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公案之是非,清官難斷,姑且置之弗論;此處我想說的是,由“南”“北”對舉及“南”“北”翻改,倒引起我另外的兩點體味,就教於諸君。
其一,南曲、北曲之差別。明清學者對此多有探索,而青木正兒《中國近世戲曲史》第十四章加以總括,頗為精彩,今錄之,以饗讀者。(一)北主勁切雄麗;南主清峭柔遠。(二)北氣易粗;南氣易弱。(三)北力在弦;南力在板。(四)北字多而調促,促處見筋;南字少而調緩,緩處見眼。(五)北則辭情多而聲情少;南則辭情少而聲情多。(六)北宜合歌;南宜獨奏。
其二,翻改或續書,大多費力不討好。李漁那個時候有改《西廂》、續《水滸》者;今天有續《紅樓》、續《圍城》者。我之認為《水滸》、《紅樓》不可續,倒不是李漁所謂“續貂蛇足”,而是因為它不符合藝術創作的規律。藝術是創造,是“自我作古”,是“第一次”。“續”者,沿著別人走過的路走,照著別人的樣子描,與藝術本性相背。這樣的人,如李漁所說,“止可冒齋飯吃,不能成佛作祖”,成不了大氣候。
何不自己另外創造全新的作品?
《恪守詞韻》
所謂“音律”者,實則含有兩個內容:其一是音韻,即填詞製曲的用韻(按照字的韻腳押韻)問題;其二是曲律,即填詞製曲的合律(符合曲譜規定的宮調、平仄、詞牌、句式)問題。這裏涉及戲曲音律學的許多非常專門的學問,然而李漁以其豐富的實踐經驗,從應用的角度,把某些高深而又專門的學問講得淺近易懂、便於操作,實在難得,非高手不能達此境界。
《音律第三》中有五款是談音韻的,即《恪守詞韻》、《魚模當分》、《廉監宜避》、《合韻易重》、《少用入韻》。若仍然借用聞一多先生“帶著鐐銬跳舞”的比喻,那麼音韻就是一種“腳鐐”。因為中國的詩詞歌賦曲文押韻,極少句首或句中押韻,而主要是句末押韻,即押腳韻,故可稱之為腳鐐。帶著腳鐐跳舞,是十分別扭的事。所以毛澤東在1957年1月給臧克家的信中說,“舊詩”“不宜在青年中提倡,因為這種體裁束縛思想,又不易學”,“怕謬種流傳,貽誤青年”,這其中自然也包括舊詩的押韻太費事。但是,事情總有兩麵。押韻押得好,又給戲曲詩詞等增加了音韻美。而且這是別的手段所取代不了的;音韻的審美效果也是別的手段所創造不出了的。試想,假若戲曲的唱詞,如前麵我們所舉《漢宮秋》中那段《梅花酒》和《西廂記》中那段《正宮·端正好》,沒有押韻,演員唱出來會是什麼效果?觀眾聽起來會是什麼感受?
既然如此,那麼還是讓戲曲帶著腳鐐跳舞吧。
多麼“殘忍”!真正的藝術家卻甘願承受這種“殘忍”。而且還有比“腳鐐”更加“殘忍”的。不是有的女演員為了創造角色的需要,把一頭美發剃光嗎?日本電影《望鄉》的女主角,不是為了創造出一個受蹂躪的老年妓女的情狀,拔掉了幾顆牙齒嗎?
有時候,藝術美真是一種“殘忍”的美!
有時候,藝術真是一種“殘忍”的事業!
然而,傑出的藝術家正是在這種“殘忍”中創造了奇跡,取得了輝煌的成就。中國的戲曲藝術家們,包括京劇的四大名旦,評劇的筱白玉霜,豫劇的常香玉……哪一個不是通過艱苦卓絕的“殘忍”磨煉才達到他們的藝術極致!台上三分鍾,台下十年功。
《凜遵曲譜》
《凜遵曲譜》、《拗句難好》、《慎用上聲》三款是談曲律的。
曲律是在長期藝術實踐中形成的模式,凝聚為“曲譜”。誠如李漁所說:“束縛文人而使有才不得自展者,曲譜是也;私厚詞人而使有才得以獨展者,亦曲譜是也。”李漁所說的還是那句話:“帶著鐐銬跳舞”跳得好的,就是英雄;而去掉“鐐銬”,則算不得好漢。
具體講,曲律是許多因素包括音、律、宮、調、平、仄等等的有序組合模式。那麼,何謂音、律、宮、調、平、仄?曲學大師吳梅先生《詞學通論》論之甚詳。其第四章《論音律》雲:“音者何?宮、商、角、徵、羽、變宮、變徵七音也。律者何?黃鍾、大呂、太簇、夾鍾、姑洗、中呂、蕤賓、林鍾、夷則、南呂、無射、應鍾之十二律也。以七音乘十二律,則得八十四音。此八十四音,不名曰音,別名曰宮調。何謂宮調?以宮音乘十二律,名曰宮。以商、角、徵、羽、變宮、變徵乘十二律,名曰調。故宮有十二,調有七十二。”其第二章《論平仄四聲》中,把漢語四聲平、上、去、入,分為“兩平”(陰平、陽平)、“三仄”(上、去、入)。黃九煙論曲的詩句雲:“三仄應須分上去,兩平還要辨陰陽。”實際上,“平仄之道,僅止兩途”,即四聲隻是平、仄而已。各種曲牌、詞調,就是上述諸種因素的不同組合。
李漁說:“曲譜者,填詞之粉本,猶婦人刺繡之花樣也,描一朵,刺一朵,畫一葉,繡一葉,拙者不可稍減,巧者亦不能略增。”又說:“曲譜則愈舊愈佳,稍稍趨新,則以毫厘之差而成千裏之謬。”
李漁此言太絕對。一貫主張創新的李漁,怎麼一下子變得保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