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漁論園林的審美個性
李漁論造園,不但注意到了園林藝術的創作客體,而且還特別重視園林藝術的創作主體。在《閑情偶寄》論述園林藝術的文字中,始終把造園家的主體創造活動放在主導地位。
李漁對創作主體的論述,涉及到許多方麵,其中之一是竭力張揚造園家的藝術個性,用李漁的話來說就叫做“自出手眼”或“出自己裁”。這個思想在《居室部》“房舍第一”的下麵這段話中表現得最為集中和充分:
……性又不喜雷同,好為矯異。常謂人之葺居治宅,與讀書作文,同一致也。譬如治舉業者,高則自出手眼,創為新異之篇。其極卑者,亦將讀熟之文,移頭換尾,損益字句,而後出之;從未有抄寫全篇,而自名善用者也。乃至興造一事,則必肖人之堂以為堂,窺人之戶以立戶,稍有不合,不以為得,而反以為恥。常見通侯貴戚,擲盈千累萬之資,以治園圃,必先諭大匠曰,亭則法某人之製,榭則遵誰氏之規,勿使稍異。而操運斤之權者,至大廈告成,必驕語居功,謂其立戶開窗,安廊置閣,事事皆仿名園,纖毫不謬。噫,陋矣。以構造園亭之勝事,上之不能自出手眼,如標新立異之文人,下之至不能換尾移頭,學套腐為新之庸筆,尚囂囂以鳴得意,何其自處之卑哉!
所謂“自出手眼”和“出自己裁”,就是要求園林藝術創作必須見出造園家的“我”,必須明顯地表現出造園家的藝術個性。
從一定意義上說,藝術即個性表現,無個性也即無藝術,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園林藝術當然也是如此。俄國學者李哈契夫在論及花園的民族風格和個人風格時,認為個人風格即藝術個性。他說:“有文藝複興時代的花園,巴洛克花園,羅可可花園,古典主義花園,浪漫主義花園。在每一種偉大風格範圍內有著自己的民族特性,而民族風格內部又表現出園藝家的個人風格(唐·埃維林在十七世紀末寫道:‘有怎樣的園藝家,就有怎樣的花園’)。例如,有法蘭西古典主義的花園(列諾特爾所建造的凡爾賽花園)。有荷蘭巴洛克花園。”一座園林,就是造園者活生生的個性表現,所以說有怎樣的園藝家就有怎樣的花園。中國古代園林亦是這樣,如白居易廬山草堂,表現出他崇尚自然樸實的個性特點,“木斫而已,不加丹;牆圬而已,不加白”。這與秦始皇阿房宮侈麗雕飾的鏤金錯采風格截然不同,亦與晉代富翁石崇所建河陽別業(即金穀澗別廬)柏木萬株、江水繞屋的富麗鋪排的風格迥異。再如,元代和尚維則所建“獅子林”(即今蘇州“獅子林”),盤環曲折,丘壑蜿轉,迷似回文,與維則本人“嗜奇”的個性密切相關。據《畫禪寺碑記》:“郡城東獅子林古刹,元高僧維則所建。則性嗜奇,蓄湖石多作狻猊狀。寺有臥雲室、立雲堂。前列奇峰怪石,突兀嵌空,俯仰萬變。”任何一座成功的園林藝術創作,都必定表現出作者獨特的藝術構思。計成為吳又予造園,為汪士衡造園,都是因匠心獨運而受到人們的稱讚。關於吳又予園的情況前已介紹,現在來看看鄭元勳談計成為他建造“影園”的情況:“……予卜築城南,蘆汀柳岸之間,僅廣十笏,經無否略為區畫,別具靈幽。予自負少解結構,質之無否,愧如拙鳩。”從鄭元勳的感受可以看到計成造園構思獨特,不同凡響。
崇尚藝術個性,這是中國古代各門藝術共同具有的優良傳統,也是中國古典美學的一條重要原則。但是必須實事求是地說。這條原則在繪畫美學、詩詞美學、小說美學、書法美學等部門中得到了較好的總結;而在園林美學中,卻沒有得到充分地闡發。李漁之前的造園專著《園冶》,隻談到“三分匠七分主人”的諺語,略加論說而未深入;其他涉及造園的著作如文震亨的《長物誌》等,對此論述得也很不夠。隻有李漁的《閑情偶寄》,才從美學上對園林藝術的創作個性給予高度重視,予以充分闡發,成為貫穿其園林理論的中心思想之一。這不能不說是李漁對中國古代園林美學的一個貢獻。對此我們應給予積極的評價,並珍視這份寶貴的園林美學遺產。
李漁論造園須“自出手眼”和“出自己裁”,是從正反兩個方麵加以闡發的,即貴獨創和去模擬。
先說去模擬。“自出手眼”和“出自己裁”的反麵就是因襲和模擬。而因襲與模擬乃藝術創作之大敵,李漁深惡而痛絕之。在《詞曲部》談到戲劇創作問題時,李漁大聲疾呼“脫窠臼”。在論述造園時,他又鮮明地貫徹了這一思想。從前麵引文可以看到,李漁對造園藝術中那種因襲模擬的陋習,著力加以抨擊、嘲笑,指出那種“肖人之堂以為堂,窺人之戶以立戶”、“亭則法某人之製,榭則遵誰氏之規”的現象“陋矣”!批評那種“立戶開窗、安廊置閣,事事皆仿名園,纖毫不謬”的造園者,“何其自處之卑哉”!用今天的話來說。這樣的作者就是完全喪失了自我,喪失了藝術個性。而假如喪失了自我,喪失了藝術個性,也就根本喪失了園林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