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讀《閑情偶寄》劄記(4)(3 / 3)

包括戲曲和其他藝術在內的一切事物的發展、運動,都是在“破”與“立”的辯證交替中進行的。在一定時間內,“立”起相對固定的模式也許是必要的;但事物的進一步發展必然會突破舊有的模式,這就是“破”。“破”,才有新質產生。曲譜難道就千古不變?作曲者就得世世代代“依樣畫葫蘆”?非也。李漁自己不是說麼:“明朝三百年,善畫葫蘆者,止有湯臨川一人,而猶有病其聲韻偶乖,字句多寡之不合者。”李漁視此為“病”,即不正常;而我則恰恰認為是正常現象。就是說,在傳奇創作中,時不時地出現“越軌”行為、突破原有模式的束縛和限製,這是正常現象。突破得多了,某種新的形式可能就會出現,於是就有了發展。而且,對突破曲譜的“越軌”行為的“規”字,還應作具體分析。什麼是“規”?符合事物自然規律的,就是“規”;不符合的,就不是“規”,或稱偽“規”;事物自身發展了、變化了,那“規”也要隨之發展、變化,要有新“規”產生、建立起來。由此看來,“規”的標準隻有一個,就是客觀、自然本身。關於這個問題,也許淩蒙初《南音三籟·敘》中的一段話對我們會有啟發:“曲有自然之音,音有自然之節,非關作者,亦非關謳者,莫知其所以然而然。通其音者可以不設宮調,解其節者可以不立文字,而學者不得不從宮調、文字入;所謂師曠之聰不廢六律,與匠者之規矩埒。”“知者從宮調、文字中準之,複從不設宮調、不立文字中會之,而自然之音節自出耳。夫籟者,自然之音節也。蒙莊分別之為三,要皆以自然為宗。故凡詞曲,字有平仄,句有短長,調有合離,拍有緩急,其所謂宜不宜者,正以自然與不自然之異在芒忽間也。操一自然之見於胸中以律作者、謳者,當兩無所逃,作者安於位置、謳者約於規程矣。”

一般地說,藝術是不應該有模式的,更不應該有千古不變、“愈舊愈佳”的模式。然而,中國戲曲的頑固的“程式”(包括角色行當、唱、念、做、打等等,都有自己的程式)卻是個非常奇特的現象。也許這是個例外?也許人們的審美心理中還潛藏著某種“程式”因子?也許應該把這些“程式”僅僅看作是完成藝術創作的常用工具,猶如耕地的犁,寫字的筆,代步的車等等?然而,犁、筆、車……也是變的呀。相對穩定一段時間是可能的也是可以的;千古不變、“愈舊愈佳”則是不可能的。

我有一種想法:戲曲及戲曲程式是中國人在“機械時代”(人類的農業社會、工業社會)的審美產物和審美形式,它適應於“機械時代”人們的審美習慣和審美需求;於是它在“機械時代”產生了、形成了、發展了、完善了,但它也在“機械時代”停滯了;進一步,在“電子時代”(就整個世界範圍了說,這是本世紀50年代起步的一個時代,而60-70年代它則由盛而衰)衰退了;再進一步,在“信息時代”(現在我們正向它邁進),它會不會消亡呢?也許不可避免。

以上所有這些問題,一兩句話說不清楚,需要美學家進行專門研究,作出專門回答。

《別解務頭》

關於“務頭”之說,向來眾說紛紜。據我所知,“務頭”較早見於元代周德清《中原音韻》。該書《作詞十法》之第七法即“務頭”“要知某調、某句、某字是務頭,可施俊語於其上,後注於定格各調內。”關於“務頭”是什麼,這裏等於什麼也沒說;所謂“後注於定格各調內”,是指在《作詞十法》的第十法“定格”中,舉出四十首曲子作為例證,點出何為“務頭”。其中,有的曲子某幾句是“務頭”,如《山羊坡》:“雲鬆螺髻,香溫鴛鴦被,掩春閨一覺傷春睡。柳花飛,小瓊姬,一片聲雪下呈祥瑞,把團圓夢兒生喚起。誰?不做美。呸!卻是你!”周德清點出“務頭在第七句至尾”。有的曲子某一句是“務頭”,如《醉中天》:“疑是楊妃在,怎脫馬嵬災?曾與明皇捧硯來。美臉風流殺,叵奈揮毫李白,覷著嬌態,灑鬆煙點破桃腮。”周德清評曰“第四句、末句是務頭”。有的曲子某一詞或一字是“務頭”,如《寄生草--飲》“長醉後方何礙?不醒時有甚思?糟醃兩個功名字,醅渰千古興亡事,曲埋萬丈虹霓誌。不達時皆笑屈原非,但知音盡說陶潛是”中,“虹霓誌”、“陶潛”是“務頭”;《朝天子--廬山》“早霞,晚霞,妝點廬山畫。仙翁何處煉丹砂?一縷白雲下。客去齋餘,人來茶罷。歎浮生指落花。楚家,漢家,做了漁樵話”中“人”是“務頭”。有的曲子某一字的平仄聲調是“務頭”,如《憑欄人--章台行》“花陣贏輸隨镘生,桃扇炎涼逐世情。雙郎空藏瓶,小卿一塊冰”中“妙在‘小’字上聲,務頭在上”;《滿庭芳--春晚》“知音到此,舞雩點也,修禊羲之。海棠春已無多事,雨洗胭脂。誰感慨蘭亭古紙?自沉吟桃扇新詞。急管催銀字,哀弦玉指,忙過賞花時”中“扇字去聲取務頭”,等等。此後,明代程明善《嘯餘譜》一書的《凡例》中,也說“以平聲用陰陽各當者為務頭”。具體說,即“蓋輕清處當用陰字,重濁處當用陽字”;王驥德《曲律》之《論務頭》中認為務頭是“調中最緊要句子,凡曲遇揭起其音,而宛轉其調,如俗之所謂做腔處,每調或一句、或二三句,每句或一字、或二三字,即是務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