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曆史上也有宗教,但道教產生於東漢,佛教則來自印度,它們在中國社會出現於大約2000年前。這兩種宗教,再加上儒教,其與基督教在組織性方麵根本無法相提並論,道教與佛教甚至以散淡為圭臬,所以組織性也就不會發達,在這方麵中國社會遠遠落後於西亞、埃及、印度與希臘羅馬社會。
由於缺乏宗教的組織培訓,而社會的發展還是需要一定的組織紀律,中國社會發展出了自己的一套傳統結構,這就是依靠宗法製度維護的中國社會,但由於宗族製度所形成的社會秩序依靠血緣關係來維係,所以其帶有濃重的原始意味,遠沒有基督教所帶來的組織培訓更適合現代社會的發展。印度社會盡管有自己的古老宗教,但卻是以等級為核心運轉的組織結構,所以也不符合現代社會的發展。基督教在提供組織培訓的同時,還推廣了平等、自由、博愛等精神,這些良性養分對後來的歐洲文明發展產生了不可估量的推動作用。
基督教對西方的道德教化作用
從中世紀開始的基督教的發展,可能真正拉開了中西方文明的距離。尤其是在道德教化方麵,從這一時期開始,基督教社會裏的道德標準以及道德水平可能逐漸高於遠東社會。這是由以下幾個因素造成的:
首先,《聖經》本身是一個龐大的道德文本體係,其中對於各種人類心理與行為都有著嚴格而具體的規定,除“十誡”規定了有關宗教虔誠、孝敬父母、不殺人、誠實誠信、抵製奸淫與貪欲等條例外,在各種故事裏對有關憐憫、慈善、尊敬、謙卑、懺悔、寬恕、平等、愛心、靈魂、聖潔、使命感、責任、榮耀、原罪、嫉妒、節儉、勤勞、順服、勇敢、犧牲與風險、羞辱與自尊、愛與恨等都做出了相應的解釋,其覆蓋之全,幾乎無所不包。遠東文化中沒有一個如《聖經》這樣周全的固定文本。另外,《聖經》在當時西方社會的神聖性非一般聖賢書可比。
中國的《論語》或孔孟之說,更多的是一種精英或政治社會指導論文,與普通人的生活相去很遠;儒教倫理中強調秩序的“三綱”與“五常”(仁、義、禮、智、信)相對粗疏了一些,不夠周全、細膩。中國在類似的文本中一直有不具體並且太寬泛的毛病。中國道德規範的“大寫意”其實也是中國文化的一個特點,具體到道德教育方麵的缺陷就是不容易貫徹執行。不過,中國讀書人確實還是受到了聖賢之道的規範,培養出了很多謙謙君子,這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個貢獻。但由於中國文字的繁難以及讀書人的稀少(20世紀以前可能一直不超過人口的2%),所以直接受到孔孟之道教育的人實際上也是很少的。
《聖經》成書要比儒家教化早一些。“十誡”是大約3500年前摩西時代的產物,假如以孔子為遠東的起點,那麼兩者之間就相差了1000年。中國的道德傳統假如要“慎終追遠”,恐怕也可以追到“周禮”那裏,孔子就提倡“克己複禮”,但是即便是周初也沒有超過摩西生活的時代。所以,從時間上遠東文明的根源超不過《聖經》。但考慮到地理,“十誡”的產生地並不在歐洲,而在西亞,所以,這種比較就要看從何角度了。儒教思想的確立與基督教在歐洲的傳播,時間上應該相差不遠。
從教育的規範看,在基督教社會裏即便在中世紀之前就已開始了有規則的禮拜活動(即周日彌撒),洗禮儀式及各種宗教節日也很頻繁。基督徒至少每周要在教堂的禮拜活動中隨著專門的神職人員誦讀《聖經》,分享心得,每次禮拜除了堅定信仰之外其實都是一場觸及靈魂的道德教育。實際上,基督徒不僅僅是每周禮拜時進行這種教育,它已經是每天家庭活動的一部分,教徒有早禱、晚禱,甚至每餐前必須向上帝“感恩”。這些宗教活動,從內容方麵具有道德規勸的意義,從活動的規範方麵看,也養成了西方人的秩序感與一種特別的“上帝之下”的謙卑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