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什麼不死?(1 / 3)

“什麼?你說什麼?”GIGS’Livehouse裏燈光昏暗,男人女人,中國人外國人都在台上歌手聲嘶力竭的怒吼中忘情地撞在一起。有人叫,有人哭,有人舉著酒瓶子到處灑水,有人連鞋子也飛了出來。

這叫做POGO,在搖滾演出裏最經常出現的場麵,人們不分男女不分種族用熱情到暴烈的肢體動作互相接觸,彼此體會音樂、酒精乃至毒品給自己帶來的興奮和躁動。

“我說,你躲開一點,別被他們撞飛了。”陳理一手拎著酒瓶子,一手伸過來拉我,“你是不是第一次來這種地方?”

“以前也去過midi音樂節,去過一些LIVEHOUSE,隻是沒有去到這樣的地下搖滾酒吧。沒有看過這麼擁擠昏暗的場麵。”

“MIDI。”他笑,小口喝了一口冰啤酒,“以前我曾經去過,好像朝聖一樣。全場所有人都陷入癲狂,結束以後發現衣服撕破了,鞋也丟了,渾身青紫,但還是很HIGH,還要興高采烈地去吃燒烤喝啤酒。”

“你保護點嗓子,那麼冰的東西,別喝那麼快。”我皺眉看著他灌掉大半瓶喜力,“後天就比賽了。”

“這分寸我還掌握得了。”他說,“一轉眼,我來北京那麼久了,居然一次這樣的演出都沒有好好地看過,第一次看,居然是和你。”

“我也想不到會和你來看這麼一場演出。”

“你不怕我害你?”他借著綠色的燈光看我,笑得詭異。

“你連SHAY都下不去手,還害我?”我斜眼看他,其實有點心虛。

他靠在身邊的牆上,隨著狂躁地音樂抖動身體,眼神和燈光一樣變得迷離:“對啊,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我不是出了名的扮豬吃老虎嗎?”

“所以你帶我來看這場演出,就是為了向我申明你自己的感情很困惑嗎?我又不是兼職知心大姐姐。”我撇嘴。

“下麵的一個樂隊沒那麼噪了。”他示意我看台上,前一個樂隊的表表演已經結束,收拾好樂器和線,下一個樂隊正在台子上整理。舞台上燈光昏暗,依稀隻能看清楚幾個背影和不很清楚的麵部輪廓。

“什麼樂隊?你認識嗎?”我問。北京的地下音樂圈子我實在不熟。

“CLODDREAM。你也可以叫他們為:冷卻的理想。”他又弄來一瓶酒。

“你熟人?”

他抬了一下唇角,沒有做聲。

過了有5分鍾,在台上響電吉他起試音的聲音時候,他才小聲地說:“這是秦寒的樂隊。”

“秦寒?你的那位……表哥?”我費了半天勁,才生生地把口中要吐出的“男朋友”三個字換成了“表哥”。

“對。”他簡單的肯定,“這是他們正式組隊以後第一次演出,他們簽了唐納剛組的獨立廠牌*,也許會出一張單曲。”

“唐納她不是懷孕了嗎?怎麼有時間……”我說出自己的疑問。

“可能是因為之前生活習慣不好,孩子查出來是先天畸形,早前已經結束妊娠了。所以有好幾場比賽她沒有到場。丁大小姐為了安慰她,和她合資做了這個公司,轉移她的注意力。”

“沒想到你那裏那麼多料。”

他麵無表情:“秦寒說的。”

“那他們樂隊的主唱……”

“不是我。”他聳肩,“我的嗓子和他們的不搭。”

終於開場,舞台背後的燈光大亮。

站在舞台正中的是雙主唱的陣容——還記得橡皮馬組合嗎?因為同誌疑雲和公司高層買榜事件陷入低穀的四人組合。

雙主唱是橡皮馬裏的兩個人:路銘和原來的隊長郝恒。

我趕緊睜大眼睛四下細看,感情這個COLDDREAM就是加了兩個新人改頭換麵的RUBBER-HORSE啊!

原來走公主路線的梁亮挎著一把粉色貝司彈得似模似樣,書生氣的柯鴻鼻梁上架著黑框眼鏡在拿著鼓刷在架子鼓麵上掃的嫻熟。

至於秦寒,雖然年紀稍長,但作為主音吉他技術不是蓋的,另外還有一個帶著帽子的鍵盤手躲在陰暗的角落,看不清楚臉。

“我一直在想傳說跟孫凡毅走掉的RH怎麼到現在都沒有動作,感情一直默默地練技術準備全新複出啊。不過養一個樂隊不容易。”我說,“組合還稍微好些,他們人又那麼多,以後商演代言都夠麻煩。不過他們複出的第一個演出怎麼那麼低調?RH的fans們等他們複出已經等了好久了。”

“他們消失了半年,很多粉絲都流失了,再加上為了避開現在最紅火的選秀的風頭,才選現在試水。樂隊的定位是英式搖滾,想要在搖滾圈,在音樂上獲得肯定,靠FANS反而落人口實。那些所謂的音樂人討厭包裝出來的商業偶像,討厭選秀出來的歌手又不是一天兩天了。”陳理聳肩,“孫凡毅現在也是*的合夥人,不過算幕後吧。”

“原來是這樣。這個圈子真是小,轉來轉去混在一起的還是同一批人。”我說,“RH之前一度人氣和Shine不相上下,吸引的小女生非常多。不知道這個COLDDREAM會怎麼樣。”

“至少相貌和年紀上贏了。”陳理笑,“6個都算標準的好看樣貌,除了秦寒,其他都不到25歲。”

“也許吧,但是Shine的地位還是在那裏。”

“你也和尹維一樣那麼崇拜Shine嗎?”陳理看我,表情奇怪。

“為什麼這麼問?”

“他對Shine的感情有點怪,一方麵讓人覺得他真的很尊敬他們,一方麵又覺得他表現出一種和Shine有千絲萬縷聯係的氣場,即使實際上Shine裏麵的人他一個都不認識。”

“你想從我這裏知道什麼?”

“隻是覺得這個世界喜歡Shine的人未免太多,他們真是值得嗎?每次演唱會上,頒獎禮上的那句‘搖滾不死’,是他們喊得起的嗎?”他麵露不屑的神色。

Shine做的不是搖滾是流行,誰都知道,SPOT一直把他們定位為最流行的搖滾樂隊推廣,隻是一種包裝手段,也沒有什麼實質性的錯誤。

“他們愛說就說去咯,明白的人自己心裏自然有數。”我聳肩。

“可是搖滾圈一直非常鄙視Shine。”陳理像是故意挑釁。

“那你不覺得把音樂劃圈子本來就是很沒有意義的事情嗎?也許一首曲子可以有這樣或者那樣的,或者搖滾,或者流行,或者民謠,不代表做音樂的人就應該這樣被定性。自己縮在自己的圈子裏才是小家子氣吧。至少Shine嚐試了POP,也嚐試過FOLK,至於搖不搖滾,並非幾個‘圈內人’可以說了算的。我也不認為Shine就搖滾了,但他們後期嚐試去做,去介紹給聽者的一些實驗性的音樂類型也不失為一種創新。”

“比鬥嘴我說不過你,求饒了。”他攤手,“後天的比賽,我還真沒什麼把握。我曾經是個憤怒的搖滾青年,可我的嗓子並不能演繹出搖滾的味道。”

“又回到老話題。搖滾究竟該是什麼味道呢?和原唱一樣就是搖滾的味道嗎?人為的把搖滾劃定範圍才是為搖滾自掘墳墓的行為吧。隻有不斷增加新的血液,才能讓搖滾真正不死。就像你這樣的唱腔來唱搖滾,也會有獨特的味道。”

“尹維他……不知道準備的如何……”他像是在問我,更像是在自己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