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評點《窺詞管見》(3)(1 / 3)

宋代王灼《碧雞漫誌》卷第一“歌曲所起”條雲:“天地始分,而人生焉,人莫不有心,此歌曲所以起也”。“故有心則有詩,有詩則有歌,有歌則有聲律,有聲律則有樂歌”。“古詩或名曰樂府,謂詩之可歌也。故樂府中有歌有謠,有音有引,有行有曲。今人於古樂府,特指為詩之流,而以詞就音,始名樂府,非古也”。“歌詞之變”條又雲:“……蓋隋以來,今之所謂曲子者漸興,至唐稍盛。今則繁聲淫奏,殆不可數。古歌變為古樂府,古樂府變為今曲子,其本一也。”王灼認為詞最早的源頭是古歌:由古歌變為古樂府,再變,即是為曲子(詞)。

宋代胡仔《苕溪漁隱詞話》卷二“唐初無長短句”條說:“唐初歌辭多是五言詩,或七言詩,初無長短句。自中葉以後,至五代,漸變成長短句。及本朝則盡為此體。今所存止瑞鷓鴣、小秦王二闕,是七言八句詩,並七言絕句而已。”胡仔的觀點不同於王灼《碧雞漫誌》,認為唐中葉以後至五代,才產生了詞。李漁也提到瑞鷓鴣和小秦王,是否受苕溪漁隱影響?

宋代張侃《拙軒詞話》“倚聲起源”條,在引述了陸放翁“倚聲起於唐之季世”和周文忠“樂府起於漢魏”的主張之後,提出:“以予考之,乃賡載歌,薰兮解慍,在虞舜時,此體固已萌芽,豈止三代遺韻而已。”他把詞(“倚聲”)的源頭更往前推。這種說法太玄。作為一種文學樣式,詞哪有那麼古老?

宋代張炎《詞源》(下)開頭便雲:“古之樂章、樂府、樂歌、樂曲,皆出於雅正。粵自隋唐以來,聲詩間為長短句。至唐人則有尊前、花間集。迄於崇寧,立大晟府,命周美成諸人討論古音,審定古調,淪落之後,少得存者。”他主張詞(長短句)產生於隋唐,盛於宋。張炎在《詞源》(下)“虛字”條又曰:“詞與詩不同,詞之句語,有二字、三字、四字,至六字、七、八字者,若堆疊實字,讀且不通,況付之雪兒乎。”這裏似乎認為,詩為了便於歌唱,加虛字而成詞。詞是否真如張炎所說--詩為了便於歌唱加虛字而成,還須研究,可備一說而已。

明代陳霆《渚山堂詞話》自序中說:“始餘著詞話,謂南詞起於唐,蓋本諸玉林之說。至其以李白菩薩蠻為百代詞曲祖,以今考之,殆非也。隋煬帝築西苑,鑿五湖,上環十六院。帝嚐泛舟湖中,作望江南等闋,令宮人倚聲為棹歌。望江南列今樂府。以是又疑南詞起於隋。然亦非也。北齊蘭陵王長恭及周戰而勝,於軍中作蘭陵王曲歌之。今樂府蘭陵王是也。然則南詞始於南北朝,轉入隋而著,至唐宋昉製耳。”陳霆最後的結論是詞“始於”南北朝,“著”於隋,“昉製”於唐宋。

明代王世貞《藝苑巵言》則認為隋煬帝望江南為詞祖。

李漁之後也有許多人探討過詞的起源問題,但他們的觀點大體不出上述範圍,或為上述某種意見之變種,似無更多新見。

“第三則”評:詞曲之別

第三則【原文】

詞既求別於詩,又務肖曲中腔調,是曲不招我,而我自往就,求為不類,其可得乎。曰:不然。當其摹腔煉吻之時,原未嚐撇卻詞字,求其相似,又防其太似,所謂存稍雅而去甚俗,正謂此也。有同一字義而可詞可曲者,有止宜在曲,斷斷不可混用於詞者。(毛稚黃評:詩詞曲之界甚嚴,微笠翁不能深辨。然餘謂詩語可入詞,詞語不可入詩;詞語可入曲,曲語不可入詞;總以從高而降為善耳。)試舉一二言之:如閨人口中之自呼為妾,呼婿為郎,此可詞可曲之稱也;若稍異其文,而自呼為奴家,呼婿為夫君,則止宜在曲,斷斷不可混用於詞矣。如稱彼此二處為這廂、那廂,此可詞可曲之文也;若略換一字,為這裏、那裏,亦止宜在曲,斷斷不可混用於詞矣。大率如爾我之稱者,奴字、你字,不宜多用;呼物之名者,貓兒、狗兒諸“兒”字,不宜多用;用作尾句者,罷了、來了諸“了”字,不宜多用。諸如此類,實難枚舉,僅可舉一概百。近見名人詞刻中,犯此等微疵者不少,皆以未經提破耳。一字一句之微,即是詞曲分岐之界,此就淺者而言;至論神情氣度,則紙上之憂樂笑啼,與場上之悲歡離合,亦有似同而實別,可意會而不可言詮者。慧業之人,自能默探其秘。

【評】

這一則專論詞與曲的區別,唐圭璋先生《詞話叢編》給它的小標題是:“詞與曲有別”。

在這一則,李漁主要從用字上區別詞與曲。他以許多具體例子,說明填詞用字必須避免用那些太俗的字,“所謂存稍雅而去甚俗”。曲的出現是社會文化進一步世俗化的表現,是宋元及其之後社會中市民階層逐漸增強、市民文化和商業文化逐漸發展的結果,也是在文學藝術內部,形式更為解放、更為通俗化的表現。李漁是在曲這種文體盛行之後,在詞與曲比較中談填詞用字之特點。在曲體盛行之前,宋代沈義父《樂府指迷》“詠花卉及賦情”條中也談到填詞要慎用太俗的字:“如怎字、恁字、奈字、這字、你字之類,雖是詞家語,亦不可多用,亦宜斟酌,不得已而用之。”李漁與沈義父,雖然一個是有曲體作為參照物,一個尚不知曲體為何物,但是他們所論的主要意思,可謂一脈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