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便說及,對於人體美的這一要求,中國與西方雖在具體論述上各不相同,但精神實質是相近的。例如十七世紀英國哲學家弗蘭西斯·培根在《論美》中就曾說過:“在美方麵,相貌的美高於色澤的美,而秀雅合式的動作的美又高於相貌的美。這是美的精華,是繪畫所表現不出來的,對生命的第一眼印象也是如此……。我們常看到一些麵孔,就其中各部分孤立地看,就看不出絲毫優點;但是就整體看,它們卻顯得很美。如果美的精華在於文雅的動作這句話不錯,老年人比青年人往往美得多這個事實就當然不足為奇了。”十八世紀英國畫家和藝術理論家荷迦茲在《美的分析》中也說,“要講善良的、聰明的、機智的、通達人情的、仁慈的和勇敢的人,就應當講他們的行為、語言和舉止”。又說,“沒有一種動物能像人類那樣在真正的多樣和優美的方向中運動”。培根生活的時代比李漁略早一點,而荷迦茲則略晚一些。他們遠在西方,同李漁處於不同的文化環境之中,但他們關於人體美的思想卻與李漁大體相近。
這是人類共同的思維成果。
說到內美,特別是說到“態度”之美,就不能不說到“媚”,不能不說到“媚”對人體美的重要意義。
讀者大概已經注意到,在講“態度”時,李漁時常把“態”與“媚”聯係在一起,稱為“媚態”;在“肌膚”條中,李漁開頭一句“婦人嫵媚多端”也談到“媚”。李漁特別強調“媚”對於人體美的至關重要的價值。
那麼,什麼是“媚”呢?
“媚”,簡單地說,就是一種動態的美,是運動著的美,流動的美。
人的根本特征在於他是一種生命存在。而且,他又不是一般的生物學意義上的生命存在,而是有意識有意誌的社會的生命存在,曆史的生命存在,文化的生命存在。作為生命,人的生物學意義上的生命隻是一種外在的自然形式,而其社會生命、曆史生命、文化生命才是內在的深層的內容。外在的表層的形式表現著內在的深層的內容,二者融合統一,才構成人的完整的生命現象,這才是決定人的生命本質特性的關鍵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