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漁的要求戲劇結構必須“脫窠臼”,主張“非奇不傳”,也是從總結傳奇創作正反兩個方麵的實踐經驗而來,特別是力圖對當時戲劇創作中的某些不良傾向進行針砭,起積極的匡正作用。明末清初。有一部分傳奇作家專事結構一些離奇古怪、荒誕不經的故事情節,還有一部分傳奇作家既脫離生活實踐,又脫離舞台實踐,他們的作品專以盜襲窠臼為能事,公式化、概念化的毛病相當嚴重。故事情節,結構布局,千篇一律,大同小異,常常在所謂“小姐花園贈貴金,公子落魄中狀元”的圈子裏轉來轉去,模仿別人或抄襲同輩的現象屢見不鮮。淩蒙初在《譚曲雜剳》中批評一個傳奇作者說:“沈伯英構造極多,最喜以奇事舊聞,不論數種,扭合一家,更名易姓,改頭換麵,而又才不足以運棹布置,掣衿露肘,茫無頭緒,尤為可憐”。祁彪佳在《遠山堂曲品》中批評《寶帶》傳奇“取境既俗,出吻亦庸”,批評《玉魚》傳奇“傳郭令公,前半全襲《琵琶》”。李漁自己也說,“觀近日之新劇,非新劇也,皆老僧碎補之衲衣,醫士合成之湯藥”,從各種傳奇之中,這裏抄一段,那裏割一段,稍改一下姓名,而故事情節,布局結構,基本相同,李漁戲之曰:“千金之裘,非一狐之腋。”麵對這種情況,李漁大聲疾呼“脫窠臼”!他說:“窠臼不脫,難語填詞,凡我同心,急宜參酌!”他深深感歎:“吾謂填詞之難,莫難於洗滌窠臼;而填詞之陋,亦莫陋於盜襲窠臼。”他大力倡導傳奇的結構要創新,要狠狠掃除那種“抄襲舊套文”的惡習。李漁此論,切中時弊,應該說是起了好的作用的。即使在今天,李漁的這些意見也仍然具有現實意義。“文化大革命”的十餘年間,戲劇創作中公式化、概念化、雷同化的現象特別嚴重;即使在現在,也有某些戲劇和電影,缺乏堅實的生活基礎,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生編硬造、相互模仿的不良作風。我們應該借鑒李漁的“脫窠臼”的思想,克服和掃除我們戲劇創作中那些陋習和不良作風。
李漁認為,戲劇結構除了必須注意“立主腦”、“減頭緒”、“密針線”、“脫窠臼”等等之外,還應該講究“格局”。所謂“格局”者,就是指作為舞台藝術的傳奇在結構上的某種組織方式或格式,例如李漁所提到的開場、衝場、出角色、小收煞、大收煞,等等。這相當於現在我們常說的一部戲劇作品結構的細部組織,結構本身的有關組成部分,例如,開端,進展,高潮,結尾,等等。如前所說,雖然傳奇的結構並無一定之格,但其格局卻有某種規律可循。兩部或幾部傳奇雖然不應有、不能有相同的開端或結尾,但總不能沒有某種開端或結尾;至於它們結構的各個組成部分的順序,也大體如上所述。當然,在今天看來,李漁對戲劇結構的各個組成部分的認識和掌握是不夠全麵的。他隻著重談了開端和結尾兩個部分,至於今天我們所說的“進展”、“高潮”等部分,李漁都沒有專門論述。這是李漁在理論上的局限和不足之處。不過,就他所談到的兩個部分而言,頗有獨到之處。
李漁的所謂“開場”和“衝場”,相當於我們現在常說的“開端”部分的一些內容。李漁之論戲劇開端,確實抓住了它的某些本質特點,直到今天仍然有參考價值,特別是以下幾點很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