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評點《窺詞管見》(6)(3 / 3)

“第十七則”評:“分清人我”難言矣

第十七則【原文】

詞內人我之分,切宜界得清楚。首尾一氣之調易作,或全述己意,或全代人言,此猶戲場上一人獨唱之曲,無煩顧此慮彼。常有前半幅言人,後半幅言我,或上數句皆述己意,而收煞一二語,忽作人言,甚至有數句之中,互相問答,彼此較籌,亦至數番者,此猶戲場上生旦淨醜數人迭唱之曲,抹去生旦淨醜字麵,止以曲文示人,誰能辨其孰張孰李?詞有難於曲者,此類是也。必使眉清目楚,部位井然。大都每句以開手一二字作過文,過到彼人身上,然後說情說事,此其淺而可言者也。至有不作過文,直講情事,自然分出是人是我,此則所謂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者矣。因見詞中常有人我難分之弊,故亦饒舌至此。

【評】

唐圭璋先生《詞話叢編》給此則的小標題是:“詞中宜分清人我”。

三百年前之李漁主觀上一定要分清“人我”,這是古典藝術的一般要求。到了三百年後的今天,有的藝術則故意模糊人我。你讀意識流作品,常常會讓你琢磨半天而莫明孰張孰李。

宜分清抑或不宜分清?孰是孰非,難言矣。也許隨時代不同和藝術種類差異而有不同的要求。

“第十八則”評:“越界”與由詩變詞之機製

第十八則【原文】

句用“也”字歇腳,在葉韻處則可,若泛作助語辭,用在不葉韻之上數句,亦非所宜。蓋曲中原有數調,一定用“也”字歇腳之體。既有此體,即宜避之,不避則犯其調矣。如詞曲內有用“也囉”二字歇腳者,製曲之人,即奉為金科玉律,有敢於此曲之外,再用“也囉”二字者乎?詞與曲接壤,不得不嚴其畛域。

【評】

唐圭璋先生《詞話叢編》給此則的小標題是:“詞不宜用也字”。

由“‘也’字歇腳”和“‘也囉’二字歇腳”,李漁談到“詞與曲接壤”和“不得不嚴其畛域”的問題。而由詩、詞、曲這些文學樣式之間的“接壤”和“畛域”,我聯想到一個大問題:即文學樣式之間的衍變問題,具體說,詩如何衍變為詞、詩詞如何衍變為曲的問題。再進一步,也即詞的發生、曲的發生之社會機製、文化機製以及文學藝術本身內在機製的問題。

各種文體或文學樣式之間,的確有相對確定的“畛域”,同時又有相對模糊的“接壤”地帶。而隨著現實生活和藝術本身的發展,又常常發生“越界”現象。起初,“越界”是偶然出現的;但是後來“越界”現象愈來愈多,逐漸變成常態,於是,一種新的文體或文學樣式可能就誕生了。文學藝術史上,由詩到詞,由詩詞到曲,就是這麼來的。

這種“越界”現象發生的根源是什麼?譬如,具體到本文所論,為何會由詩到詞,又為何由詩詞到曲?以鄙見,有其社會機製、文化機製以及文學藝術內在機製。

從社會文化角度考察,由詩到詞、由詩詞到曲這種文學現象的變化,表麵看起來與整個社會結構變化離得很遠,與整個社會文化生活發展變化離得也較遠;實則有其深層關聯。中國古代社會中期,魏晉南北朝、隋唐、宋元,總體說由純粹農業社會逐漸變為包含越來越多城市鄉鎮商業因素的社會,社會生活逐漸由貴族化向平民化發展;隨之,社會居民成分也發生變化,除貴族-地主階級(以及其士大夫知識階層)、農民階級之外,市民階級(或曰階層)逐漸多起來。與此相關,市民化生活、特別是市民娛樂文化生活逐漸興起並發展起來,其中包括妓女文化在內的娛樂文化興盛發展起來。隋代奴隸娼妓與家妓並行,唐宋官妓盛行,以後則市妓風靡,城市鄉鎮妓女娛樂文化空前發展繁榮。這就為由詩到詞和由詩詞到曲的變化提供了社會文化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