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李漁的儀容美學(7)(3 / 3)

李漁還總結了首飾佩戴中的有關形式美的某些規律。

例如,首飾的顏色須同頭發和麵色相配合,或對比、或調合,以達到最佳的審美效果。李漁以簪為例說明這一問題:“簪之為色,宜淺不宜深,欲形其發之黑也。”就是通過顏色的對比,襯托出頭發的美。因此,簪的質料和顏色的選擇,就須作一番美學上的考慮:“玉為上,犀之近黃者、蜜蠟之近白者次之,金銀又次之,瑪瑙琥珀皆所不取。”同時,李漁還提出簪的使用也必須與頭發協調一致,融為審美整體。他說簪“宜與發相依附,不得昂首而作跳躍之形。蓋簪頭所以壓發,服貼為佳,懸空則謬矣。”

再如,首飾的大小須適宜,形製要精雅,令人看起來舒服、得當、恰如其分。李漁特別提到耳環的佩戴:“飾耳之環,愈小愈佳,或珠一粒,或金銀一點,此家常佩戴之物,俗名丁香,肖其形也。若配盛妝豔服,不得不略大其形,但勿過丁香之一倍二倍。既當約小其形,複宜精雅其製,切忌為古時絡索之樣,時非元夕,何須耳上懸燈?若再飾以珠翠,則為福建之珠燈,丹陽之料絲燈矣!其為燈也猶可厭,況為耳上之環乎?”讀李漁這段話,還應注意李漁這樣兩點頗為精彩的見解:一是首飾佩戴須根據周圍環境和文化氛圍的不同而有所變化,以達到協調一致。耳環,總的原則是要小。但在“家常佩戴”與“盛妝豔服”這兩種不同的氣氛中,則又小有變化,後者要略大“一倍二倍”。這個原則不僅對耳環及其他首飾佩戴,而且對整個修容化妝、穿衣戴帽,都是適用的。日常生活與盛大慶典,平時與節日,舞台上與舞台下,日妝與晚妝,等等,都須根據不同的環境和氛圍,首飾、化妝、衣著也因此而有所不同。二是時代發展變化了,首飾佩戴(以及化妝、衣著等)也不能一成不變,李漁“切忌為古時絡索之樣”一語,就是說的這個問題。美是曆史的、發展的、變化的,審美客體和審美主體,審美對象和審美意識,都不可能凝固不變。以上兩點,正好包括了“曆時”和“共時”兩個角度。前者(不同環境、氛圍)是從共時性的空間的角度對首飾佩戴提出的要求;後者(不同的曆史時代)是從曆時性的時間的角度對首飾佩戴提出的要求。這兩點,對我們今天的修容化妝、首飾佩戴、衣服穿著仍然是有意義的。

此外,李漁還對首飾的製作式樣和原則提出了自己的見解,認為“簪頭取象於物,如龍頭、風頭、如意頭、蘭花頭之類是也,但宜結實自然,不宜玲瓏雕斫”。這表現了李漁提倡真實自然、反對矯飾造作的一貫的美學思想。

李漁論服裝美

《聲容部·治服第三》的主要內容是談服裝的。其開頭就說:“古雲:‘三世長者知被服,五世長者知飲食。’俗雲:‘三代為宦,著衣吃飯。’古語今詞,不謀而合,可見衣食二事之難也。”

衣食二事的確是件難事。古往今來,人們不都是首先要解決吃飯、穿衣等問題才能進行其他活動嗎?而要解決好衣食問題是最不容易的。這是關係到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大事,是基礎。人類要生存,就得維持最低生活需求,首先就要吃飽穿暖。但是,人類又並不滿足於這種最低生活。他們在吃飽穿暖的基礎上還總是要求提高、要求發展,要求吃得好一點、穿得好一點。正是在這種基本生活欲求的驅動下,人類奮鬥不息,艱難跋涉。這就是人類史。

在吃的內容、穿的內容,特別是吃的方式和穿的方式上,包含著人之所以為人的全部秘密,當然也包含著審美的秘密。吃的內容、穿的內容,特別是吃的方式、穿的方式的曆史,是人的本質不斷得到展開、發展、完善和確證的曆史,其中也可以看到人類的審美發展史。

按照李漁的限定,此處不談吃,隻談穿(“飲食載於他卷,茲不具論,請言被服一事”)。

就中國的考古史實而言,衣服起源於舊石器時代晚期,有距今約一萬八千餘年的山頂洞人的骨針為證。

到新石器時代(距今約一萬年),有了利用人工織造物不加裁剪縫成的“貫頭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