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辛亥革命:現代化的主觀意圖與客觀效果背離(3)(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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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拋開中國的特殊國情和文化背景,僅就理想而言,誰也不會懷疑共和主義遠高於立憲主義,共和之製有著立憲之製根本無法比擬的優點。基於此種考慮,中國人在可能擺脫君主專製時,當然應該義無反顧地超越“天演的變更”,而選擇共和政體。但是,曆史的發展從來不可能完全遵照理想的選擇。孫中山和革命黨人的理想雖美,然而畢竟超越了中國社會的實際承受力,超越了社會發展所必然要經過的階段,而陷入了一種理想主義的誤區。這一至關重要的失誤不僅導致了辛亥革命爆發之後一個相當長時期的混亂,而且它實際上開啟了20世紀中國政治浪漫理想主義的先河。人們仿佛一致相信,當中國麵臨多種選擇時,隻要憑借人為的力量,便理所當然地要選擇那些更加動人的理想。於是,孫中山用於反對清王朝的思想武器,最終反而被用在對付孫中山親手開創的那些事業上。這其中的教訓確實值得後人三思。

革命與改良

孫中山和革命黨人基於對立憲與共和兩種方案的比較,力主舍棄立憲,實行共和,這其中的原因除了相信人為的力量可以改變曆史的進程,以及共和之製優於立憲製之外,另一個更重要的背景,是他們對清廷的普遍失望。一方麵不相信清廷有能力實行立憲政體。宋教仁說:“立憲者,決非現政府之所得而成者也;其所以設資政院,立內閣,非以立憲國之立法機關與責任政府視之也。故其對付資政院之權限與內閣之組織者,亦不得責以立憲之原則者也;其所以憲法大綱者,不過欺人之門麵,賴人之口實,萬不可信者也。立憲者,決非現政府之所得成者也。”[?宋教仁:《希望立憲者其失望矣》,《宋教仁集》第255頁。

]先不說清政府是否真的願意就此放棄部分君權,即其能力也不能不令人懷疑。另一方麵,革命黨人從一開始就深深地懷疑清廷的立憲誠意,以為清廷所允諾的預備立憲隻是清廷在滅亡前夕所玩弄的騙局,其唯一目的隻是為了消彌革命,維護滿族人的政治統治。吳樾說:“吾國今日之行政、軍事、教育、實業,一切國家社會之事,必經非常之改革始克有真進步,決非補苴罅漏、半新半舊之變法,足以挽此呼吸間之危亡也。以滿族而宰製中國,無論專製、立憲,決不能有非常之改革,而且阻遏之。何則?專製、立憲乃形式上之變更,至根本問題,滿人抱持唯一排漢主義寧死毋二,即能立憲,亦必巧立名目,仍用其愚弄漢人之故技,甚且假文明之名,行野蠻之實。……滿洲政府實中國富強第一大障礙,欲救亡而思扶滿,直揚湯止沸,抱薪救火。”[?吳樾:《意見書》。見《辛亥革命前十年時論選集》第2卷上冊第391~392頁。

]不消說,這是基於民族主義情結而對清政府的不信任。

立憲不足以救亡,共和才是中國的唯一出路,然而共和比立憲更進一步,清政府更不可能同意。於是辛亥革命的先軀者決計徹底打碎那個舊世界,然後在全新的基礎上建立人人平等的共和政體。朱執信說:“今之非革命者,則曰:立憲易,革命難。嗚呼!是烏知立憲,是烏知革命。夫歐美孰有不革命而能立憲者,況中國之立憲不可同於歐美也。吾今正告天下曰:中國立憲難。能立憲者,惟我漢人。漢人欲立憲,則必革命。彼滿洲即欲立憲,亦非其所能也。……凡此諸難,一以民族不同之故而迄,則欲救其難,舍革命更無他術。革命者,以去滿人為第一目的,以去暴政為第二目的。而是二者,固相連屬,第一目的既達,第二目的自達。何則?其難既已去也。”[?朱執信:《論滿洲雖欲立憲而不能》,《朱執信集》第1~7頁,中華書局197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