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德羅在《論戲劇詩》第七節中說,戲劇作家“特別要對自己立下戒律,絕對不在布局尚未確定以前就把任何一個枝節的想法落筆”;“照例應該先寫布局再寫各場”,如果相反,“先寫各場,然後遷就它們去布局”,那麼就會使“劇情的發展甚至對話都是勉強的,許多勞動和時間都白費了,工地上隻是一大堆木片刨花。這是何等的悲哀”!請看,這裏所作的比喻不都和李漁的工師建宅的比喻很相像嗎?
布萊希特也一再強調“布局是戲劇的靈魂”,“‘布局’是舉足輕重的部分,它是一出戲的核心”。
當你看了亞裏斯多德、狄德羅、布萊希特等人關於布局、結構問題的言論之後,再與李漁“結構第一”的有關論述加以對照,不是會有“英雄所見略同”之感嗎?
其次,李漁“結構第一”的思想,是對中國古典戲劇美學的創造性發展。
李漁之前的戲劇論著,大多是認為填詞首重音律和詞采,把戲劇結構反而放在次要地位;李漁則不然,他從研究戲劇本身的特殊規律出發,而“獨先結構”,次則詞采、音律,打破和糾正了過去戲劇理論中並不正確的傳統觀念,從而使我國古典劇論擺脫了與詩話、詞話無大差異的階段,成為我國戲劇美學形成自己獨立的理論體係的重要標誌之一。
當然,在李漁之前也並非無人論及戲劇結構問題,而且也有某些相當精彩的見解。例如,徐複祚在《曲論》中批評孫柚的《琴心記》傳奇在結構上“頭腦太亂,角色太多,大傷體裁,不便於登場”。淩蒙初在《譚曲雜剳》中指出:“戲曲搭架,亦是要事,不妥則全傳可憎矣。”祁彪佳在《遠山堂曲品》中感歎:“作南傳奇者,構局為難。”他幾次從戲劇結構的角度批評別人“不知運局構思”,“不識構局之法”,還著重指出:“邇來詞人(即指傳奇作家--引者),每喜多其轉折,以見頓挫抑揚之趣;不知轉折太多,令觀者索一解未盡,更索一解,便不得自然之致矣。”呂天成在《曲品》中讚揚王雨舟作傳奇“頗知煉局之法”,說張靈墟所作《祝發》傳奇“布置安插,段段恰好”,批評梁伯龍《浣紗記》傳奇“羅織富麗,局麵甚大,第恨不能謹嚴,中有可減處,當一刪耳。”特別是王驥德,更在相當程度上窺見到結構的重要和奧妙,他在《曲律》“論章法第十六”中也是以“工師之作室”必先規劃全局為比喻,說明“作曲者,亦必先分段數,以何意起,何意接,何意作中段敷衍,何意作後段收煞,整整在目,而後可施結撰”。但是,總地看來,這些論述多是即興式的評點,作為碎金散玉,固然不無可愛、可取之處,然究竟是太不係統、太不完整;而且,多是在論述其他問題時順便提及結構,所論重點往往在詞采、音律方麵。李漁顯然吸收、繼承了他的前輩、特別是王驥德的許多觀點,但是他卻向前大大發展了一步,更加係統化、完整化、理論化,把結構問題擺在諸藝術手段的首位,作為自己戲劇美學體係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而且李漁還總是從研究戲劇本身的特點立論,從戲劇藝術的特殊規律上來看結構問題,因而所論更深刻、更透辟。譬如,李漁研究了當時戲劇創作和戲劇理論的現狀,發現當時許多人對詩、賦、古文等其他藝術樣式的創作規律,多有闡發,“載之於書”;而“獨於填詞製曲之事,非但略而未詳,亦且置之不道”,以致使某些作者以寫詩、作賦的方法來寫戲,片麵強調詞采、音律,忽視結構。正是有感於此,李漁特別強調戲曲之不同於詩、詞、古文的特點:專為登場。這就要求它具有群眾性、通俗性,要求它更有故事性,更加吸引人,這就要求它特別講究結構,把結構擺在音律、詞采之上。由此看來,李漁“結構第一”的思想正是建立在對戲劇特點的深刻認識的基礎之上,並且是針對當時戲劇創作和理論上的弊病而提出來的。
即使到了今天,李漁“結構第一”的思想仍有其現實意義。我們現在有些劇作對結構技巧不大講究,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戲劇藝術的感染力量。例如,話劇《神州風雷》,其內容、立意、命題是好的,許多場麵也還動人,但是在結構上似乎還可仔細推敲。此劇目前給人的感覺是:各幕之間有時缺乏內在的有機的聯係,有某些“斷續之痕”。為了提高戲劇藝術的水平,我們應該研究和借鑒李漁“結構第一”的卓越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