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912年~公元1949年)
晚清至民國時期,長年戰亂,各種工藝美術在總體上出現嚴重衰敗的景象。在這短短的幾十年間,人們的衣飾發生了極大的變化,特別是城鄉之間產生了巨大的差別。在城市中,國外的各式新型服飾受到人們的歡迎。中國的許多傳統觀念都遭到否定,特別是大都市的男女青年都爭相崇洋,各種首飾製品也迅速洋化。而在小城鎮和農村以及一些偏遠地區仍保留著一些中國傳統的風俗習慣。
從二十世紀二十年代中期起,女裝中的一種新式服裝——旗袍誕生了,到了二十年代末,旗袍在製作上開始收腰,變得十分合體。由於受西方的影響婦女的整體裝束顯得十分簡潔方便,再配以小巧的飾物,使女子更加清秀典雅。
一、極為簡約的頭飾
晚清時期,除了滿族女子的兩把頭、大拉翅外,漢族婦女則一改以往的高髻而多梳平髻,喜戴黑絨布帽和遮眉勒,發型低矮而體貼,更有一種低眉順眼的含蓄氣質。以往用來固定和裝飾高髻的各式步搖、花鈿、簪釵等重要頭飾已逐漸失去它原有的作用,簪釵在鄉村婦女中仍有使用,而在城市中則從此消寂。1898年,一個外國攝影家所拍攝的一幅照片《女孩與鏡子》中,那時女子的頭飾已經極其簡單了,幾乎沒有任何首飾。
到了民國時期,民間女性的發式也有一些基本固定的格式,一個女子由童年到少年,未婚到結婚,由青年到中年以至老年,這些年齡的變遷都能從發式上看出來。一般的女童頭上總是紮著個小辮,到了夏天則可將兩個小辮盤卷起來,成了兩個“抓髻”,很像古代時小侍女的形象。女孩子們到了十歲左右就開始改梳成一個大辮子拖在背後,這種發型一直維持到結婚之日。姑娘結婚的那一天,上轎之前,請親人改發型,這是一項重要的內容。拆開大辮子,盤成一個橢圓形的纂兒,從此就再也不能梳大辮子,這也是宣稱,這個姑娘從此就是一個少婦了。編了纂兒的發髻用一個發網或發罩罩上,再別上一兩枝發簪,插花戴鈿,自有一番風韻,發罩與簪成為頭飾中僅有的裝飾。這種結婚挽纂兒的風俗實行得比較嚴格,特別是南方蘇杭等地的已婚婦女,從背麵看去,頭上插簪戴鈿,美麗迷人。
而中原地區的已婚婦女,腦後挽著發髻,額前發際多戴著一條由清代遮勒眉發展而來的黑色頭箍。這種頭箍夏天用黑絲絨做成,冬天富貴人家的女子用貂皮覆額。頭箍的作用既可以驅風避寒,又可以遮蓋上年紀婦女發際前的不美觀,非常實用。當時頭箍的式樣極為豐富,可隨意在這條黑布上加綴或多或少的各類首飾,如複雜的可以綴兩到三排大小不一的金銀珠翠,簡單的則在發箍正中點綴一件美麗的花鈿或玉飾。
到了四十年代有些姑娘剪去了長辮梳短發,一到結婚,仍要蓄發挽纂兒,挽不成發髻狀的也要做成一個纂兒的樣子來表示一下。在女子的成長過程中,發式雖有不同,但卻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大家都留著較密並剪得很齊的覆額發,稱作“劉海兒”,也叫“房簷兒”。民國時期,城市裏的時髦女性,在二十年代時興剪發的時候,把頭發剪得極短,較長些的則以緞帶將頭發紮起,或以珠寶翠石和鮮花織成發箍,這在當時成為一種風尚。三十年代的女子又多時興卷發,特別是大城市的婦女,卷發更是一種時尚,以前的幾種還有簪的影子,卷發的時興則完完全全拋棄了以前的各種發髻首飾,代之以各種發卡、絲製緞帶之類。但在那些相對偏遠的地區如貴州、閩南等地,由於地理原因形成了與大都市的隔絕與閉塞,發飾至今仍保持著明代的風俗。
二、仍舊興盛的簪花風俗
民國時期,簪花的習俗仍十分盛行。北方婦女也素有佩花的習俗,北方地區插花之風一直興盛。在《舊都文物略》中說:“彼時旗漢婦女戴花成為風習,其中尤以梳旗頭之婦女最喜色彩鮮豔、花樣新奇的人造花。”這種極大的花飾需求使旗人聚集的北京成為全國簪花業最興盛的地區。有人說,天下絹花出北京,而北京的絹花則出於崇文門的花市大街。
談到花市,即指現今北京市崇文區的一條大街,名為“花市”。它在清朝乾隆中晚期因專門買賣各種假花、鮮花而著名。當時花市大街是北京的五大廟會之一,每月逢四、十四、二十四開市,包括火神廟附近都熱鬧非凡。花市又有“東花市”、“西花市”之分。東花市一帶以生產假花為主,有很多生產假花的作坊。鮮花及樹苗則在西花市。到了民國時期,這裏生產的各種假花不僅遠銷國內的蘇杭,很多外國人也讚之為“京花”,並爭作帽飾。在熱鬧的花市上,京津兩地的官宦國戚聯襟,巨商富賈遍布,梨園密集。花的色彩也是根據主顧的喜好具體而定。如東北人偏重富麗的金黃、杏黃;西北、蒙古族人注重花的吉祥寓意,不求仿真,花形簡單古樸,喜粗獷濃重具有草原色彩的深粉、老綠;而江南人則偏愛清麗明快的蔥綠、水藍、草白和淺粉的清淡色彩。無論何花何色,到了花市均可以得到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