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貫注我心之精神(3)(1 / 2)

以上的討論,好像全不曾顧到“民族的信心”的一個原來問題。這是因為子固先生的來論,剝除了一些動了感情的話,實在隻說了一個“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老方案,所以我要指出這個方案的“一半”是行不通的: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等等並不是“維係並且引導我們民族向上的固有文化”,他們不過是人類共有的幾個理想,如果沒有作法,沒有熱力,隻是一些空名詞而已。這些好名詞的存在並不曾挽救或阻止“八股,小腳,太監,姨太太,貞節牌坊,地獄的監牢,夾棍板子的法庭”的存在。這些八股,小腳等等“固有文化”的崩潰,也全不是程顥,朱熹,顧亭林,戴東原等等聖賢的功績,乃是“與歐美文化接觸”之後,那科學工業造成的新文化叫我們相形之下太難堪了,這些東方文明的罪孽方才逐漸崩潰的。我要指出:我們民族這七八十年來與歐美文化接觸的結果,雖然還不曾學到那個整個的科學工業的文明,(可憐丁文江,翁文灝,顏任光諸位先生都還是四十多歲的少年,他們的工作剛開始哩!)究竟已替我們的祖宗消除了無數的罪孽,打倒了“小腳,八股,太監,五世同居的大家庭,貞節牌坊,地獄活現的監獄,夾棍板子的法庭”的一大部分或一小部分。這都是我們的“數不清的聖賢天才”從來不曾指摘譏彈的;這都是“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的固有文化從來不曾“引導向上”的。這些祖宗罪孽的崩潰,固然大部分是歐美文明的恩賜,同時也可以表示我們在這七八十年中至少也還做到了這些消極的進步。子固先生說我們在這七八十年中“走入迷途,墮落下去”,這真是無稽的誣告!中國民族在這七八十年中何嚐“墮落”?在幾十年之中,廢除了三千年的太監,一千年的小腳,六百年的八股,五千年的酷刑,這是“向上”,不是墮落!

不過我們的“向上”還不夠,努力還不夠。八股廢止至今不過三十年,八股的訓練還存在大多數老而不死的人的心靈裏,還間接直接的傳授到我們的無數的青年人的腦筋裏。今日還是一個大家做八股的中國,雖然題目換了。小腳逐漸絕跡了,夾棍板子,砍頭碎剮廢止了,但裹小腳的殘酷心理,上夾棍打屁股的野蠻心理,都還存在無數老少人們的心靈裏。今日還是一個殘忍野蠻的中國,所以始終還不曾走上法治的路,更談不到仁愛和平了。

所以我十分誠摯的對全國人說:我們今日還要反省,還要閉門思過,還要認清祖宗和我們自己的罪孽深重,決不是這樣淺薄的“與歐美文化接觸”就可以脫胎換骨的。我們要認清那個容忍擁戴“小腳,八股,太監,姨太太,駢文,律詩,五世同居的大家庭,貞節牌坊,地獄的監牢,夾棍板子的法庭”到幾千幾百年之久的固有文化,是不足迷戀的,是不能引我們向上的。那裏麵浮沉著的幾個聖賢豪傑,其中當然有值得我們崇敬的人,但那幾十顆星兒終究照不亮那滿天的黑暗。我們的光榮的文化不在過去,是在將來,是在那掃清了祖宗的罪孽之後重新改造出來的文化。替祖國消除罪孽,替子孫建立文明,這是我們人人的責任。古代哲人曾參說的最好: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

先明白了“任重而道遠”的艱難,自然不輕易灰心失望了。凡是輕易灰心失望的人,都隻是不曾認清他挑的是一個百斤的重擔,走的是一條萬裏的長路。今天挑不動,努力磨煉了總有挑得起的一天。今天走不完,走得一裏前途就縮短了一裏。“播了種一定會有收獲,用了力決不至於白費”,這是我們最可靠的信心。

二十三,六,十一夜

三論信心與反省(節選)

我以為我們對於固有的文化,應該采取曆史學者的態度,就是“實事求是”的態度。一部文化史平鋪放著,我們可以平心細看:如果真是豐富,我們又何苦自諱其豐富?如果真是貧乏,我們也不必自諱其貧乏。如果真是罪孽深重,我們也不必自諱其罪孽深重。“實事求是”,才是最可靠的反省。自認貧乏,方才肯死心塌地的學;自認罪孽深重,方才肯下決心去消除罪愆。如果因為發現了自家不如人,就自暴自棄了,那隻是不肖的紈絝子弟的行徑,不是我們的有誌青年應該有的態度。

話說長了,其他的論點不能詳細討論了,姑且討論第二個論點,那就是模仿與創造的問題。吳其玉先生說文化進步發展的方式有四種:(一)模仿,(二)改進,(三)發明,(四)創作。這樣分法,初看似乎有理,細看是不能成立的。吳先生承認“發明”之中“很多都由模仿來的”。“但也有許多與舊有的東西毫無關係的”。其實沒有一件發明不是由模仿來的。吳先生舉了兩個例:一是瓦特的蒸汽力,一是印字術。他若翻開任何可靠的曆史書,就可以知道這兩件也是從模仿舊東西出來的。印字術是模仿抄寫,這是最明顯的事:從抄寫到刻印章,從刻印章到刻印板畫,從刻印板畫到刻印符咒短文,逐漸進到刻印大部書,又由刻板進到活字排印,曆史具在,那一個階段不是模仿前一個階段而添上的一點新花樣?瓦特的蒸汽力,也是從模仿來的。瓦特生於1736年,他用的是牛可門(Newcomen)的蒸汽機,不過加上第二個凝冷器及其他修改而已。牛可門生於一六六三年,他用了同時人薩維裏(Savery)的蒸汽機。牛、薩兩人又都是根據法國人巴平(Denis Papin)的蒸汽唧筒。巴平又是模仿他的老師荷蘭人胡根斯(Huygens)的空氣唧筒的。(看Kaempffert:Modern Wonder Workers, pp.467~503)吳先生舉的兩個“發明”的例子,其實都是我所說的“模仿到十足時的一點新花樣”。吳先生又說:“創作也須靠模仿為入手,但隻模仿是不夠的。”這和我的說法有何區別?他把“創作”歸到“精神文明”方麵,如美術,音樂,哲學等。這幾項都是“模仿以外,還須有極高的開辟天才,和獨立的精神”。我的說法並不曾否認天才的重要。我說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