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李漁的儀容美學(9)(2 / 3)

上麵我們介紹了李漁所提倡的衣服須“與人相稱”、“與貌相宜”的美學原則。那麼,怎樣才能做到“相稱”、“相宜”呢?李漁認為,必須“相體裁衣”。這既是李漁所倡導的創造服裝美的又一個重要的美學原則,又是實現“與人相稱”、“與貌相宜”美學原則的途徑、方法和操作規程。

李漁在《治服第三》“衣衫”條中談了婦人之衣“不貴與家相稱,而貴與貌相宜”,並且指出麵色白嫩、體態輕盈的女子,穿什麼顏色的衣服都好,之後,他說:“此等即非國色,亦去夷光、王嬙不遠矣,然當世有幾人哉?稍近中材者,即當相體裁衣,不得混施色相矣。”其實,李漁這幾句話說得並不確切,也不圓滿。“相體裁衣”不是隻對“稍近中材者”才適用,那些長得十分漂亮的女人如王嬙者流同樣需要。可以說,“相體裁衣”是衣服設計和製作時所必須遵循的客觀規律和普遍原則。為什麼?因為服裝美是由設計者、製作者、穿著者、觀賞者在設計、剪裁縫製、穿著和觀賞的實踐中,通過密切合作,達到和諧一致,從而共同創造出來的;缺少了其中的哪一個環節都不行;而穿著者則是中心。

服裝是給人穿的。服裝再漂亮,不穿也顯示不出來;而且不穿,那漂亮實際上也不存在。這樣,穿著的主體就顯得特別重要,服裝美的創造也自然以他為中心來進行。所謂服裝的和諧美,主要就是服裝同穿它的人之間的和諧。設計者必須根據穿著者的具體情況選擇衣料和色彩,設計款式,中間經過縫製者精心製作,再由穿著者穿在身上,最後通過觀賞者的眼睛,才能看到這件衣服是否“與人相稱”、“與貌相宜”,是否和諧,是否美。這個以穿著者為中心創造服裝美的過程,就是“相體裁衣”的過程,即設計者、製作者“相”穿著者之“體”而“裁衣”(製衣)的過程。無論誰做衣服,要想美,都不能不經曆這個過程,不能不遵守這個規律。美如王嬙者,做的衣服如果不合“體”,也不漂亮,也沒有服裝美;更何況“中材”、“下材”者流。

“相體裁衣”也可以叫做“量體裁衣”(或“稱體裁衣”)。據從事服裝美學研究多年的孔壽山先生說,此語大概見於《南齊書·張融傳》:“(太祖)手詔賜融衣曰:‘……今送一通故衣,意謂雖故乃勝新也,是吾所著,已令裁減稱卿之體。’”可見,古人早已掌握了“相體裁衣”的美學規律並運用於實踐之中。而且,“相體裁衣”也與現代科學的美學思想相合。馬克思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曾談到按照“美的規律”造型,所謂“美的規律”,其實就是依據“物種的尺度”即客體的尺度和“(人的)內在固有的尺度”即主體的尺度來創造美。具體到服裝美的創造,“相體裁衣”實際上就是按照“美的規律”來造型,按照兩個尺度相統一的原則來造型。“體”,是客體的尺度;“相”,表現了設計者、製作者的主體的尺度。兩個尺度統一,合體,和諧,服裝美就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