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正如李漁所批評的,單指出某句某字為“務頭”,“俊語可施於上”雲雲,“囁嚅其詞,吞多吐少,何所取義而稱務頭,絕無一字之詮釋”,仍然是糊裏糊塗。倒是李漁以“不解解之”的方法解說務頭,更實在。務頭是什麼?就是“曲眼”。棋有“棋眼”,詩有“詩眼”,詞有“詞眼”,曲也有“曲眼”“一曲有一曲之務頭,一句有一句之務頭。字不聱牙,音不泛調,一曲中得此一句,即使全曲皆靈;一句中得此一二字,即使全句皆健者,務頭也。”換句話說,“務頭”就是曲中“警策”(陸機語)之句,句中“警策”之字;或者說是曲中發光的句子,句中發光的詞或字。“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務頭,就是一曲或一句中的“仙”和“龍”。但是,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務頭”絕不是可以離開整體的孤零零的發光體,而是整體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有了“務頭”,可以使“全句皆健”,“全曲皆靈”。如果作為“務頭”的某句、某字,可以離開“全曲”或“全句”而獨自發光,那就隻能是孤芳自賞,那也就不是該曲或該句的“務頭”;而且,一旦離開有機整體,它自身也必然枯萎。
李漁之後,也有些曲家不同意李漁對於“務頭”的解釋而作出了自己的定義。例如清末民初的吳梅《顧曲麈談》說:“務頭者,曲中平、上、去三聲聯串之處也。如七字句,則第三、第四、第五之三字,不可用同一之音;大抵陽去與陰上相連、陰上與陰平相連,或陰去與陽上相連、陽上與陰平相連亦可。每一曲中必須有三音相連之一、二語或二音(或去上、或去平、或上平,看牌名以定之)相連之一、二語,此即為務頭處。”
吳梅當然是曲中大家。但他對務頭的解說,我總覺得格局太小。吳梅似乎沒有著眼於整體的戲曲美的創造,而是斤斤玩味於某字某詞的平仄清濁。他這樣一解說,務頭完全變成了音律學上的一種技術術語,從操作的角度說,甚至成了一種純粹的技術規程。一比較,單就這個問題而言,我覺得還是三百年前的李漁更高明。
包括戲曲在內的藝術活動,從根本上說乃是一種心靈的創造,情感的迸發,精神的升華,其中常常充滿著靈感的襲擊,無意識、非理性的捉弄。有時候,有心栽花花不活,無心插柳柳成蔭。“感應之會,通塞之紀,來不可遏,去不可止”(陸機);“意靜神王,佳句縱橫,若不可遏,宛如神助”(皎然);“文之為物,自然靈氣,惚恍而來,不思而至”(李德裕);“文章本天然,妙手偶得之”(陸遊);“有時忽得驚人句,費盡心機做不成”(戴複古);“得之在俄頃,積之在平日”(袁守定);“到老始知非力取,三分人事七分天”(趙翼),等等。技巧在這裏須完全化為靈氣;至於機械的技術因素,幾乎沒有什麼地位。
回來說到吳梅的主張。即使戲曲作家完全按照吳梅關於務頭的“技術”要求去做了,就一定能夠創造出聲情並茂的作品來麼?
《閑情偶寄·賓白第四》
中國戲曲既是帶“唱”的話劇,又是帶“說”的歌劇,唱、念(說)、做、打,熔為一爐,有著十分豐富的藝術表現手段。“說”即李漁所說的“賓白”。他對“賓白”高度重視,認為“賓白一道,當與曲文等視”;而且認為,不但“唱”要講韻律美,“說”同樣也要講韻律美。李漁還對包括賓白在內的戲曲語言提出了“文貴潔淨”的要求。此外,李漁在談戲曲語言問題時,還順便談到了藝術想象,並有精彩見解。
《賓白第四》
李漁當年所說的“賓白”,乃與“曲文”相對。如果說“曲文”是“唱”出來的,那麼“賓白”就是“說”(“念”)出來的。中國戲曲中“賓白”與“曲文”並現,是我們的民族特色,為西洋戲劇所無。西洋話劇隻說不唱,西洋歌劇隻唱不說;中國戲曲則兼而有之,又唱又說。
在先秦時代或再前推若幹世紀,我們祖先那裏曾經是樂、舞、詩混沌一體的;後來才逐漸分立,各自成為獨立的藝術門類。然而,事物常常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宋元時代正式形成的戲曲,實際上是把樂、舞、詩(再加上詞和文等等)合在一起而成的藝術新品種。在這裏,樂、舞、詩、詞、文等並不是機械地湊合在一起,而是如化學反應那樣化合在一起。戲曲,其中有樂而不是樂,其中有舞而不是舞,其中有詩而不是詩,其中有詞而不是詞,其中有文而不是文……;它是樂、舞、詩、詞、文……放在一個大熔爐裏冶煉而產生的全新品種。它的名字隻能叫做:戲曲。
“說”何以叫做“賓白”?有三種說法。(一)《戒庵漫筆》曰:“兩人對說曰賓,一人自說曰白。”就是說,賓是對話,白是自白。(二)淩蒙初不同意這種說法。他在《譚曲雜劄》中引了《戒庵漫筆》上麵那句話後,說“未必確。古戲之白,皆直截道意而已;惟《琵琶》始作四六偶句,然皆淺淺易曉”。他還說:“白謂之‘賓白’,蓋曲為主也。”就是說,賓乃與“主”相對的“賓客”之“賓”,即曲為主,白為賓。其實,早淩蒙初約60年的徐渭也是這樣主張。他在《南詞敘錄》中說:“唱為主,白為賓,故曰賓白,言其明白易曉也。”(三)李漁所持的是第三種意見。他不同意淩蒙初等人“曲”(“唱”)、“白”的主次之分,而是認為“傳奇一事也,其中義理,分為三項:曲也,白也,穿插聯絡之關目也”,三項並重。他還說:“故知賓白一道,當與曲文等視。有最得意之曲文,即當有最得意之賓白。”李漁之前、之後的一些曲家也有與李漁意見相同或相近者。如明代王驥德《曲律·論賓白》中說,賓白“其難不下於曲”,“句子長短平仄,須調停得好,令情意婉轉,音調鏗鏘,雖不是曲,卻要美聽”。明代柳浪館《批評玉茗堂紫釵記·總評》認為,傳奇的“曲、白、介、諢”四個要素中,“詞是肉,介是筋骨,白、諢是顏色。如《紫釵》者,第有肉耳,如何轉動,卻不是一塊肉屍而何!此詞家所大忌”。清代黃振《石榴記·凡例》:“詞曲譬畫家之顏色,科白則勾染處也。勾染不清,不幾將花之瓣、鳥之翎混而為一乎?故折中如彼此應答,前後線索轉彎承接處,必挑剔得如,須眉畢露,不敢稍有模棱,致多沉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