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漁則比他的前輩們邁進了一大步,從戲劇藝術的結構特點立論,來闡明一部傳奇作品的最末一出應該怎樣寫,故事的結尾應該怎樣適應觀眾的欣賞需要,以收到積極的舞台效果。他所謂“無包括之痕”,就是要求傳奇的結尾應該“自然而然,水到渠成,非由車戽。最忌無因而至,突如其來,與勉強生情,拉成一處。”也就是說,不要人為地硬去搞大團圓,而應該使結尾成為劇情發展的自然結果,人物性格的必然歸宿。中國古典戲劇喜歡搞大團圓的結尾,但是往往落入固定的套子,俗不可耐。例如,寫男情女愛,則常常是女為千金小姐,男為白麵書生,必要書生上京考中狀元,方能最後成親。李漁自己的幾部傳奇,也都是故意搞個大團圓的結尾,《比目魚》、《奈何天》、《巧團圓》等,都是如此,總令人感到忸怩作態,失卻自然,正犯了他自己所批評的“包括之痕”的毛病。
李漁所謂“有團圓之趣”,是要求傳奇的結尾應具有“到底不懈之筆,愈遠愈大之才”,猶如“水窮山盡之處,偏宜突起波瀾,或先驚而後喜,或始疑而終信,或喜極信極而又致驚疑,務使一折之中,七情俱備”。就是說,傳奇的結尾,不應該成為強弩之末,像撤了氣的皮球癟下去,而是直到最後還要有“戲”,做到“收場一出,即勾魂攝魄之具,使人看過數日,而猶覺聲音在耳,情形在目”,使人“執卷留連,若難遽別”。
但是,要做到“無包括之痕,有團圓之趣”,發生“勾魂攝魄”的藝術魅力,是頗不容易的事情。中國古典戲劇,特別是明清傳奇的結尾,為什麼常常出現李漁所反對的那種毛病呢?這原因不能光從個別作家的藝術技巧上去找,還應該從中國傳奇的結構特點上去找。如前所述,結尾離高潮太遠,高潮之後還往往敷衍一大段情節拖長故事,這必然使人有強弩之末、冗長拖遝之感,削弱了勾魂攝魄的藝術力量。要克服這個毛病,也應該從整個戲劇布局、結構的傳統手法上去注意。
傳奇在結構上的這種傳統,一直影響到現在。例如電影《二泉映月》,寫阿炳一生,不無感人之處;但影片在結構上卻似乎沾染上了明清傳奇作品常有的那種毛病,即高潮距結尾太遠。影片寫到阿炳在船上被毒打,琴妹投水自盡,已達高潮;但這之後又寫了很長一段情節才到結尾。雖然高潮之後的情節並非毫無可取之處,卻顯然使觀眾在情緒上鬆懈了下來,減弱了強烈的吸引力量。如果這部影片在結構上再花一番工夫,藝術效果是不是會更好一些呢?從這裏我們能否得到這樣一種啟發:對中國古典藝術以及傳統美學理論,不能無分析無批判地吸收、繼承。的確好的,拿來;有好、有壞的,取其精華、棄其糟粕;不好的,不必硬當國粹,而應丟掉。
李漁論戲劇語言
語言,被高爾基稱為文學的第一要素;而對於戲劇來說,語言更有著一種特殊意義。戲劇的重要特點之一,用高爾基的話說,就是“每個劇中人物用自己的語言和行動來表現自己的特征”,“劇中人物之被創造出來,僅僅是依靠他們的台詞”。對於一個戲劇作家來說,在諸多戲劇表現手段之中,除了結構,他最重視的大概莫過於語言了。如果說結構是戲劇的骨骼,那麼語言(台詞)則是它的肌肉,是展開故事、塑造人物的最基本的材料和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動作,外在的動作和內在的動作(即思想、心理的動作),對於戲劇當然是極為重要的,沒有動作就沒有戲劇。有的劇,例如啞劇,不用語言而單靠動作也能使觀眾看得懂,給人以美的享受;然而,缺少語言而隻靠動作,畢竟使戲劇發揮自己的藝術力量受到很大限製。猶如一隻雄鷹,翅膀上如果羽毛很少,甚至全無羽毛,它也難以翱翔於崇山峻嶺之上。
戲劇語言既不同於小說、散文的語言,又不同於一般詩歌的語言。比之於前者,它更像詩,即使是用散文寫成的劇,它的語言也應該是詩化的、充滿著詩意的;比之於後者,它又更具有小說的描繪性、通俗性、口語化、個性化。它是兼有二者特點、而又與二者都不相同的第三種文學語言。中國的古典戲劇又有自己的特點,它既不同於一般的外國戲劇(從古希臘的悲劇和喜劇到現代的話劇),又不同於隻有唱而沒有白的外國歌劇,而是有著自己鮮明的民族形式和民族風格的特殊類型的歌劇。它的語言是以唱詞為主,而又兼以賓白。它的唱詞是具有戲劇特點的詩歌,被稱為劇詩;它的賓白也是具有戲劇特點的散文,或者對子、四六駢語等等。
李漁在《閑情偶寄》中,正是總結了中國古典戲劇語言的這些特殊規律。
對於戲劇語言的各種問題,李漁之前的許多戲劇論著不但早有闡發,而且恐怕比其他問題談論得更多,也更充分。特別是有不少戲劇理論家往往把戲劇作為案頭文學來欣賞,就更著重於像論詩、論詞那樣來論曲(戲劇),因而對詞采、音律的問題就更加重視,他們雖然有忽視舞台特點的傾向,但的確提出了許多精彩的見解。李漁認真總結了前人的經驗,創造性地提出了自己關於戲劇語言的一係列看法。並且他更重視戲劇本身的特點,因而所論也就更深透、切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