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人都可以甚至都需要修容、化妝。
以上是我們對李漁“所謂‘修飾’二字,無論妍媸美惡,均不可少”這一命題的現代美學詮釋。
其次,李漁在強調了修容的必要性之後,還通過對曆史上和當時現實生活中修容的審美實踐進行考察,提出了修容須要注意的幾條美學原則,在今天看來,這些原則也還有借鑒意義。
第一,李漁認為修容必須恰當。所謂恰當,也就是修容必須遵循適當的度,用李漁的話說就是“止當如此,不可太過,不可不及”,即恰如其分。李漁說:“今世之講修容者,非止窮工極巧,幾能變鬼為神”,“然一時風氣所趨,往往失之過當,非始初立法之不佳,一人求勝於一人,一日務新於一日,趨而過之,致失其真之弊也”。這種“窮工極巧”導致的“過當”、“失真”,就破壞了修容所需遵循的恰如其分的度。譬如,“楚王好細腰,宮中皆餓死;楚王好高髻,宮中皆一尺;楚王好大袖,宮中皆全帛”。李漁分析了中國曆史上所流傳的這幾句順口溜,指出其中的問題正是破壞了修容所應遵守的度。李漁說:“細腰非不可愛,高髻大袖非不美觀,然至餓死,則人而鬼矣。髻至一尺,袖至全帛,非但不美觀,直與魑魅魍魎無別矣。此非好細腰、好高髻、大袖者之過,乃自為餓死,自為一尺,自為全帛者之過也。”在分析這個問題的時候,李漁還有一個思想很值得重視,即他反對人們修容中所表現出來的某種“隻顧趨新,不求合理,隻求變相,不顧失真”的病態審美趨向。李漁並不反對“新”與“奇”本身,相反,他反對盜襲窠臼而提倡創新。他認為,“新也者,天下事物之美稱也”,“戛戛乎陳言務去,求新之謂也”;他還提出傳奇“非奇不傳”的命題。但是,“新”、“奇”必須以合情合理為前提、為基礎。必須“新而妥,奇而確”,也就是符合“人情物理”,妥帖恰當。一旦修容隻講新奇,以至新而欠妥、奇而不確,導致過當、失真,那便走向了美的反麵,變美為醜了。順便說一句,一味追求新、奇,以為“新”的就是美的,“奇”的就是美的,恐怕是古今中外人們的審美實踐中常常存在的一個誤區。中國古代從先秦以至李漁所生活的清代是如此,外國亦如此。其實,“新”、“奇”並不是美的標誌,“新”、“奇”並不等於美,“舊”也並不等於醜。蔡特金在《回憶列寧》中記述了列寧這樣一段話:“我們是過分熱心的‘繪畫破壞者’。即使美術品是‘舊’的,我們也應當保留它,把它作為一個範例,推陳出新。為什麼隻是因為它‘舊’,我們就要撇開真正美的東西,拋棄它,不把它當作進一步發展的出發點呢?為什麼隻是因為‘這是新的’,就要像崇拜神一樣來崇拜新的東西呢?那是荒謬的,絕頂荒謬的!”直至今日,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仍然存在著隻以“新”、“舊”來論美、醜的不良傾向。列寧上邊這段話應該對我們具有啟示意義;而研究李漁的美學思想,注意到李漁反對“隻顧趨新,不求合理”的意見,也會對我們有借鑒意義。
第二,李漁認為修容必須“自然”。用李漁的原話來說就是:“古人之妝,全用自然,毫無造作”。所謂“全用自然,毫無造作”,就是要求儀容的修飾必須符合“人情物理”,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必須按照“美妁規律”行事,不論是就內容美來說,還是就形式美來說,都須如此。有人說,美是真與善的統一,美應當既合規律性又合目的性,這話是有道理的。合規律性,是屬於“真”的範疇裏的問題;合目的性,是屬於“善”的範疇裏的問題。李漁常說的“人情物理”四字,“人情”是善的問題,“物理”是真的問題;“人情”偏重於美的內容,“物理”偏重於美的形式。“人情物理”兩者結合在一起,就是“自然”。違反了“人情物理”,就是違反了美的規律,就是不“自然”或日“失真”。李漁以當時女人發型為例,對違反“人情物理”的不“自然”現象進行了批評:“竊怪今之所謂‘牡丹頭’、‘荷花頭’、‘缽盂頭’,種種新式,非不窮新極異,令人改觀,然於當然應有、形色相類之義,則一無取焉。人之一身,手可生花,江淹之彩筆是也;舌可生花,如來之廣長是也;頭則未見其生花,生之自今日始。此言不當然而然也。發上雖有簪花之義,未有以頭為花,而身為蒂者;缽盂乃盛飯之器,未有倒貯活人之首,而作覆盆之像者,此皆事所未聞,聞之自今日始。此言不應有而有也。群花之色,萬紫千紅,獨不見其有黑。設立一婦人於此,有人呼之為‘黑牡丹’、‘黑蓮花’、‘黑缽盂’者,此婦必艴然而怒,怒而繼之以罵矣。以不喜呼名之怪物,居然自肖其形,豈非絕不可解之事乎?吾謂美人所梳之髻,不妨日異月新,但須籌為理之所有。理之所有者,其像多端”。這就是說,修容、化妝,必須做到“當然而然”、“應有而有”,符合“人情物理”,執行“自然”之道。而那種“牡丹頭”、“荷花頭”、“缽盂頭”等“種種新式”,恰恰是“不當然而然”,“不應有而有”,違反了“自然”之道,有乖於“人情物理”。李漁認為,“牡丹頭”、“荷花頭”、“缽盂頭”等等不自然、失真,因而不美;那麼,什麼樣的發型才是“自然”呢?他認為:“古人呼發為‘烏雲’,呼髻為‘蟠龍’者,以二物生於天上,宜乎在頂。發之繚繞似雲,發之蟠曲似龍,而雲之色有烏雲,龍之色有烏龍。是色也,相也,情也,理也,事事相合,是以得名,非憑捏造,任意為之而不顧者也。”因而,他主張女人發型應該呈“雲”狀、“龍”狀才自然、合理,他並且設計出許多酷肖“雲”之型狀和“龍”之型狀的具體樣式,諸如“飛龍”、“遊龍”、“伏龍”、“潛龍”、“戲珠龍”、“出海龍”之類,還不厭其煩地說明製作這些發型的具體操作規程。但是,恰恰在這裏,李漁違反了自己提出的“全用自然,毫無造作”的美學原則,顯得矯柔造作,有乖“自然”之道。請看他怎麼樣使頭發做得像龍的:“肖龍之法:如欲做飛龍、遊龍,則先以己發梳一光頭於下,後以假發製作龍形,盤旋繚繞覆於其上。務使離發少許,勿使相粘相貼,始不失飛龍、遊龍之義。”可以想見,這樣製作出來的“飛龍”、“遊龍”,多麼不自然!這與李漁所諷刺的“牡丹頭”、“荷花頭”等有什麼兩樣?總之,李漁提出的修容必須“自然”的原則是對的,但所設計的具體發型樣式和操作規程卻又與自己的原則相矛盾,這一點,我們不可不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