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評點《窺詞管見》(7)(3 / 3)

“詩與樂分矣”這個說法,雖不能那麼絕對,但大體符合事實。而且有的詩歌形式,開始時主要被歌唱,到後來則逐漸發展為主要被吟誦或誦讀,“詩”與“樂”分離開來,詩自詩矣,而“樂”則另有所屬。如“詩三百”和樂府詩即如此。詞亦如是--從詞的孕生、成熟、發展的過程可以得到印證。前麵我曾經說過,詞孕生於隋唐(更有人認為詞濫觴於“六代”),成熟於五代,盛於兩宋,衰於元明,複興於清。不管主張詞起於何時,有一點是共同的:最初的詞都是歌唱的,即“詩”與“樂”緊密結合在一起。清代王奕清《曆代詞話》卷一引宋人《曲洧舊聞》談詞的起源時說:“梁武帝有江南弄,陳後主有玉樹後庭花,隋煬帝有夜飲朝眠曲。”如果說這是初期的詞,那麼它們都是用來歌唱的。清代汪森《詞綜序》雲“當開元盛時,王之渙等詩句,流播旗亭,而李白菩薩蠻等詞,亦被之歌曲”,認為唐時的“長短句”也是“詩”“樂”一體的。況周頤《蕙風詞話》卷一“詞非詩之賸義”條雲:“唐人朝成一詩,夕付管弦,往往聲希節促,則加入和聲。凡和聲皆以實字填之,遂成為詞。”陳洵《海綃說詞·通論》“本詩”條也說:“唐之詩人,變五七言為長短句,製新律而繋之詞,蓋將合徒詩、樂府而為之,以上窺國子弦歌之教。”他們都從詞的具體誕生機製上揭示出詞與樂的關係。到詞最成熟、最興盛的五代和宋朝,許多人都認為“本色”的詞與音樂是須臾不能分離的。李清照提出詞“別是一家”,主要從詞與音樂的關係著眼。詞“別是一家”,與誰相“別”?“詩”也。在李清照看來,“詩”主要是被吟誦或誦讀的,而詞則要歌唱,故“詩文分平側,而歌詞分五音,又分五聲,又分六律,又分清濁輕重”,總之詞特別講究音律。她點名批評“晏元獻、歐陽永叔、蘇子瞻”這些填詞名家的某些詞“不協音律”,“皆句讀不葺之詩耳”;又批評“王介甫、曾子固,文章似西漢,若作一小歌詞,則人必絕倒,不可讀也。乃知別是一家,知之者少”。少早於李清照的陳師道在《後山詩話》中也批評“子瞻以詩為詞,如教坊雷大使之舞,雖極天下之工,要非本色”。宋代詞人誰最懂音律?從填詞實踐上說是周美成、薑白石;而從理論闡發上說,張炎《詞源》講詞之音律問題最詳。他們是大詞人,同時是大音樂家。

大約從元代或宋元之間開始,詞逐漸有了與“樂”分離的傾向,而“樂”逐漸屬之“曲”。以此,詞逐漸過渡到曲。清代宋翔鳳《樂府餘論》雲:“宋元之間,詞與曲一也。以文寫之則為詞,以聲度之則為曲。”從這裏透露出一個信息:“宋元之間”起,詞就逐漸與“文”相聯係,而曲則與“聲”靠近;就是說詞從歌唱逐漸變為吟誦或誦讀,而歌唱的任務則轉移到曲身上了。至明清之際,這種變化更為明顯。沈雄《古今詞話·詞品下卷》雲:“徐渭曰:讀詞如冷水澆背,陡然一驚,便是興觀群怨,應是為傭言借貌一流人說法。”從徐渭“讀詞”之用語,可見明代已經開始在“讀”詞了。

清初文壇領袖王士禎《花草蒙拾》雲:“宋諸名家,要皆妙解絲肉,精於抑揚抗墜之間,故能意在筆先,聲協字表。今人不解音律,勿論不能創調,即按譜徵詞,亦格格有心手不相赴之病,欲與古人較工拙於毫厘,難矣。”由此可見清初文人不像宋人那麼著意於詞之音律(說“今人不解音律”也許太絕對)。江順詒《詞學集成》卷一,也說“今人(清代)之詞”,不可“入樂”。詞在明清之際,特別是在清代,逐漸變為以吟誦和誦讀為主,大概是不爭的事實。所以李漁《窺詞管見》第二十二則才說:“曲宜耐唱,詞宜耐讀,耐唱與耐讀有相同處,有絕不相同處。蓋同一字也,讀是此音,而唱入曲中,全與此音不合者,故不得不為歌兒體貼,寧使讀時礙口,以圖歌時利吻。詞則全為吟誦而設,止求便讀而已。”至晚清,況周頤《蕙風詞話》卷一亦雲:“學填詞,先學讀詞。抑揚頓挫,心領神會。日久,胸次鬱勃,信手拈來,自然豐神諧鬯矣。”至此,“讀詞”幾成常態。

當然,清代以至後來的詞也有音韻問題,就像詩也有音韻問題一樣,李漁還撰寫了《笠翁詞韻》和《笠翁詩韻》;但,這與唐、五代、兩宋時以歌唱為主的詞之音律,究竟不同。

到今天,詞幾乎與樂曲脫離,已經完全成了一種文學體裁;填詞像寫古詩一樣,幾乎完全成了一種文學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