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是解決危機的最好方法。
——邁克爾·裏傑斯特
事前預防,防患於未然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以及利益群體的多元化,領導活動的時空跨度越來越大,個體中的參變量越來越多,領導對象的構成也越來越複雜。因此,在領導活動中產生一些突發、危急和棘手事件並因此使組織陷入危機,在政治、經濟、軍事等各個領域,是難免的。正因為如此,如何成功地處理突發事件和危機是每位領導人不能回避的問題,也是每位領導人必須正視的挑戰。處理突發事件和危機,要有高超的領導藝術,所以,領導人的任務,就是要在偶然性中發現必然性,在危機中發現有利因素,把握突發事件發生的規律性,掌握處理突發性事件和危機的方法與藝術,盡力避免突發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並且能夠緩解矛盾,變害為利,推動組織的健康發展。
現在的時代,物質高度文明,社會生活安定,人們不需要為最基本的生存問題而發愁了。然而,誰也保證不了在風和日麗的春天,不能響起晴空霹靂。因此,領導者時時要有憂患意識,做到“居安思危,有備無患”。
美國斯坦福大學心理學專家詹巴鬥曾做過這樣一項試驗。
他找來兩輛一模一樣的汽車,一輛停在比較雜亂的街區,一輛停在中產階級社區。他把停在雜亂街區的那一輛車的車牌摘掉,車頂打開,結果一天之內就被人偷走了。而擺在中產階級社區的那一輛過了一個星期也安然無恙。後來,詹巴鬥用錘子把這輛車的玻璃敲了個大洞,結果,僅僅過了幾個小時,它就不見了。
政治學家威爾遜和犯罪學家凱琳依托這項試驗,提出了破窗理論。這一理論認為:如果有人打壞了一個建築物的窗戶玻璃,而這扇窗戶又未得到及時維修,別人就可能受到暗示性的縱容去打爛更多的窗戶玻璃。久而久之,這些破窗戶就給人造成一種無序的感覺。那麼在這種公眾麻木不仁的氛圍中,犯罪就會滋生和蔓延。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經常可以發現這樣一些現象:一個人帶頭摘取商店門口擺放的鮮花,其他人就群起而效仿,將數個花籃中的鮮花一搶而空;桌上的財物、敞開的大門,可能使本無貪念的人心生貪念;有的員工工作中違反程序,還稱“××都是這樣幹的!”或者“上次就是這樣做的”;對於違反公司程序或廉政規定的行為,有關組織沒有進行嚴肅處理,沒有引起員工的重視,從而使類似行為再次發生甚至多次重複發生;
對於工作不講求成本效益的行為,有關領導不以為然,使員工的浪費行為得不到糾正,反而日趨嚴重破窗理論在社會管理和企業管理中給我們的啟示是:必須及時修好“第一個被打碎的玻璃窗”。我們中國有句成語叫“防微杜漸”,說的正是這個道理。
時任紐約市交通警察局長的布拉頓受到破窗理論的啟發,他在給《法律與政策》雜誌寫的一篇文章中談到:“地鐵無序和地鐵犯罪在80年代後期開始蔓延。那些長期逃票的、違反交通規則的、無家可歸的、罵街的、站台上非法推銷的、牆壁上塗鴉的所有這些加在一起,使得整個地鐵裏彌漫著一種無序的空氣。我相信,這種無序就是不斷上升的搶劫犯罪率的一個關鍵動因。因為那些偶然性的犯罪,包括一些躁動的青少年,把地鐵完全看成可以為所欲為、無法無天的場所。”
布拉頓采取的措施是號召所有的交警認真推進有關“生活質量”的法律,他以破窗理論為師,雖然地鐵站的重大刑案不斷增加,他卻全力打擊逃票。結果發現,每7名逃票者兼嫌疑犯中,就有一名是通緝犯;每20名逃票者兼嫌疑犯中,就有一名攜帶武器。結果,從抓逃票開始,地鐵站的犯罪率竟然開始下降,治安大幅好轉。
1994年1月,布拉頓被任命為紐約市的警察局長,就是因為他對破窗理論的出色闡釋。布拉頓開始把這一理論推廣到紐約的每一條街道、每一個角落。他指出,這些小奸小惡正是暴力犯罪的引爆點。針對這些看來微小,卻有象征意義的犯罪行動大力整頓,結果帶來了很大的效果。
馬裏蘭大學政策研究專家沙爾曼感慨地說;“警局的最高領導居然要關心街頭那些‘毛毛雨’犯罪,這在紐約市是史無前例的,甚至在美國絕大多數警察局也是史無前例的。”
在破窗理論的指導下,紐約市的治安大幅好轉,甚至成為全美大都會中治安最好的城市之一。
破窗理論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及反腐敗中的應用意義是顯而易見的,在企業管理中也有重要的借鑒作用。
在日本,有一種稱作“紅牌作戰”的質量管理活動。清理,即清楚地區分要與不要的東西,找出需要改善的事、地、物。整頓,即將不要的東西貼上“紅牌”,將需要改善的事、地、物以“紅牌”標示。清掃,即有油汙、不清潔的設備貼上“紅牌”,藏汙納垢的辦公室死角貼上“紅牌”,辦公室、生產現場不該出現的東西貼上紅牌。清潔,即減少“紅牌”的數量。修養,即有人繼續增加“紅牌”,有人努力減少“紅牌”。“紅牌作戰”的目的是,借助這一活動,讓工作場所變得整潔,塑造舒適的工作環境,進而養成企業成員有講究地做事的心態,久而久之成了習慣,大家遵守規則,認真工作。
許多人認為,這樣做太簡單,芝麻小事,沒什麼意義,而且勞師動眾,沒有必要。但是,一個企業產品質量是否有保障的一個重要標誌,就是生產現場是否整潔。這應該是破窗理論比較直觀的一個體現。
公司對員工中發生的“小奸小惡”行為,要引起充分的重視,“小題大做”,加重處罰力度,嚴肅公司法紀,這樣才能防止有人效仿,積重難返。特別是對違反公司核心理念的行為要嚴肅查處,絕不姑息養奸。
美國有一家以極少炒員工著稱的公司,一天,資深熟手車工傑瑞為了趕在中午休息之前完成2/3的零件,在切割台上工作了一會兒之後,就把切割刀前的防護擋板卸下放在一旁,沒有防護擋板,安放收取起加工零件來更方便更快捷。大約過了一個多小時,傑瑞的舉動被無意間走進車間巡視的主管逮了個正著。主管大發雷霆,除了目視著傑瑞立即將防護板裝上之外,又站在那裏控製不住地大聲訓斥了半天,並聲稱要作廢傑瑞一整天的工作量。事到此時,傑瑞以為結束了,沒想到,第二天一上班,有人通知傑瑞去見老板。在那間傑瑞受過好多次鼓勵和表彰的不規則形狀的總裁室,傑瑞聽到了要將他辭退的處罰通知。總裁說:“身為老員工,你應該比任何人都明白安全對於公司意味著什麼。你今天少完成了零件,少實現了利潤,公司可以換個人換個時間把它們補回來,可你一旦發生事故失去健康乃至生命,那是公司永遠都補償不起的。”離開公司那天,傑瑞流淚了,工作了幾年時間,傑瑞有過風光,也有過不盡人意的地方,但公司從沒有人對他說不行。可這一次不同,傑瑞知道,他這次碰到的是公司靈魂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