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九章(下)(1 / 3)

買《小學大全》記①

(①發表於1934年8月《新語林》半月刊第3期,署名杜德機。後編入《且介亭雜文》。)

線裝書真是買不起了。乾隆時候的刻本的價錢,幾乎等於那時的宋本。明版小說,是五四運動以後飛漲的;從今年起,洪運怕要輪到小品文身上去了。至於清朝禁書,則民元革命後就是寶貝,即使並無足觀的著作,也常要百餘元至數十元。我向來也走走舊書坊,但對於這類寶書,卻從不敢作非分之想。端午節前,在四馬路一帶閑逛,竟無意之間買到了一種,曰《小學大全》,共五本,價七角,看這名目,是不大有人會歡迎的,然而,卻是清朝的禁書。

這書的編纂者尹嘉銓,博野人;他父親尹會一②(②尹會—(1691-1748)清代道學家。字元孚,號健餘,直隸博野(今河北蠡縣)人。雍正進士。乾隆初曾任河南巡撫,官至吏部侍郎督江蘇學政。著有《健餘先生文集》等。),是有名的孝子,乾隆皇帝曾經給過褒揚的詩。他本身也是孝子,又是道學家,官又做到大理寺卿稽察覺羅學③(③大理寺卿中央審判機關的主管長官。稽察覺羅學清朝皇族旁支子弟學校的主管。)。還請令旗籍子弟也講讀朱子的《小學》,而“荷蒙朱批:所奏是。欽此。”這部書便成於兩年之後的,加疏的《小學》六卷,《考證》和《釋文》,《或問》各一卷,《後編》二卷,合成一函,是為《大全》。也曾進呈,終於在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十七日奉旨:“好!知道了。欽此。”那明明是得了皇帝的嘉許的。

到乾隆四十六年,他已經致仕回家了,但真所謂“及其老也,戒之在得”④(④“及其老也,戒之在得”語見《論語·季氏》:“君子有三戒……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得,自得,滿足,意謂不要因為年老體衰而停止進取。)罷,雖然欲得的乃是“名”,也還是一樣的招了大禍。這年三月,乾隆行經保定,尹嘉銓便使兒子送了一本奏章,為他的父親請諡,朱批是“與諡乃國家定典,豈可妄求。此奏本當交部治罪,念汝為父私情,姑免之。若再不安分家居,汝罪不可逭矣!欽此。”不過他豫先料不到會碰這樣的大釘子,所以接著還有一本,是請許“我朝”名臣湯斌範文程李光地顧八代張伯行⑤(⑤湯斌(1627—1687),字孔伯,睢州(今河南睢縣)人,官至禮部尚書、工部尚書。範文程(1597—1666)字憲鬥,沈陽人,官至大學士,太傅兼太子太師。李光地(1642—1718)字晉卿,福建安溪人,官至文淵閣大學士。顧八代(?—1709)字文起,滿州鑲黃旗人,官至禮部尚書。張伯行(1651—1725)字孝先,河南儀封(今蘭考)人,官至禮部尚書。)等從祀孔廟,“至於臣父君會一,既蒙禦製詩章褒嘉稱孝,已在德行之科,自可從祀,非臣所敢請也。”這回可真出了大岔子,三月十八日的朱批是:“竟大肆狂吠,不可恕矣!欽此。”

乾隆時代的一定辦法,是凡以文字獲罪者,一麵拿辦,一麵就查抄,這並非著重他的家產,乃在查看藏書和另外的文字,如果別有“狂吠”,便可以一並治罪。因為乾隆的意見,是以為既敢“狂吠”,必不止於一兩聲,非徹底根究不可的。尹嘉銓當然逃不出例外,和自己的被捕同時,他那博野的老家和北京的寓所,都被查抄了。藏書和別項著作,實在不少,但其實也並無什麼幹礙之作。不過那時是決不能這樣就算的,經大學士三寶⑥(⑥三寶(?—1784)滿洲正紅旗人,乾隆時官至東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等再三審訊之後,定為“相應請旨將尹嘉銓照大逆律淩遲處死”,幸而結果很寬大:“尹嘉銓著加恩免其淩遲之罪,改為處絞立決,其家屬一並加恩免其緣坐”就完結了。

這也還是名儒兼孝子的尹嘉銓所不及料的。

這一回的文字獄,隻絞殺了一個人,比起別的案子來,決不能算是大獄,但乾隆皇帝卻頗費心機,發表了幾篇文字。從這些文字和奏章(均見《清代文字獄檔》第六輯)看來,這回的禍機雖然發於他的“不安分”,但大原因,卻在既以名儒自居,又請將名臣從祀:這都是大“不可恕”的地方。清朝雖然尊崇朱子,但止於“尊崇”,卻不許“學樣”,因為一學樣,就要講學,於是而有學說,於是而有門徒,於是而有門戶,於是而有門戶之爭,這就足為“太平盛世”之累。況且以這樣的“名儒”而做官,便不免以“名臣”自居,“妄自尊大”。乾隆是不承認清朝會有“名臣”的,他自己是“英主”,是“明君”,所以在他的統治之下,不能有奸臣,既沒有特別壞的奸臣,也就沒有特別好的名臣,一律都是不好不壞,無所謂好壞的奴子。⑦(⑦乾隆皇帝在《明辟尹嘉銓標榜之罪諭》中說:“朕以為本朝紀綱整肅,無名臣亦無奸臣。何則?乾綱在上,不致朝廷有名臣、奸臣,亦社稷之福耳。”)

特別攻擊道學先生,所以是那時的一種潮流,也就是“聖意”。我們所常見的,是紀昀總纂的《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和自著的《閱微草堂筆記》⑧(⑧紀昀(1724—1805)文學家。字曉嵐,直隸(今河北)獻縣人。官至禮部尚書,曾任四庫全書總纂官。《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是《四庫全書》的書目解題,共二百卷。《閱微草堂筆記》筆記小說,共五種,二十四卷。)裏的時時的排擊。這就是迎合著這種潮流的,倘以為他秉性平易近人,所以憎恨了道學先生的谿刻,那是一種誤解。大學士三寶們也很明白這潮流,當會審尹嘉銓時,曾奏道:“查該犯如此狂悖不法,若即行定罪正法,尚不足以泄公憤而快人心。該犯曾任三品大員,相應遵例奏明,將該犯嚴加夾訊,多受刑法,問其究屬何心,錄取供詞,具奏,再請旨立正典刑,方足以昭炯戒。”後來究竟用了夾棍沒有,未曾查考,但看所錄供詞,卻於用他的“醜行”來打倒他的道學的策略,是做得非常起勁的。現在抄三條在下麵——

“問:尹嘉銓!你所書李孝女暮年不字事一篇,說‘年逾五十,依然待字,吾妻李恭人聞而賢之,欲求淑女以相助,仲女固辭不就’等語。”這處女既立誌不嫁,已年過五旬,你為何叫你女人遣媒說合,要他做妾?這樣沒廉恥的事,難道是講正經人幹的麼?據供:我說的李孝女年逾五十,依然待字,原因素日間知道雄縣有個姓李的女子,守貞不字。吾女人要聘他為妾,我那時在京候補,並不知道;後來我女人告訴我,才知道的,所以替他做了這篇文字,要表揚他,實在我並沒有見過他的麵。但他年過五十,我還將要他做妾的話,做在文字內,這就是我廉恥喪盡,還有何辯。

“問:你當時在皇上跟前討賞翎子,說是沒有翎子,就回去見不得你妻小。你這假道學怕老婆,到底皇上沒有給你翎子,你如何回去的呢?”據供:我當初在家時,曾向我妻子說過,要見皇上討翎子,所以我彼時不辭冒昧,就妄求恩典,原想得了翎子回家,可以誇耀。後來皇上沒有賞我,我回到家裏,實在覺得害羞,難見妻子。這都是我假道學,怕老婆,是實。

“問:你女人平日妒悍,所以替你娶妾,也要娶這五十歲女人給你,知道這女人斷不肯嫁,他又得了不妒之名。總是你這假道學居常做慣這欺世盜名之事,你女人也學了你欺世盜名。你難道不知道麼?”供:我女人要替我討妾,這五十歲李氏女子既已立誌不嫁,斷不肯做我的妾,我女人是明知的,所以借此要得不妒之名。總是我平日所做的事,俱係欺世盜名,所以我女人也學做此欺世盜名之事,難逃皇上洞鑒。”

還有一件要緊事是銷毀和他有關的書。他的著述也真太多,計應“銷毀”者有書籍八十六種,石刻七種,都是著作;應“撤毀”者有書籍六種,都是古書,而有他的序跋。《小學大全》雖不過“疏輯”,然而是在“銷毀”之列的。⑨(⑨乾隆四十六年(1781)五月“上諭”:“此內如《小學》等書,本係前人著述,原可毋庸銷毀,惟其中有經該犯(按,指尹嘉銓)疏解、編輯,及有序跋者,即當一體銷毀。”)

但我所得的《小學大全》,卻是光緒二十二年開雕,二十五年刊竣,而“宣統丁巳”(實是中華民國六年)重校的遺老本,有張錫恭跋雲:“世風不古若矣,願讀是書者,有以轉移之。……”又有劉安濤跋雲:“晚近淩夷,益加甚焉,異言喧豗,顯與是書相悖,一唱百和,……馴致家與國均蒙其害,唐虞三代以來先聖先賢蒙以養正之遺意,掃地盡矣。剝極必複,天地之心見焉。……”為了文字獄,使士子不敢治史,尤不敢言近代事,但一麵卻也使昧於掌故,乾隆朝所竭力“銷毀”的書,雖遺老也不複明白,不到一百三十年,又從新奉為寶典了。這莫非也是“剝極必複”⑩(⑩“剝極必複”“剝”和“複”原是《易經》中的兩個卦名,《剝卦)之後為《複卦》,所以說“剝極必複”,意思是剝落到了極限就是回歸的開始。剝,剝落;複,來複。)麼?恐怕是遺老們的乾隆皇帝所不及料的罷。

但是,清的康熙,雍正和乾隆三個,尤其是後兩個皇帝,對於“文藝政策”或說得較大一點的“文化統製”,卻真盡了很大的努力的。文字獄不過是消極的一方麵,積極的一麵,則如欽定四庫全書,於漢人的著作,無不加以取舍,所取的書,凡有涉及金元之處者,又大抵加以修改,作為定本。此外,對於“七經”,“二十四史”,《通鑒》,(11)((11)“七經”指《易》、《書》、‘詩》、《春秋》、《周禮》、《儀禮》和《禮記》,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分別加以注疏,合稱《禦纂七經)。《通鑒》即《資治通鑒》,宋代司馬光等編纂的編年體史書,上起戰國,終於五代,共二百九十四卷,考異、目錄各三十卷。)文士的詩文,和尚的語錄,也都不肯放過,不是鑒定,便是評選,文苑中實在沒有不被蹂躪的處所了。而且他們是深通漢文的異族的君主,以勝者的看法,來批評被征服的漢族的文化和人情,也鄙夷,但也恐懼,有苛論,但也有確評,文字獄隻是由此而來的辣手的一種,那成果,由滿洲這方麵言,是的確不能說它沒有效的。

現在這影響好像是淡下去了,遺老們的重刻《小學大全》,就是一個證據,但也可見被愚弄了的性靈,又終於並不清醒過來。近來明人小品,清代禁書,市價之高,決非窮讀書人所敢窺覗,但《東華錄》,《禦批通鑒輯覽》,《上諭八旗》,《雍正朱批諭旨》(12)((12)《東華錄》清代蔣良驥等從清代六朝的實錄及其他文獻摘抄而成的編年體史料長編,因國史館在東華門內,故稱《東華錄》。後經多次增補。《禦批通鑒輯覽》乾隆皇帝下令編成的起自上古終至明末的一部編年體史書。《上諭八旗》雍正一朝關於八旗政務的諭旨及奏議等文件彙編。《雍正朱批諭旨》經雍正朱批的“臣工”二百餘人的奏折的合集。)……等,卻好像無人過問,其低廉為別的一切大部書所不及。倘有有心人加以收集,一一鉤稽,將其中的關於駕禦漢人,批評文化,利用文藝之處,分別排比,輯成一書,我想,我們不但可以看見那策略的博大和惡辣,並且還能夠明白我們怎樣受異族主子的馴擾,以及遺留至今的奴性的由來的罷。

自然,這決不及賞玩性靈文字的有趣,然而借此知道一點演成了現在的所謂性靈的曆史,卻也十分有益的。

七月十日。

運命①

(①發表於1934年11月《太白》半月刊第1卷第5期,署名公汗。後編入《且介亭雜文》。)

有一天,我坐在內山書店②(②內山書店日本人內山完造(1885-1959)在上海開設的書店。)裏閑談——我是常到內山書店去閑談的,我的可憐的敵對的“文學家”,還曾經借此竭力給我一個“漢奸”的稱號③(③給我一個“漢奸”的稱號1934年5月《社會新聞)第7卷第12期發表署名思的《魯迅願作漢奸》一文,其中說魯迅“與日本書局訂定密約……樂於作漢奸矣”。),可惜現在他們又不堅持了——才知道日本的丙午年生,今年二十九歲的女性,是一群十分不幸的人。大家相信丙午年生的女人要克夫,即使再嫁,也還要克,而且可以多至五六個,所以想結婚是很困難的。這自然是一種迷信,但日本社會上的迷信也還是真不少。

我問:可有方法解除這夙命呢?回答是:沒有。

接著我就想到了中國。

許多外國的中國研究家,都說中國人是定命論者,命中注定,無可奈何;就是中國的論者,現在也有些人這樣說。但據我所知道,中國女性就沒有這樣無法解除的命運。“命凶”或“命硬”,是有的,但總有法子想,就是所謂“禳解”④(④“禳解”祭禱消災。);或者和不怕相克的命的男子結婚,製住她的“凶”或“硬”。假如有一種命,說是要連克五六個丈夫的罷,那就早有道士之類出場,自稱知道妙法,用桃木刻成五六個男人,畫上符咒,和這命的女人一同行“結儷之禮”⑤(⑤“結儷之禮”結儷,結婚。)後,燒掉或埋掉,於是真來訂婚的丈夫,就算是第七個,毫無危險了。

中國人的確相信運命,但這運命是有方法轉移的。所謂“沒有法子”,有時也就是一種另想道路——轉移運命的方法。等到確信這是“運命”,真真“沒有法子”的時候,那是在事實上已經十足碰壁,或者恰要滅亡之際了。運命並不是中國人的事前的指導,乃是事後的一種不費心思的解釋。

中國人自然有迷信,也有“信”,但好像很少“堅信”。我們先前最尊皇帝,但一麵想玩弄他,也尊後妃,但一麵又有些想吊她的膀子;畏神明,而又燒紙錢作賄賂,佩服豪傑,卻不肯為他作犧牲。崇孔的名儒,一麵拜佛,信甲的戰士,明天信丁。宗教戰爭是向來沒有的,從北魏到唐末的佛道二教的此仆彼起,是隻靠幾個人在皇帝耳朵邊的甘言蜜語。風水,符咒,拜禱……偌大的“運命”,隻要化一批錢或磕幾個頭,就改換得和注定的一筆大不相同了——就是並不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