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是:“開元、天寶間之姚崇、宋璟,誠然算不得有重大關係。但安、史鬧到猖獗之後,郭子儀、李光弼就有重大關係了。此時可以無杜甫、李白,決不可無郭子儀、李光弼。……你想為中國文化史爭氣,就非從政治奮鬥不可,否則文化亦毀滅。”不過,更多的時候,梁啟超還是承認:“我若不管政治,便是我逃避責任。”所以,他的理想是“做個學者生涯的政論家”。在政治活動中,他把自己定位在“政論家”,還是有自知之明。當然,他講這話的1921年,已經從“實際的政務家”脫身。但此言仍能表明,即使政治活動失敗,梁啟超也並未放棄對政治的興趣。而有政治情結,也是梁與王國維這類純粹學者的區別。
表麵看來,梁啟超的政治立場不斷變化。從職位的期待上,先是說“除卻做國務大臣外,終身決不做一官者也”,但很快就做了袁世凱政府的司法總長。梁的政治主張也是從改良到革命再到反對革命,對政治製度的訴求是由君主立憲到開明專製、最後又接受了共和政治,和其師康有為形成了鮮明對比。康有為自稱:“吾學三十已成,此後不複有進,亦不必求進。”在政治上也如此,終其一生堅持君主立憲立場,故有參與張勳複辟之舉。梁啟超則不然,其名言是:“不惜以今日之我,難昔日之我。”梁自己檢討說,因多變使其言論效力往往互相抵消。而他的“善變”、“多變”也為人詬病。
其實,梁在“變”中也自有不變者在。就政治製度而言,梁始終以承認現存國體、謀求改良政體為目標。這使他無論是在清廷的專製還是在民國的共和兩種國家體製下,都有與當局合作的可能。而其所謀求的政體改良也是一以貫之,始終以立憲為目標。無論是主張君主立憲,還是順從民主共和,這一點從未動搖與改變。即使後來退出政壇,改以社會名流的身份發言,推動國民運動,其關注點也還在修憲、製憲。這一點很重要,梁啟超這派人後來對民國政治的影響主要也在此。1946年製定的《中華民國憲法》即是由梁派文人張君勱起草的,張因有“憲法之父”的稱號。而梁的自白說:“我的中心思想是什麼呢?就是愛國。我的一貫主張是什麼呢?就是救國。”這個一貫不變,即使在不抱偏見的政敵,如陳少白也是承認的——“救國才是他的宗旨”。批評者斥其“反複無常”、“賣朋友,事仇讎,叛師長”,實際是梁為其不變而多變遭致的責難。所謂“賣朋友,事仇讎”,指的是他與出賣譚嗣同等“戊戌六君子”的袁世凱合作;“叛師長”指的是他1917年通電反對張勳複辟時稱,“此次首造逆謀之人,非貪黷無厭之武夫,即大言不慚之書生”,開罪了康有為。但這也正好可以見出梁對國家利益與政治信念的堅持。
四、對德宣戰與五四運動
梁啟超對於民國政治的貢獻,除反對帝製外,也應該肯定其推動對德宣戰,即梁在一戰時主張中國參戰。這一點,最早應該是毛以亨在《梁啟超》(1957年)中提出的。梁對德國的態度有變化。他起初認為德國必勝,1914年撰寫《歐洲戰役史論》時尚持此看法。後受留學德國的張君勱影響,張分析德必敗,梁又轉而推動段祺瑞政府向德國宣戰。連1917年《對德對奧宣戰文》的《大總統布告》也由梁執筆,現收入本人所編《〈飲冰室合集〉集外文》中。
梁啟超此舉當時招致巨大的反對聲浪,孫中山以及同樣留學德國的馬君武均表示反對,馬並有驅逐梁啟超出京“以絕禍源”的動議;而且,康有為也持反對態度。特別是戊戌變法期間,曾經因舉薦梁“英才亮拔,誌慮精純,學貫天人,識周中外”的徐致靖,政變發生後,以“濫保匪人”而被革職監禁,此時也痛心疾首,給康寫信稱:“絕交不已,又將加入,貴高足之主持斯義,究不知是何肺腸?……若起先皇於九泉,治臣以濫保匪人之罪,其何能有解耶?!早知如此,彼若人者,不如戊戌被戮,反得保令名,免至今日肆虐,所謂假使當年身便死,一生真偽有誰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