鄉會以及廠礦、企業等等舉辦的集團結婚,以集團形式舉辦婚禮的比例將會更高。

四、變俗與變政:集團結婚的社會效應始於20世紀30年代的集團結婚,對於促進社會風氣的流變起到重要作用,也構成了上海現代化進程的一個縮影。其儉約、文明而又不失隆重、莊嚴的做法在上海大獲成功,引起廣泛的社會反響。

第一,政府以集團結婚為示範,促成婚儀的革新及社會風氣的流變,“變俗以變政”。上海自開埠以來,現代化設施日益建立,商業日趨發達,人口日增,身為彈丸之地,卻“富商大賈,雲集麟從,以佻達為風流,以奢豪為能事。”[9](p.140)奢侈作風不僅在社會上層中流行,更彌漫在各個階層人們的生活中。在婚禮中傾其所有,甚至舉債成婚的事例屢見不鮮。1930年,上海市政府曾對上海140戶農家進行了詳細調查,96家舉債者中有45家為婚喪費用而舉債,占舉債總家數的47%。[10]為婚嫁負上沉重的債務早已成了普通人家公開的秘密。上海各地的地方誌中也對婚禮的奢華進行了更為形象的描述,婚嫁時“爭索聘禮,簪必金珠,衣必錦繡,笙蕭鼓樂,結彩張燈,鄰裏親族筵宴累日”。[11](p.12)奢侈、靡費的婚禮不僅是社會風氣澆漓的反映,亦是普通人家的沉重負擔之一,日益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社會呼籲四起,時人多已認識到婚嫁無益之費最多,各種促使婚嫁禮儀由奢趨儉的主張紛紛出現,當時的報紙上不時登載有時人踐行儉約婚嫁的事例。

在這樣的環境下,身處風俗改革領導者的政府再也不能熟視無睹,更何況政府一向認為“要知道原文發表在《華東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6期開曆史先河的上海女子體育運動對社會風氣的影響劉媛劉合成1944年9月8日,軍委會致電中國駐英海軍武官周應聰:“美允租艦8艘與我參戰,擬援例向英要求租艦參戰,希即提出試行交涉。”經過周應聰與英方的反複磋商,1945年1月英國同意贈送1艘護衛艦(“伏波”號)給中國。為了與美國爭奪戰後對中國海軍的影響力,英國在4月決定再次向中國贈送1艘7500噸的輕巡洋艦(“重慶”號)、2艘750噸的潛艇(後因故取消)和8艘28噸的巡邏艇,並租借1艘1000噸的驅逐艦(“靈甫”號)。8月15日,赴英受訓學員領隊官周憲章與英海軍部就接艦官兵的總人數及訓練期程等達成共識,隨即電告軍委會。海軍官兵選派委員從1944年lO月先後招考了1000人組成“赴英接艦參戰學兵總隊”。第一批的90名士兵中有青年學生兵46人,其中交大同學有趙達玲、陳君實、秦文基、孟昭華、金邦彥、王淮、杜逢南、周大維、劉行德9人。第一批赴英官兵負責接收“伏波”號護衛艦,於1945年4月抵達普利茅斯軍港受訓。1945年5月下旬,海軍官兵選派委員會開始招考第二批赴英接艦海軍學兵。第二批的214名士兵全部為青年學生,當時交通大學共有36人報名,其中自瑞庭、宋開基、郭偉智、祁延爽、陳餘德、楊芳茂、張純正、龔瑞麟、吳思莊9人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