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李漁的儀容美學(4)(2 / 3)

人的五官四肢,人身體的任何一個部分,隻有作為人的生命的表現形態,才能是美的;人的生命是不可分割的,因而人體的美也是不可分割的。前麵我們曾引述過培根的話,“我們常看到一些麵孔,就其中各部分孤立地看,就看不出絲毫優點;但是就整體看,它們卻顯得很美”。我還要補充一句:這個麵孔孤立地看也不美,隻有作為某個人的有機生命整體的一部分,同完整的生命聯係起來,才美。

李漁在《聲容部》的《選姿第一》中,分別地孤立地論述‘肌膚”的美,“手足”的美,“眉眼”的美,“態度”的美,等等,在一定程度上,犯了分割整體美的錯誤。肌膚之黑、白,眉目之曲、長,手足之大、小、粗、細等等,本身孤立起來看很難說美醜。這一個人的手或足,眼或眉,隻能是獨特的這一個生命整體的不可分割的部分;隻有當它們成為這一個生命整體的表現形式,有機地融為一體時,才可能美。

上麵我們還隻是從形式美的角度來批評李漁孤立地論述“手足”、“眉眼”、“肌膚”之美的缺點;若深入到美的內容,更可見出李漁的不足。譬如,人的肌膚黑、白,作為某個獨特的生命整體的組成部分和表現形式,必然蘊涵著一定的社會的倫理的文化的意義,因此就更不能以黑、白這種自然性質和外在形式本身來論美醜。

當然,我們也不能以今天的高度來苛求三百多年前的李漁。況且,李漁也不是完全沒有看到人體的某個部分(如手足、眉眼、肌膚等)同生命整體的內在聯係,--他之論由“目”見“心”、由手足見出人的聰慧愚鈍等等,便是證明。同時,李漁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人體美的曆史文化內涵。

總之,李漁論人體美,雖然在今天看來帶有那個時代所留給他的曆史局限;但他的貢獻和功績也是不可抹殺的。

李漁論修容美

上一節我們介紹了李漁怎樣論述儀容自身美。從這一節開始,我們要介紹李漁怎樣論述儀容修飾美,即對人的自然本體進行妝扮修飾而創造的美。如果說儀容自身美(人體自然美)的創造,“天工”起了相當大的作用;那麼,儀容修飾美的創造則完全賴於“人力”。運用“人力”(妝扮修飾)創造儀容美的活動,按照它們與人體本身貼近的程度來劃分,依次是這樣幾個方麵:

“修容”。李漁所謂“修容”,主要指化妝。《聲容部》的《修容第二》中有三個條目,即“盥櫛”、“薰陶”、“點染”,都是談化妝。“修容”(化妝)與人體本身貼得最“近”。化妝所用的外在物質材料(如脂粉)須完全與人體融合在一起。例如,脂粉塗在臉上,即成為麵色的一部分,是無法取下而單獨存在的;頭發被做成各種發型,胡子被剪成各種樣式,隻是作為人體一部分的頭發或胡子自身形態的變換。

首飾佩戴。比之於塗脂抹粉和變換發型,首飾佩戴離人體稍“遠”,但比之衣服穿著離人體要“近”。因為,雖然有的首飾如項鏈之類並不與人體完全融合,而是可以從人身上取下來單獨存在,但有的首飾如耳環和鼻飾(印度婦女喜歡佩戴的一種首飾),則常常要穿過皮肉與人體連在一起。

衣服穿著。相對而言,衣服比化妝和首飾離人體稍“遠”一些,它們似可隨意穿上脫下。

但是,不論是化妝,還是首飾佩戴、衣服穿著,它們之創造儀容美,都必須與人體組成一個美的有機整體。即使是可以隨意穿上脫下的服裝,離開了人的身體,離開了穿著實踐,也無美可言。不論是首飾或衣服,倘若想成為儀容美的一部分,必須通過佩戴或穿著才能得以實現。

先來談“修容”。

在中國,“修容”(化妝)有著悠久的曆史。在《詩經》的《衛風·伯兮》中,寫一個婦人思念從軍遠征的丈夫,她說,自從丈夫走後,再無心梳妝打扮,不是因為缺少膚膏或發油,而是因為沒有了取悅的對象--打扮給誰看呢:“自伯之東,首如飛蓬。豈無膏沐?誰適為容!”

這裏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是當時女人已經注意對自己頭發的美化,所謂“自伯之東,首如飛蓬”,正是從反麵說明在平時與丈夫歡聚一堂時,要時常把頭發梳洗得漂漂亮亮(說不定還要做一個很好看的發型呢)。二是當時已經有了女人化妝用的“膏沐”,即膚膏或潤發油之類的東西,女人們已開始用這些化妝品來保養或美化自己的皮膚和頭發。切不可小看了這四句詩所反映出來的美學意義:早在兩千四五百年以前,我們的祖先不但已經把自身當做了審美對象,而且已經有了相當自覺的自我審美意識,他們有意識地借助於外在的物質手段和材料(如“膏沐”之類)對自己的頭發或皮膚進行美化。

到秦代,女人們化妝已經相當發展。據說,“秦始皇宮人悉紅妝翠眉”。秦以後,不論宮廷還是民間,化妝在人們(特別是婦女)心目中占有越來越重要的位置。漢代民歌《孔雀東南飛》寫劉氏被婆母所休,離別那天,“雞鳴外欲曙,新婦起嚴妝”。“嚴妝”者,鄭重其事、嚴肅認真地梳妝打扮之謂也。女人遇到重大事件,通過化妝,不但美化自己,而且表示自己人格的尊嚴。可見化妝對於婦女們多麼重要。宋代蘇軾詞《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記夢》,寫夢見亡妻王氏“小軒窗,正梳妝”。作者之選擇“梳妝”這一細節,說明我國古代,“梳妝”已成為婦女生活中每天必須做的典型活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