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李漁的儀容美學(8)(2 / 3)

這段話中,李漁的這些見解值得注意:

第一,通過對“衣以章身”的“章”字和“身”字的解釋,我們看到李漁不是從淺層次,而是從深層次上把握服裝的作用和本質的。所謂淺層次,是說從表麵上看待服裝的作用和本質,例如常見有人在回答“服裝是幹什麼用的”這個問題時,簡單答曰“護體”、“保暖”等。誠然,服裝確有“護體”、“保暖”等功能;但是,倘若服裝僅止於這些功能,那麼,它與動物的“服裝”(如獸的皮毛)有何區別?進而,人與獸又有何區別?要知道,動物的皮毛也可護體和保暖呀!人是文化的動物,人是有思想有感情的社會動物。人的服裝與動物的“服裝”(皮毛)之根本不同,在於人的服裝具有深刻的社會文化內涵。李漁對“章”和“身”的解釋正是在闡明服裝的社會文化內涵。“章者著也,非文彩彰明之謂也”。所謂“著”,就是“表現出來”的意思,或者是“因內而符外”的“顯現”的意思。這是強調某種深刻內涵的外在流露和顯現。李漁強調“章”是“著”而不是“文彩彰明”,正是強調衣服是人的深刻內涵的表現和顯現。那麼,在李漁看來人的這種深刻內涵是什麼呢?通過對“身”的解釋,李漁表明他所理解的人的內涵是其社會文化意義。他所謂“身非形體之身,乃智愚賢不肖之實備於躬,猶‘富潤屋,德潤身’之身也”,就是強調人的“身”不隻是自然存在、生理存在,而根本上是社會文化存在,即“智愚賢不肖”等社會文化內涵的承載體。這樣,完整地看“衣以章身”這句話,就是指衣服是人的社會文化內涵(“智愚賢不肖”等)的外在表現。這就是李漁對服裝本質的看法。中國的服裝史證明,李漁的這個思想是符合曆史事實的,而且至今仍有其價值。衣服,從產生之日起,就具有社會文化內涵。我們可以從中國曆史上看到,不論是官服還是民服,不論是禮服還是常服,不論是男服還是女服,都可以從中見出人(製作者、設計者、穿著者)的文化素養、社會地位、民族特征、職業角色、貴賤等級,總之,可以見到自有衣服以來發展到李漁所生活的明末清初的社會文化特征,包括人壓迫人、人剝削人、人分為三六九等的不合理社會文化現象。服裝也可以說是某種社會文化特征的指示牌。

第二,李漁在解釋“章”字的含義時,是從肯定和否定兩個方麵來說的。“章者著也”是從肯定方麵說的,即“章”就是“著”;“非文采彰明之謂也”是從否定方麵說的,即“章”不是“文采彰明”的意思。上麵我們著重談的是李漁肯定“章”是“著”,並由此揭示出李漁對服裝本質的看法;現在我們要著重談談李漁否定“章”是“文采彰明”,並看看由此可以透露出李漁怎樣的思想。所謂“文采彰明”,在李漁那裏是與“著”相對的。如果說“著”是因內而符外的顯現,那麼“文采彰明”則是從外麵進行彩繪妝飾,也即李漁自己所說的“雕鏤粉藻”。李漁不認為衣服僅僅是從外麵對人的彩繪妝飾、雕鏤粉藻;或者幹脆說,他反對這樣做。李漁實際上是從衣服的一般本質和個別穿著兩個方麵來表明自己的思想的。就衣服的一般性、總體性而言,也即從衣服的一般本質來說,衣服是人的社會文化內涵的顯現,而不是單單從外麵加在人身上的附著物。不是外在的“文采彰明”、“雕鏤粉藻”。就衣服的個別性、特殊性而言,即從衣服的個別穿著來說,當衣服被張三、李四設計、製作、穿著時,它也是這些個別的人內在品格、文化素養、精神世界的顯現,而不僅僅是從外麵對他們(張三、李四)的“雕鏤粉藻”。理想的衣服設計、製作和穿著應該是:張三的衣服是張三內心世界的一麵鏡子,李四的衣服是李四精神內涵的一個窗口。有人說“服裝遮蓋肉體,卻把心靈揭露給人們看”,這是很對的。日本板倉壽郎在《服飾美學》中說“必須把服飾作為人們內心深處的意識問題來進行探討”,也說得十分精彩。按照李漁的思想,某個人的衣服絕不僅僅是對他外加的“文采彰明”、“雕鏤粉藻”,絕不應該對衣服穿著進行這樣的操作和處理。倘若真的把衣服變成純粹是對人的外在雕鏤粉藻,那麼,就會有“不服水土之患,寬者似窄,短者疑長,手欲出而袖使之藏,項宜伸而領為之曲,物不隨人指使,遂如桎梏其身”。李漁此論,至今仍值得我們借鑒。

當然,對問題的看法也不能絕對化。李漁主張衣服是人的社會文化內涵的因內符外的顯現,而反對僅僅從外麵對人“文采彰明”、“雕鏤粉藻”,一般說是對的,有道理的。但是,衣服難道就一點也不具有對人“文采彰明”、“雕鏤粉藻”的因素嗎?當然不是這樣。而且“文采彰明”、“雕鏤粉藻”並非絕對沒有一點合理性。就其主要性質而言,衣服的確應是人的社會文化內涵,人的內在精神世界,人的品格、德性、素養的顯現;但是,也不可否認衣服從外麵對人的妝飾性、“文采彰明”性,甚至“雕鏤粉藻”性。“內”、“外”完美結合,豈不更好!衣服作為外在形式也有其獨立性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