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讀《閑情偶寄》劄記(3)(2 / 3)

李漁論劇,一切從戲曲的特點出發,而這種特點,則是從比較中來的;而且通過比較,戲曲的特點益發鮮明。《詞采第二》前言中就從長短的角度對曲與詩餘(詞)作了比較:“詩餘最短,每篇不過數十字”,“曲文最長,每折必須數曲,每部必須數十折,非八鬥長才,不能始終如一”。而這種比較做得更精彩的,是《窺詞管見二十二則》。這篇文章原在李漁詞集《耐歌詞》的前麵,1991年浙江古籍出版社《李漁全集》(第二卷)則作為《耐歌詞》的附錄。其中處處將詩、詞、曲三者比較:

作詞之難,難於上不似詩,下不類曲,不淄不磷,立於二者之中。大約空疏者作詞,無意肖曲而不覺仿佛乎曲;有學問人作詞,盡力避詩而究竟不離於詩。一則苦於習久難變,一則迫於舍此實無也。欲為天下詞人去此二弊,當令淺者深之,高者下之,一俯一仰,而處於才與不才之間,詞之三昧得矣。

(第一則)詩有詩之腔調,曲有曲之腔調,詩之腔調宜古雅,曲之腔調宜近俗,詞之腔調則在雅俗相和之間。如畏摹腔練吻之法難,請從字句入手。取曲中常用之字,習見之句,去其甚俗,而存其稍雅又不數見於詩者,入於諸調之中,則是儼然一詞,而非詩也。

(第二則)詞既求別於詩,又務肖曲中腔調,是曲不招我而我自往就,求為不類,其可得乎?曰:不然。當其摹腔練吻之時,原未嚐撇卻詞字,求其相似,又防其太似,所謂存稍雅而去甚俗,正為此也。有同一字義而可詞可曲者,有止宜在曲、斷斷不可混用於詞者。試舉一二言之:如閨中人口中之自呼為妾,呼婿為郎,此可詞可曲之稱也;若稍異其文,而自呼為奴家,呼婿為夫君,則止宜在曲,斷斷不可混用於詞矣。如稱彼此二處為這廂、那廂,此可詞可曲之文也;若略換一字,為這裏、那裏,亦止宜在曲,斷斷不可混用於詞矣……

(第三則)曲宜耐唱,詞宜耐讀。耐唱與耐讀,有相同處,有絕不相同處。蓋同一字也,讀是此音,而唱入曲中,全與此音不合者,故不得不為歌兒體貼,寧使讀時礙口,以圖歌時利吻。詞則全為吟誦而設,止求便讀而已。

(第二十二則)《窺詞管見》是從詞立論,以詞為中心談詞與詩、曲的區別。這樣一比較,詩、詞、曲的不同特點,曆曆在目、了了分明。

《閑情偶寄》則是從曲立論,以戲曲為中心談曲與詩、詞的區別。《詞采第二》中,李漁就抓住戲曲不同於詩和詞的特點,對戲曲語言提出要求。這些論述中肯、實在,沒有花架子,便於操作。

戲曲最大的特點是什麼?就是舞台性!“填詞之設,專為登場”,要演給人看,唱給人聽。戲曲語言的特點也就由此而來。

“貴顯淺”是李漁對戲曲語言最先提出的要求。此款與後麵的“戒浮泛”、“忌填塞”又是一體兩麵,可以參照閱讀。李漁說:“曲文之詞采,與詩文之詞采非但不同,且要判然相反。何也?詩文之詞采,貴典雅而賤粗俗,宜蘊藉而忌分明。詞曲不然,話則本之街談巷議,事則取其直說明言。”這就是“顯淺”。李漁的“顯淺”包含著好幾重意思。其一,“顯淺”是讓普通觀眾(讀書的與不讀書的男女老幼)一聽就懂的通俗性。“凡讀傳奇而有令人費解,或初閱不見其佳,深思而後得其意之所在者,便非絕妙好詞”。湯顯祖《牡丹亭》作為案頭文字可謂“絕妙好詞”;可惜許多段落太深奧、欠明爽,“止可作文字觀,不得作傳奇觀”。其二,“顯淺”不是“粗俗”、滿口髒話(如今天某些小說出口即在肚臍眼兒之下),也不是“借淺以文其不深”,而是“以其深而出之以淺”,也就是“意深”而“詞淺”。“能於淺處見才,方是文章高手”。其三,“顯淺”就是“絕無一毫書本氣”、“忌填塞”。無書本氣不是要戲曲作家不讀書,相反,無論經傳子史、詩賦古文、道家佛氏、九流百工、《千字文》、《百家姓》……都當讀;但是,讀書不是叫你掉書袋,不是“借典核以明博雅,假脂粉以見風姿,取現成以免思索”;而是必須胸中有書而筆下不見書,“至於形之筆端,落於紙上,則宜洗濯殆盡”,即使用典,亦應做到“信手拈來,無心巧合,竟似古人尋我,並非我覓古人”,令人絕無“填塞”之感。

李漁論“詞采”,尤其在談“貴顯淺”時,處處以“今曲”(李漁當時之戲曲)與“元曲”對比,認為元曲詞采之成就極高,而“今曲”則去之甚遠,連湯顯祖離元曲也有相當大的距離。此乃明清曲家公論。臧懋循在《〈元曲選〉序二》中就指出元曲“事肖其本色,境無旁溢,語無外假”,“本色”幾乎成了元曲語言以至一切優秀劇作的標誌。徐渭《南詞敘錄》中讚揚南戲時,就說“句句是本色語”,認為“曲本取於感發人心,歌之使奴童婦女皆喻,乃為得體”。王驥德《曲律》中也說“曲之始,止本色一家”。“本色”的主要含義是要求質樸無華而又準確真切、活潑生動地描繪人物場景的本來麵目。李漁繼承了前人關於“本色”的思想,而又加以發展,使之具體化。“貴顯淺”就是“本色”的一個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