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天為止,越來越多的學界同仁逐漸達成這樣一種共識:美不屬於自然範疇,而屬於社會的曆史的文化的範疇,美是人類客觀的社會曆史實踐的成果。美是感性形式表現出來的文化價值現象之一種。人體美當然也不例外。人體本然的美,人的自然形態的美,既然屬於社會曆史文化範疇,它就絕不可能是凝固的不變的,而是隨社會曆史的發展變化而發展變化。不同的曆史時代,有不同的人體美;通常說的人體美,隻能是人體美的一定曆史形態。譬如,人類的遠古時代,未必以“纖纖玉指”、“手嫩指尖”為美,未必以皮膚之白嫩細膩為美,未必以形體之“輕盈嫋娜”為美。試想人之初,傳說中“煉石補天”的女媧和“銜木填海”的精衛,風吹日曬!她們的皮膚不可能像西施、楊貴妃、林黛玉那樣白嫩細膩,她們的手臂也不可能是“纖纖玉指”而大半會是“指節累累”、“臂形攘攘”,人們也不會在意她們是否眉彎目長,是否體型嫋娜輕盈。當時的人們(包括婦女)以低下之生產力,終日勞碌,辛勤奔忙,以填飽肚子為第一要務,若都像林黛玉,豈不餓死或喂了野獸?何“美”之有?即使有林黛玉型的女子,也不會是當時人們眼中的美女。隻有到了比較發達的文明時代,生產力比較發展了,人們相對富裕了,剩餘的生活用品多了,閑暇時間也增加了,衣食住行改善了,才會出現西施那樣的女性,人體美於是出現了不同於原始時代的曆史形態。在中國,這大約是夏商周以來進入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之後的事情。到李漁所生活的明末清初,雖然經曆了三四千年的發展變化,但人體美的基本曆史形態並無根本改變。因此,李漁對人體美的論述,並非全是他前無古人的獨創新論,而是繼承和總結了數千年來的曆史成果。事實上,從周秦至明清的曆史典籍和文藝作品中,可以清晰看到我國曆史上人體美的大概麵貌,也可看到人們關於人體的審美觀念的大概情況。早在先秦時代,人們對人體形態的美就是這麼界定的。如《詩經·關雎》中“窈窕淑女”的“窈窕”二字,就是形容婦女既深沉文靜又“輕盈嫋娜”的體態;“參差荇菜,左右流之”,“參差荇菜,左右采之”,亦是說的這種體態的優美動作。《詩經·碩人》中“手如柔荑,膚如凝脂,領如蝤蠐,齒如瓠犀,螓首娥眉”,說的是膚色如“凝脂”之白嫩細膩,手之柔美,眉之“曲”,等等。《詩經·葛履》中也寫到“摻摻女手”、“好人提提”--“摻摻”即“纖纖”,前麵提到的“纖纖玉指”也;“提提”即“媞媞”,腰細狀。戰國時代的人物夔鳳帛畫(長沙東南郊陳家大山楚墓中出土)中有一側立女子畫像,細細的腰身,顯示出其體形之苗條。此後,楚辭《山鬼》中寫到“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漢代樂府民歌《陌上桑》中寫美男子的膚色,也形容為“為人潔白皙”;《孔雀東南飛》形容焦仲卿妻劉氏之美:“指如削蔥根,口如含朱丹,纖纖作細步,精妙世無雙”;古詩十九首《迢迢牽牛星》中有“皎皎河漢女”、“纖纖擢素手”句;三國曹植《美女篇》形容美女:“美女妖且閑,采桑岐路間。柔條紛冉冉,落葉何翩翩。攘袖見素手,皓腕約金環。頭上金爵釵,腰佩翠琅玕。明珠交玉體,珊瑚間木難。羅衣何飄飄,輕裾隨風還。”《洛神賦》寫洛水之神“肩若削成,腰如約素,延頸秀項,皓質呈露”,“雲髻峨峨,修眉聯娟”,“明眸善睞,輔靨承權”。東晉時代的一個陶立女俑(南京南郊幕府山東晉墓室中出土)》,脖頸頎長,腰身細柔,形體俏麗。陝西西安郊區出土的隋代陶塑女俑,形體嫋娜,婷婷玉立。甘肅天水麥積山上七佛閣西側“牛兒堂”一組唐塑中有一尊菩薩像,其左手被塑得柔軟秀潤,富有彈性,靈巧雅致,真可謂一首關於妙齡女性“纖纖玉指”的無聲交響曲。唐代大詩人李白有“素手把芙蓉,虛步躡太清”句;杜甫則有“越女天下白”、“清輝玉臂寒”等句,而在其長詩《麗人行》中,還用“態濃意遠淑且真,肌理細膩骨肉勻”來形容長安麗人的人體美;白居易《長恨歌》形容楊貴妃“天生麗質”、“雪膚花貌”、“芙蓉如麵柳如眉”、“玉容寂寞淚闌幹”、“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宮粉黛無顏色。春寒賜浴華清池,溫泉水滑洗凝脂”等等。唐傳奇《柳毅傳》中形容龍女“自然蛾眉”,《李娃傳》中形容李娃“明眸皓腕,舉步豔冶”。至五代,關於女子的腳之美醜,發生了重要變化,就是以小腳(三寸金蓮)為美,提倡婦女纏足。據李漁的一位友人餘懷在《婦人鞋襪辨》(作為附錄收在《李漁全集》第三卷)中考證,女子纏足始於南唐李後主。“後主有宮嬪窅娘,纖麗善舞,乃命作金蓮,高六尺,飾以珍寶,綢帶纓絡,中作品色瑞蓮,令窅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行舞蓮中,回旋有淩雲之態。由是人多效之,此纏足所自始也。”此前並無女人纏足之說,也並不以足小為貴。但從五代之後,一種以小足為美的扭曲的審美現象愈演愈烈,婦女深受其害,苦不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