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索隱】《戰國策》作“說秦王後弟陽泉君”也。
〔2〕【索隱】以此為一句。子謂養之為子也。然欲分“立以為適”作上句,“而子之夫在則尊重”作下句,意亦通。
〔3〕【索隱】間音閑。
呂不韋取邯鄲諸姬絕好善舞〔1〕者與居,知有身。子楚從不韋飲,見而說之,因起為壽,請之。呂不韋怒,念業已破家為子楚,欲以釣奇,〔2〕乃遂獻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時,〔3〕生子政。子楚遂立姬為夫人。
〔1〕【索隱】言其姿容絕美而又善舞也。
〔2〕【索隱】釣者,以取魚喻也。奇即上雲“此奇貨可居”也。
〔3〕【集解】徐廣曰:“期,十二月也。”【索隱】徐廣雲“十二月也”。譙周雲“人十月生,此過二月,故雲‘大期’”,蓋當然也。既雲自匿有娠,則生政固當逾常期也。
秦昭王五十年,使王圍邯鄲,急,趙欲殺子楚。子楚與呂不韋謀,行金六百斤予守者吏,得脫,亡赴秦軍,遂以得歸。趙欲殺子楚妻子,子楚夫人趙豪家女也,得匿,以故母子竟得活。秦昭王五十六年,薨,太子安國君立為王,華陽夫人為王後,子楚為太子。趙亦奉子楚夫人及子政歸秦。
秦王立一年,薨,諡為孝文王。太子子楚代立,是為莊襄王。莊襄王所母華陽後為華陽太後,真母夏姬尊以為夏太後。莊襄王元年,以呂不韋為丞相,〔1〕封為文信侯,食河南洛陽〔2〕十萬戶。
〔1〕【索隱】下文“尊為相國”。案:《百官表》曰:“皆秦官,金印紫綬,掌承天子助理萬機。秦置左右,高帝置一,後又更名相國,哀帝時更名大司徒。”
〔2〕【索隱】《戰國策》曰“食藍田十二縣”。而《秦本紀》莊襄王元年初置三川郡,《地理誌》高祖更名河南。此秦代而曰“河南”者,《史記》後作,據漢郡而言之耳。
莊襄王即位三年,薨,太子政立為王,〔1〕尊呂不韋為相國,號稱“仲父”。〔2〕秦王年少,太後時時竊私通呂不韋。不韋家僮萬人。
〔1〕【集解】徐廣曰:“時年十三。”
〔2〕【正義】仲,中也,次父也。蓋效齊桓公以管仲為仲父。
當是時,魏有信陵君,〔1〕楚有春申君,趙有平原君,齊有孟嚐君,〔2〕皆下士喜賓客以相傾。呂不韋以秦之強,羞不如,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是時諸侯多辯士,如荀卿之徒,著書布天下。呂不韋乃使其客人人著所聞,集論以為八覽、六論、十二紀,二十餘萬言。〔3〕以為備天地萬物古今之事,號曰《呂氏春秋》。布鹹陽〔4〕市門,懸千金其上,延諸侯遊士賓客有能增損一字者予千金。
〔1〕【正義】年表雲秦昭王五十六年,平原君卒;始皇四年,信陵君死;始皇九年,李園殺春申君。孟嚐君當秦昭王二十四年已後而卒,最早。
〔2〕【索隱】按:王劭雲:“孟嚐、春申死已久。”據表及傳,孟嚐、平原死稍在前。信陵將五國兵攻秦河外,正當在莊襄王時,不韋已為相。又春申與不韋並時,各相向十餘年,不得言死之久矣。
〔3〕【索隱】八覽者,《有始》《孝行》《慎大》《先識》《審分》《審應》《離俗》《時君》也。六論者,《開春》《慎行》《貴直》《不苟》《以順》《士容》也。十二紀者,記十二月也,其書有《孟春》等紀。二十餘萬言,二十六卷也。
〔4〕索隱:《地理誌》右扶風渭城縣,故鹹陽,高帝更名新城,景帝更名渭城。案:鹹訓皆,其地在渭水之北,北阪之南,水北曰陽,山南亦曰陽,皆在二者之陽也。
始皇帝益壯,太後淫不止。呂不韋恐覺禍及己,乃私求大陰人嫪毐以為舍人,時縱倡樂,使毐以其陰關桐輪而行,〔1〕令太後聞之,以啖太後。太後聞,果欲私得之。呂不韋乃進嫪毐,詐令人以腐罪〔2〕告之。不韋又陰謂太後曰:“可事詐腐,則得給事中。”太後乃陰厚賜主腐者吏,詐論之,拔其須眉為宦者,遂得侍太後。太後私與通,絕愛之。有身,太後恐人知之,詐卜當避時,徙宮居雍。〔3〕嫪毐常從,賞賜甚厚,事皆決於嫪毐。嫪毐家僮數千人,諸客求宦為嫪毐舍人千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