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1996年的時候,中國黃頁遭遇的所有競爭對手中,最可怕、最強大的當屬杭州電信。與“中國之窗”、亞信等“天高皇帝遠”的對手不一樣,杭州電信是家門口的對手,而且實力極其雄厚。
杭州電信從中國黃頁的成功中看見了互聯網市場的前景,於是開始全力搶占這塊市場。憑馬雲的個性,硬碰硬也沒什麼可怕的,他從小就是打著架長大的,什麼場麵沒見過呢!
然而,這是一場實力懸殊的競爭。當時的杭州電信擁有高達3個億的注冊資本,中國黃頁僅為10萬元人民幣;杭州電信有政府做後盾,有著強大的行政資源,而中國黃頁根本沒有“紅帽子”(國有或集體經濟)支撐,背後就一群以馬雲為首的小“個體戶”;杭州電信壟斷著整個杭州市的網絡技術平台,有足夠的寬帶資源和服務器,而當時的中國黃頁還隻能依靠海外(美國)的服務器係統。
另外,在1996年左右,中國政府對互聯網產業仍然實行統一管製,並沒有紅頭文件指示這個行業可以實行“私有化”,可以讓個體戶來搞。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講,馬雲和他的中國黃頁實際上正是充當了政府的試驗田。正因為這樣,無論在企業、政府還是普通百姓眼裏,馬雲的團隊都隻能算是一支“土八路”“遊擊隊”,現在可不是“小米加步槍”的年代了,這些“個體戶”怎麼能跟杭州電信那樣的“正規軍”抗衡呢!
是的,按常理而言,正規軍打敗遊擊隊是完全沒有問題的,殺雞哪用得著宰牛刀呢?人家杭州電信隨便動用一些資源,打一個噴嚏,馬雲不就得跟著咳嗽嗎?
然而,有些事就是那麼奇怪。首輪較量,中國黃頁居然初戰告捷。甚至連當時的杭州市政府都不否認:中國黃頁的業務做得就是比杭州電信的好。於是,在剛開始的幾個月裏,中國黃頁步步為營,杭州電信則節節敗退。
但是,中國黃頁一時的取勝並不能化解公司麵臨的嚴重危機:資金匱乏,資源匱乏,信息匱乏。1996年年初,黃頁就曾一度麵臨發不出工資的尷尬處境,好在馬雲後來啟動的代理製很快有了成效——紡織進出口行業的廣告代理順利簽單,10萬元進賬,解了中國黃頁的燃眉之急。但是,僅僅是解了燃眉之急而已,從成立的第一天起,馬雲和這個年輕的公司就經常處於“吃了上頓沒下頓”的斷糧狀態中。
資金,資金!
一向堅持“不要把錢看得太重”的馬雲,從來沒有像那個時候那麼渴望過錢這個東西,即使到了後來阿裏巴巴再度麵臨“斷奶”,他也沒那麼焦急過。
除了資金上的困難之外,還有信息資源的匱乏問題。1995年的北京之行,讓原本激情澎湃的馬雲開始有種“曾經滄海難為水”的失落感與悲涼感。北上之前,馬雲雄心勃勃,一心要把中國黃頁變成“中國的雅虎”(直到1997年時,楊致遠才帶領雅虎進軍中國市場),甚至要把總部搬到北京。然而,這一切美好的願望和夢想都已化為泡影,別說是總部遷移,就連把新聞、體育、文化裝進中國黃頁的計劃都無法實現。
空有一腔熱血,哀歎壯誌難酬,力不從心的馬雲不得不尋找新的出路。從更現實的處境看,馬雲心裏非常清楚自己的危險處境:身處杭州,中國黃頁要想完全擺脫杭州電信的陰影是不現實的,如果繼續鬥下去,中國黃頁最終隻能淪為“烈士”。這個道理很簡單,杭州就這麼大一個“廟”,容不下兩個“和尚”。正所謂“一山不容二虎”,何況馬雲麵對的還是一頭強悍的“東北虎”。
無奈,不輕易低頭的馬雲,在殘酷的現實麵前不得不做一次妥協。1996年3月,中國黃頁與杭州電信以合資的形式實現合並:中國黃頁將資產折合人民幣60萬元,占30%的股份;杭州電信所屬的迪富公司投資140萬元人民幣,占70%的股份。當時的杭州電信屬於政府的一個局級行政機關,隻能采取控股企業法人的形式參與企業經營運作,這與後來外經貿部控股EDI、國富通公司是同樣的模式。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場合資是一種政府控股的國企對民企的變相收編。對於在合作協議書上簽下自己鼎鼎大名的馬雲而言,初涉商海、乳臭未幹的他怎麼也不會想到,他親筆簽下的這一紙協議,日後竟會成為自己的“賣身契”。
2.集體辭職風波
吉利集團老板、人稱“汽車瘋子”的李書福經常說一句話:“合資,比鴉片還害人。”2007年,就連中國的飲料巨頭——娃哈哈都因合資和達能公司鬧得沸沸揚揚,一發而不可收拾。現在看來,“瘋子”的話似乎有一定的道理。
不過,對1996年的馬雲來說,似乎並沒有太多的選擇。因為找個政府當靠山,似乎成了中國第一代互聯網創業者的宿命和不成文的法則。比如,張朝陽在創辦愛特信公司的時候,第一個項目是建了一個“中國工商網”,當時還是首次以“麻省理工博士的身份,才最終說服國家電信部門”;而從國外回來創辦亞信的田溯寧和丁健,從一開始就跟中國電信“糾纏”在一起。
就這次合作本身而言,也算是中國互聯網服務業最早的一次強強聯合。馬雲有一幫能幹的團隊成員,有豐富的運營經驗;杭州電信方麵有強勢的政府公共資源,有充足的國有資本做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