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基督教與歐洲政治(1 / 1)

1075年,羅馬教皇通諭強調:教皇有廢除皇帝的權力,理論上教會決定歐洲的一切。基督教甚至有自己的宗教法律體係,而且很多時候對世俗社會行使著重要職能。事實上,教會與世俗權力的角逐和對峙從來都沒有停止過,這在歐洲構築出一種有斡旋餘地的相對寬鬆的政治格局。

與此同時,如呂貝克等一係列歐洲城市還獲得了自治權,這些具有自治權的城市使歐洲寬鬆的社會環境得到進一步加強,王權的絕對權威得到進一步瓜分與稀釋。

從962年至1806年,“德意誌民族神聖羅馬帝國”長期實行差額皇帝選舉製,這種政治傳統包含了濃重的民主意味。但假如沒有教會的存在,這樣的和平選舉完全不可想象。

看似至高無上的教皇,也在中世紀完成了“選舉製”的規範過程,使上帝的專製免於無法無天。加之教皇皆無子嗣,又無世襲,所以,如果說歐洲曆史名譽上最高的統治者是教皇的話,起碼這樣的輪流執教不僅避免了種種專權的弊端,也給世俗王權做出了榜樣。

歐洲政教並行的政治體製,從一開始就顯示出一定程度上遏製社會動蕩的功能。歐洲也有各種各樣的衝突或戰爭,但那與中國人旨在徹底奪取政權的暴力手段還有很大區別。隨著歐洲社會動蕩的減弱,城市的毀滅程度也大大降低,文明積累效應隨著基督教的確立而明顯加快。

11世紀新型鐵犁在北歐的推廣提高了農作物產量,是為北歐“農業革命”。

西北歐地區是最晚納入歐洲社會的地區,這也是英國、荷蘭等國曆史很短的原因所在。同期基督教開始大舉進入北歐。北歐緯度很高,但氣候並非人們想象中那樣寒冷。由於受北大西洋暖流影響,西北歐的氣溫相當於亞洲同等緯度以南15°的地區氣溫,具體而言,西北歐整體氣溫相當於比它們緯度低很多的日本。在每一點上,上帝都為歐洲周到地“考慮好了”,包括氣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