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受傷的九尾蛇(1 / 3)

從第一次員工會議開始,馬雲就跟“十八羅漢”聲明:不承諾高薪、豪宅,隻承諾艱苦和地鋪!阿裏巴巴最初的辦公室就設在馬雲湖畔花園的家裏,這段日子被大家親切地稱為“湖畔時代”。辦公環境的簡單是大家首先要麵對的,但是要麵對的當然絕不僅僅是這一點。

從最初大家拚拚湊湊才得到50萬元啟動資金的時候開始,阿裏巴巴就形成了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每個人都恨不得把一分錢掰成兩半用,甚至都可以用“摳”來形容,這點馬雲也不否認。而那時候大家也總是變戲法般地能用最少的錢辦最重要的事。

現任阿裏巴巴資深副總裁的彭蕾,那時候是阿裏巴巴的“女當家”,擔任當時的出納員,謝世煌(後來出任阿裏巴巴資深總監)擔任財務會計。阿裏巴巴凡是涉及花錢的事都由這兩個人統一包辦。這兩個“管家”也的確很會“算計”,兩個人常常會為了添置一兩樣小東西而滿大街地轉,貨比三家,價比五家。

他們倆是這樣分工的:如果二人同時看中了某樣辦公用品,彭蕾看價錢,小謝按計算器,然後,二人共同先算出性價比,如果超出他們心中的預算了,再好的東西也隻能讓“女當家”彭蕾直搖頭。

當時,彭蕾還有一個破舊的小賬本,用來記賬、算價格。彭蕾天天把這個小本本帶在身邊,她自己也笑說快變成個“守財奴”了。到今天,彭蕾還保留著這個小賬本,大概是留作紀念吧。

在北京決定南歸的時候,馬雲就“警告”過大家:不許打的!馬雲的這一規定執行得比較到位,那時候,外出辦事,大家幾乎不打出租車。近距離的,就發揚“出門基本靠走”的精神,不到迫不得已,是不會打車的。

有一次,大家出去買辦公用品,一大堆東西,不打車實在是沒轍,馬雲就破了一回例。大家朝的士招手,一輛桑塔納開過來了,他們立刻朝司機擺手:“不坐,不坐!”一直到看見夏利,大家才敢再次招手。原因很簡單,因為桑塔納每千米的費用比夏利要貴,雖然隻是貴那麼一點。

還有一次,因為大家沒看清是夏利還是富康就招手了。坐到下車時,大家按夏利的價格付車費,才被司機告知是富康,大夥還跟司機爭吵:“你開的明明是夏利嘛……”

創業初期的艱苦,也決定了阿裏巴巴不可能用高薪吸引優秀的人才加入。對每一個新進的員工,馬雲首先告誡他們的都是一句話:“這裏沒辦法保證你升官發財,但可以保證你一定會非常辛苦。”

馬雲的一個香港朋友,有個兒子,名叫Tonny。1999年的Tonny,隻有20歲出頭,卻對網絡和IT技術有著濃厚的興趣和極高的天賦。

Tonny的父親得知馬雲在內地成立了一家叫做“阿裏巴巴”的網站以後,就打電話過來:“Jack,讓我的孩子Tonny跟著你做好嗎?”馬雲很爽快:“當然可以了,我們正缺技術人才呢,隻要他自己不嫌我們的工資低!”

於是,通過父親的關係,小夥子Tonny就從香港跑到杭州來了。一見麵,馬雲就直截了當地說:“Tonny,其他的我就不講了,唯一要說的一點就是——在我這裏工作,每月工資隻有500元,你願意幹嗎?”Tonny愣了一下,然後問:“500元?是美元嗎?”

馬雲不動聲色地搖頭:“No,是人民幣!”

Tonny不由得睜大了眼睛,驚呼:“500元人民幣?My God!這錢還不夠我給在加拿大的女朋友打電話的啊!”

馬雲也不再多說,點點頭,表示不容商量。

剛參加工作的Tonny,自然也是血氣方剛,馬雲的500元把他給嚇跑了。不過Tonny到底還是個年輕小夥子,這個年齡的人其實最看重的並不是錢(Tonny家境也不差),他們最看重的應該還是工作的氛圍,看大家在一起工作是否開心。或者,用馬雲常用的一個字來解釋,他們就是圖一個“爽”字。離開阿裏巴巴後,Tonny又跑到另外幾家互聯網公司轉了一圈,最後還是轉回了阿裏巴巴,又找到馬雲:“Jack,要不我還是在你這兒幹吧。”

隨後,加入阿裏巴巴的Tonny,很快成為馬雲最得力的大將之一。

工資少,工作量卻不少。那個時候,大家沒日沒夜地幹活,連續工作十幾個小時是家常便飯。有一次,有4個員工前一天晚上在公司加了一夜班。結果,到了第二天上班的時候,一大清早就玩了個“集體失蹤”。這讓馬雲等人非常擔心,正要派人出去找時,那4個人卻興高采烈地回來了,每人手裏還抱了個“背背佳”——買這玩意兒是防止變成“劉羅鍋”!

訂工作餐的時候,一開始大家吃的是6塊錢1份的盒飯,後來覺得6塊錢也有些超支了,就改成4塊錢的。俗話說,便宜沒好貨,吃了幾天4元的盒飯,因雞塊變質造成集體食物中毒,結果互相攙扶著去醫院打吊瓶。

湖畔時代的正常作息時間是早9點到晚9點。每天都會有人早來一些,有人晚走一些。有時候加班,每天要幹16個小時甚至更多,而且加班也很頻繁。

最早加入的創業元老中,隻有五六個女孩子。俗話說“三個女人一台戲”,而這幾個女孩子天生就很健談,性格也開朗,所以在一起工作的時候也是有說有笑的。當然,這是工作性質的不同造成的,她們主要是做客服,信息編輯、整理工作的,即便是純屬工作上的問題,也少不了一起討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