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讀《閑情偶寄》劄記(2)(2 / 3)

《減頭緒》

世間往往隻看到“加”是“增多”的手段,而沒有看到“減”在某種情況下同樣亦是“增多”的手段。譬如淘金。金在沙中,人們隻見沙,不見金。按照常識,這時“隻有”沙,“沒有”金。淘金,就是不斷“減”,減掉了沙子,“增加”了金;沙逐漸減少,金逐漸“增多”。煉鐵也是如此。鐵礦石在高爐裏通過冶煉,最後“減”去了渣子,“增加”了鐵。

藝術創作更是如此。雕刻家把大理石中多餘的部分去掉(“減”),形象就顯現了,美就被創造出來了(“加”)。而且,這裏簡直不是從少到多,而是從無到有。在藝術中,常常是“加”了反而貧乏,“減”了反而豐富。

這就是藝術的“加”“減”辯證法。

“減頭緒”中的“減”,應作如是觀。

《戒荒唐》

李漁在為他朋友的《香草亭傳奇》作序時提出,創作傳奇必須“既出尋常視聽之外,又在人情物理之中”。在《戒荒唐》中又說:“凡作傳奇,隻當求於耳目之前,不當索諸聞見之外。”

此兩處所言,皆可謂至理名言!

在這裏,新奇與尋常、“耳目之前”與“聞見之外”,既是對立的,又是統一的。因為“世間奇事無多,常事為多;物理易盡,人情難盡”。而那“奇事”就包含在“常事”之中;那“難盡”的“人情”就包含在“易盡”的“物理”之中。若在“常事”之外去尋求“奇事”,在“易盡”的“物理”之外去尋求“難盡”的“人情”,就必然走上“荒唐怪異”的邪路。真真切切實實在在的尋常生活本身永遠會有“變化不窮”、“日新月異”的奇事。戲曲作家就應該尋找那些“尋常”的“奇事”、“真實”的“新奇”。

三百多年前李漁對新奇與真實的關係有如此辯證的認識,難得、難得。

明末清初在戲曲創作和理論上存在著要麼蹈襲窠臼、要麼“一味趨新”的兩種偏向。陳多先生在1980年湖南人民出版社注釋本《李笠翁曲話》中解釋《脫窠臼》時,引述了明末清初倪卓《二奇緣小引》、茅瑛《題牡丹亭記》、張岱《答袁籜庵(袁於令)書》、周裕度《天馬媒題辭》、樸齋主人《風箏誤·總評》中的有關材料,介紹了他們對這兩種傾向,特別是“一味趨新”的傾向的看法。有些人的意見與李漁相近。例如,張岱批評說,某些傳奇“怪幻極矣,生甫登場,即思易姓;旦方出色,便要改裝。兼以非想非因,無頭無緒。隻求熱鬧,不論根由;但要出奇,不顧文理”;他認為“布帛菽粟之中,自有許多滋味,咀嚼不盡,傳之久遠。愈久愈新,愈淡愈遠”。周裕度說:“嚐謬論天下,有愈奇則愈傳者。有愈實則愈奇者。奇而傳者,不出之事是也。實而奇者,傳事之情是也。”樸齋主人指出,“近來牛鬼蛇神之劇,充塞宇內,使慶賀宴集之家,終日見鬼遇怪,謂非此不足以悚夫觀聽”;“詎知家中常事,盡有絕好戲文未經做到”。他認為,傳奇之“所謂奇者,皆理之極平;新者,皆事之常有”。可以參考。

《審虛實》

“傳奇無實,大半皆寓言耳”,一語道破傳奇的“天機”!這是李笠翁這個老頭兒的慧眼獨具之處。古人常雲“慧眼識英雄”,李漁乃“慧眼識傳奇”。

世間偏偏慧眼無多。

傳奇,“戲”也。“戲”,古書上有時把它作“角力”(競賽體力)講。《國語·晉》(九):“少室周為趙簡子之右,聞牛談有力,請與之戲,弗勝,致右焉。”這裏的“戲”是競賽體力,比一比誰的力氣大。雖然比賽者還是滿叫真兒的,但究竟不是真打仗,所以帶點“遊戲”的味道。《說文解字》上把“戲”解作“三軍之偏也”。“偏”與“正”相對。“正”當然是很嚴肅的,相對而言,“偏”是否可以“輕鬆”一點,甭老那麼“正襟危坐”、一本正經呢?所以,“戲”總包含著遊戲、玩笑、逸樂、有時還帶點嘲弄;而且既然是遊戲、玩笑甚至嘲弄,那就不能那麼認真,常常是“無實”的“寓言”,帶點假定性、虛幻性、想象性。中國古代弄“戲”的,大多是些優人。他們常常在君主麵前開開玩笑。據高彥休《唐闕史》(卷下)記載,鹹通(唐懿宗年號)年間,有一個叫李可及的優人,在皇帝麵前與人有一段滑稽對話:“……問曰:‘即言博通三教,釋迦如來是何人?’對曰:‘是婦人。’問者驚曰:‘何也?’對曰:‘《金剛經》雲:敷座而坐。或非婦人,何煩夫坐,然後兒坐也。’上為之啟齒。又問曰:‘太上老君,何人也?’對曰:‘亦婦人也。’問者益所不喻。乃曰:‘《道德經》雲:吾有大患,是吾有身,及吾無身,吾複何患。倘非婦人,何患乎有娠乎?’上大悅。又問:‘文宣王何人也?’對曰:‘婦人也。’問者曰:‘何以知之?’對曰:‘《論語》雲:沽之哉!沽之哉!吾待賈者也。向非婦人,待嫁奚為?’上意極歡,寵錫甚厚。翌日,授環衛之員外職。”李可及在皇帝麵前說的這些不正經的話,惹得皇帝開懷大笑,實在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