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衣服必須“與貌相宜”。這是李漁著力闡發、談得最多的一個方麵。李漁認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生就的一副麵孔,而這副麵孔應該有特定的適宜的衣服與之相配。不同的人,麵色黑白不同,皮膚粗糙細膩不同,因此,若要美,就不能穿同樣顏色、同樣質料的衣服;同一件衣服,不同的人穿上,就會因其麵孔差異,或中看或不中看。所以,設計、製作、穿著衣服,必須選擇與衣服穿著者最相宜的衣料和顏色,取得和諧的審美效果。美不是富貴和財寶,美也不是大紅大紫的鮮豔色彩,如果不顧自己的相貌特征而僅憑自己財力雄厚去購置貴重衣料選擇鮮豔色彩,把衣著當作玄耀富貴和財寶的手段,或者把衣著當作自己高官厚祿的標記,那就可能因衣著而成為滑稽可笑的角色。誠如李漁所說,若“貴人之婦不宜文采,而宜縞素,必欲去縞素而就文采”,那就是與自己的麵色“為仇”,破壞了和諧,結果得到的不是美而是醜。還常見這樣的情況:有的人看到別人穿某件衣服很漂亮,於是自己也買來穿,不料怎麼看怎麼別扭。這就是因為別人麵色與那件衣服相宜,顯得和諧,所以美;而你與那件衣服不和諧,所以不美。重要的是必須找到衣服與麵孔的和諧之美。
第二,衣服必須與人的體形相稱。李漁說:“衣衫之附於人身,亦猶人身之附於其地,人與地習,久始相安”。這裏雖不直接指衣服與體形的關係,但道理是相通的。就是說,衣服必須與人身(包括體形)相稱,和諧一致,才美。不然,就會產生“沐猴而冠”的可笑情狀。不是沐猴不可著冠,而是“頭與冠不相稱也”。“沐猴而冠”如此,衣服與人的體形的關係也如此。李漁強調衣著與體形相稱,就是要通過衣著而突出表現美的體形,並且進一步通過衣著而創造美的體形。李漁說:“婦人之妝,隨家豐儉,獨有價廉功倍之二物,必不可無。一曰半臂,俗呼‘背褡’者是也;一曰束腰之帶,俗呼‘鸞絛’者是也。婦人之體,宜窄不宜寬,一著背褡則寬者窄,而窄者愈顯其窄矣。婦人之腰,宜細不宜粗,一束以帶則粗者細,而細者倍覺其細矣。背褡宜著於外,人皆知之;鸞絛宜束於內,人多未諳。帶藏衣內,則雖有若無,似腰肢本細,非有物縮之使細也。”很顯然,李漁認為“背褡”和“鸞絛”的作用,就是突現婦人本來就有的美的體形,或者重新創造婦人美的體形:所謂“一著背褡則寬者窄”,“一束以帶則粗者細”,就是通過背褡和鸞絛的作用而創造美的體形,使本來不美或不大美的體形(“寬”和“粗”)變成美(“窄”和“細”)的了。所謂“窄者愈顯其窄”、“細者倍覺其細”,就是通過背褡和鸞絛而突現婦人本來就有的美的體形。婦人“體窄”,是一種苗條的美;婦人“腰細”,則是線條的美(女子身體的曲線美)。通過與女子體形相稱的背褡和鸞絛,達到和諧,這兩種美就被表現和創造出來了。
第三,衣服必須與人的性別年齡、文化素養、內在氣質、社會角色等相稱。在《治服第三》的各個條目當中,李漁多次談到衣服穿著與“有德行之賢者”以及“無品無才之不肖者”的關係(或者與“智愚賢不肖”者的關係),談到衣服穿著與“寒賤”、“富貴”的關係,談到衣服穿著與“少長男婦”的關係,等等。所謂“德”、“行”、“品”、“才”、“智愚賢不肖”,是指人的文化素養;所謂“豐腴氣象”,是指人的內在氣質;所謂“富貴”、“大富長者”、“寒賤”、“丐夫菜傭”,是指人的社會角色;所謂“少長男婦”,是指人的不同性別、年齡。總的說,李漁所強調和反複申明的,是要求衣服穿著必須與上述這些方麵相稱、相宜,取得和諧一致,從而產生理想的審美效果。
第四,衣服必須與一定社會曆史的時代風尚和文化氛圍相稱。李漁所謂“紅紫深豔之色,違時失尚,反不若淺淡之合宜”,正是說的這層意思。就是說,衣服“深豔”也好,“淺淡”也好,應該考慮與時代風尚和文化氛圍相稱、相宜,和諧一致;不然,就可能被時代所淘汰、所拋棄。當然,談到與時尚相宜,可能問題比較複雜。一是對時尚的把握是否準確。不同的人因其出身、經曆、教養、學識、經驗等方麵的差異,眼中的時尚可能很不相同。有的人所把握的時尚可能符合或接近時代主流,有的人則遠離或有背於時代主流。二是時尚本身也在不斷的變化,不可作形而上學的凝固的理解。李漁對所處時代流行的有關衣服穿著的審美風尚問題有著自己的把握。在談到婦女的裙子時,他說:“近日吳門所尚‘百襇裙’,可謂盡美。予謂此裙宜配盛服,又不宜於家常,惜物力也。較舊製稍增,較新製略減,人前十幅,家居八幅,則得豐儉之宜矣。吳門新式,又有所謂‘月華裙’者一襇之中,五色俱備,猶皎月之現光華也,予獨怪而不取。人工物料,十倍常裙,暴殄天物,不待言矣,而又不甚美觀。蓋下體之服,宜淡不宜濃,宜純不宜雜。予嚐讀舊詩,見‘飄揚血色裙拖地’、‘紅裙妒殺石榴花’等句,頗笑前人之笨。若果如是,則亦豔妝村姑而已矣,烏足動雅人韻士之心哉?惟近製‘彈墨裙’,頗饒別致,然猶未獲我心,嗣當別出新裁,以正同調。思而未製,不敢輕以誤人也。”在這裏,李漁對當時“吳門所尚‘百襇裙’”的評價,大體公允;而對吳門最新流行的“月華裙”的指摘,則未必恰當。他的觀點流露出男子中心主義的弊端。他的出發點是婦女裙子,蓋下體之服,宜淡宜純而不宜濃不宜雜。因為女人屬男人所有,對其下體須“掩藏秘器,愛護家珍”;而“月華裙”“五色俱備,猶皎月之現光華”,太惹眼了,所以,“予獨怪而不取”。由此更進一步,他對古時的“血色裙”、“石榴裙”也提出質疑,未免有點假道學。在我們今天看來,當時吳門新式“月華裙”所表現出來的審美時尚以及古代“血色裙”、“石榴裙”的審美趣味,沒有什麼不好,倒是表現出人們健康的美學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