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讀《閑情偶寄》劄記(11)(2 / 3)

“房舍第一”開頭的這段小序,表現了李漁十分精彩的園林建築美學思想。尤其是他關於房舍建築和園林創作的藝術個性的闡述,至今仍有重要的學術價值。藝術貴在獨創,房舍建築和園林既然是一種藝術,當然也不例外。但是,無論李漁當時還是現在,卻往往有許多人不懂這個道理。例如,現在的北京和其他絕大多數城市的民居,千篇一律,毫無個性。如若不信,你坐直升飛機在北京及其他城市上空轉一轉,你會看到到處都是批量生產的“火柴盒”,整齊劃一地排列在地上,單調乏味,俗不可奈,幾乎無美可言,無藝術性可言。李漁生活的當時,某些“通侯貴戚”造園,也不講究藝術個性,而且以效仿名園為榮。有的事先就告訴大匠:“亭則法某人之製,榭則遵誰氏之規,勿使稍異”;而主持造園的大匠也必以“立戶開窗,安廊置閣,事事皆仿名園,絲毫不謬”而居功。李漁斷然否定了這種“肖人之堂以為堂,窺人之戶以立戶,少有不合,不以為得,反以為恥”的錯誤觀念。他以辛辣的口吻批評說:“噫,陋矣!以構造園亭之盛事,上之不能自出手眼,如標新立意之文人;下之不能換尾移頭,學套腐為新之庸筆,尚囂囂以鳴得意,何其自處之卑哉!”李漁提倡的是“不拘成見”,“出自己裁”,充分表現自己的藝術個性。他自稱“性又不喜雷同,好為新異”,“葺居治宅”,必“創新異之篇”。他的那些園林作品,如層園、芥子園、伊園等,都表現出李漁自己的藝術個性。就拿李漁早年在家鄉建造的伊園來說吧,李漁在《伊園十便·小序》中這樣寫道:“伊園主人結廬山麓,杜門掃軌,棄世若遺,有客過而問之曰:子離群索居,靜則靜矣,其如取給未便何?對曰:餘受山水自然之利,享花鳥殷勤之奉,其便實多,未能悉數,子何雲之左也。”李漁按照自己的個性,就是要把伊園建成一個十分幽靜的具有山林之趣的遠離市囂的別墅花園,所謂“擬向先人墟墓邊,構間茅屋住蒼煙。門開綠水橋通野,灶近清流竹引泉”。還有李漁居住金陵期間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和實際需要設計建造的那個小小的三畝芥子園,“屋居其一,石居其一”,再種上一些花草林木,實用、審美,二而一之,非常有個性,有特點。李漁所造之園,“一榱一桷,必令出自己裁,使經其地、入其室者,如讀湖上笠翁之書,雖乏高才,頗饒別致”。

《向背》三款

這三款涉及園林建築藝術中一個十分有價值的思想:因地製宜。它的精義在於,園林藝術家必須順應和利用自然之性而創造園林藝術之美。這就要講到園林藝術創造中自然與人工的關係。創造園林美既不能沒有自然更不能沒有人工。園林當然離不開山石、林木、溪水等自然條件,但美是人化的結果,是人類客觀曆史實踐的結果,園林美更是人的審美意識外化、對象化、物化的產物。同人毫無關係的自然,例如人類誕生之前的山川日月、花木鳥獸,隻是蠻荒世界,無美可言;隻有有了人,才有了美。人類發展到一定階段,才有了作為美的集中表現的藝術,包括園林藝術。園林藝術的創造正是園林藝術家以山石、花木、溪水等等為物質手段,把自己心中的美外化出來,對象化出來。

李漁在“高下”款中所說的“因地製宜之法”,較好地論述了園林藝術創造中自然與人工關係如何處理的問題。他提出的原則是順乎自然而施加人力,而人又起了關鍵性的作用。居宅、園圃,按常理是“前卑後高”,“然地不如是而強欲如是,亦病其拘”。怎麼辦?這就需要“因地製宜”可以高者造屋、卑者建樓;可以卑者疊石為山,高者浚水為池;又可以因其高而愈高之、豎閣磊峰於峻坡之上,因其卑而愈卑之、穿塘鑿井於下濕之區。但起主導作用的是人。所以,李漁的結論是:“總無一定之法,神而明之,存乎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