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李漁的戲劇美學(8)(1 / 3)

我國的藝術向以詩文等抒情性強的藝術形態為主導,詩經、楚辭、唐詩、宋詞以及從先秦至唐宋的大多數散文,都表現出很強的抒情性特點;至宋,敘事性藝術如戲曲等才逐漸形成、發展。到元、明、清,著重於刻畫人物性格的敘事性作品(例如戲曲、小說等)已經十分繁榮。元代的雜劇作家關漢卿、王實甫等人,很注意對人物性格的刻畫。明代羅貫中的《三國演義》、施耐庵的《水滸傳》、吳承恩的《西遊記》以及《金瓶梅》等長篇小說,“三言”、“二拍”等白話短篇小說,湯顯祖的《牡丹亭》等傳奇作品,在人物性格的刻畫方麵也取得了很高的成就。相應地,在美學理論方麵,也注意了人物性格的研究。明代的一些藝術家和理論家已經從理論上強調描寫人物的性格問題。例如,王驥德指出:“實甫以描寫,而漢卿以琱鏤。描寫者遠攝風神,而琱鏤者深次骨貌。”這相當深刻地論述了關、王二人在性格刻畫上的不同特點。關於小說中的人物,明代的葉晝在點評《水滸傳》時,發表過精辟見解,他說:“描畫魯智深,千古若活,真是傳神寫照妙手。且《水滸傳》文字妙絕千古,全在同而不同處有辨。如魯智深、李逵、武鬆、阮小七、石秀、呼延灼、劉唐等眾人,都是性急的,渠形容刻畫來各有派頭,各有光景,各有家數,各有身分,一毫不差,半些不混,讀去自有分辨,不必見其姓名,一睹事實就知某人某人也。”又說:“說淫婦便像個淫婦,說烈漢便像個烈漢,說呆子便像個呆子,說馬泊六便像個馬泊六,說小猴子便像個小猴子,但覺讀一過,分明淫婦、烈漢、呆子、馬泊六、小猴子光景在眼,淫婦、烈漢、呆子、馬泊六、小猴子聲音在耳,不知有所謂語言文字也。何物文人,有此肺腸,有此手眼!若令天地間無此等文字,天地亦寂寞了也。”清初,金聖歎對人物的個性描寫問題,也曾有十分精彩的闡述。他在《讀第五才子書法》中,稱讚《水滸傳》中寫三十六個人,“便有三十六樣出身,三十六樣麵孔,三十六樣性格”,“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氣質,人有其形狀,人有其聲口”。又說,《水滸傳》之所以被人“看不厭”,“無非為他把一百八個人性格,都寫出來”,而“若別一部書,任他寫一千個人,也隻是一樣,便隻寫得兩個人,也隻是一樣”。李漁吸收了前代和他同時代理論家們的優秀思想觀點,在戲劇美學領域出色地論述了人物性格的個性化問題。當然,一般地說,一切藝術都必須個性化;戲劇則尤其需要個性化。為什麼呢?一位很有經驗的戲劇作家談到自己的創作經驗時說:“在長篇小說裏有時可以容許一些無關緊要的文筆,也可以去描寫大自然的景色等等。在劇本裏卻不行。在這裏,人,--是作家心目中惟一的客體。”既然如此,那麼戲劇家就必須著力刻畫人物,描繪出各種不同的鮮明性格。如恩格斯所說:“如果把各個人物用更加對立的方式彼此區別得更加鮮明些,劇本的思想內容是不會受到損害的。”李漁正是善於繼承和總結前人及其他藝術門類的經驗,用來說明戲劇的描寫人物和刻畫性格,他一再強調,戲劇家創造人物形象,要“說一人,肖一人,勿使雷同,弗使浮泛”。李漁的強調個性化,是從戲劇的特殊規律出發的。戲劇的刻畫人物,不能像小說那樣可以從第三者的立場進行直接描繪,而基本上是采用兩種手段:一是人物的台詞--在話劇中是對話和獨白,在戲曲中是唱詞和賓白;二是人物的動作(行動)。就是說,戲劇家不能跳到舞台上去直接向觀眾講話,向觀眾描述人物的性格特點,而隻能隱藏在舞台背後,讓人物通過自己的台詞,通過自己的動作,把自己的外在的和內在的個性特點,自己的喜怒哀樂,自己或高尚、或卑下的靈魂,自己整個的內心世界,在觀眾麵前自我暴露出來。因此,戲劇要想刻畫出個性鮮明的人物形象,就必須特別強調人物語言的個性化和人物行動的個性化。舍此二者,戲劇創作必然失敗。李漁也正是對這兩個方麵進行了深入的闡述。在人物語言方麵,他要求“生旦有生旦之體,淨醜有淨醜之腔”,“說張三要像張三,難通融於李四”。例如,小生角色不能操花麵口吻(如李漁批評《幽閨記》中的陀滿興福),道姑說話不能用尼僧字麵(如李漁批評《玉簪記》中的陳妙常)。而人物的行動,也必須符合其性格發展的邏輯,帶有他的個性特點。李漁認為《琵琶記》中伯喈與牛氏賞月的一段描寫是個性化的(順便說一句,這裏的寫景也是寫人,即刻畫個性):“同一月也,出於牛氏之口者,言言歡悅;出於伯喈之口者,字字淒涼。一座兩情,兩情一事”。“牛氏有牛氏之月,伯喈有伯喈之月;所言者月,所寓者心。牛氏所說之月,可移一句於伯喈,伯喈所說之月,可挪一字於牛氏乎?夫妻二人之語猶不可挪移混用,況他人乎?”在現實生活中,凡是活的、具體的人,不可能有兩個個性完全一樣的,總是呈現著千差萬別、多種多樣的狀態。戲劇中的人物形象,也應該保持現實生活中的人物那種生動勁兒、鮮活勁兒,保持那種水靈靈的生氣,那種豐富、多樣的狀態,隻是經過戲劇家的選擇、加工、個性化,人物性格對比得更加鮮明些、突出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