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
李漁《閑情偶寄·頤養部·行樂第一》之“貧賤行樂之法”中說:“窮人行樂之方,無他秘巧,亦止有退一步法。”這“退一步法”,實即精神勝利法,也即魯迅所謂阿Q主義也。
李漁說:“我以為貧,更有貧於我者;我以為賤,更有賤於我者;我以妻子為累,尚有鰥寡孤獨之民,求為妻子之累而不能者;我以胼胝為勞,尚有身係獄廷,荒蕪田地,求安耕鑿之生而不可得者。以此居心,則苦海盡成樂地。”又說:“所謂退步者,無地不有,無人不有,想至退步,樂境自生。”阿Q之“精神勝利”其實即以此為師--自己挨了打,本來是件晦氣和屈辱的事情;退一步想:隻當兒子打老子,於是轉瞬間,仿佛自己又占了便宜,高興起來。魯迅時代的阿Q和千百年來處於社會最底層的阿Q們,用暫時獲得的“精神勝利”來麻醉自己而不至於吃不下睡不著,窩囊而死。
誰說阿Q主義沒用?
精神勝利法是弱者的哲學。挨了強者的欺侮,既無反抗之力,又無反抗之心,於是,隻得忍了,也隻得認了;然而忍了、認了又不甘心,就又想出一個自欺欺人的招兒,隻當被兒子欺侮了。
對於一個需要自強的民族和需要振作的人民來說,精神勝利法當然是消極的,是件壞東西。魯迅當年給以嘲笑和鞭笞,是對的。今天我們也不需要它。
《家庭行樂之法》原文並評:家和萬事興、萬事樂、萬事美
家庭行樂之法【原文】
世間第一樂地,無過家庭。“父母俱存,兄弟無故,一樂也。”是聖賢行樂之方,不過如此。而後世人情之好向,往往與聖賢相左。聖賢所樂者,彼則苦之;聖賢所苦者,彼反視為至樂而沉溺其中。如棄現在之天親而拜他人為父,撇同胞之手足而與陌路結盟,避女色而就孌童,舍家雞而尋野鶩,是皆情理之至悖,而舉世習而安之。其故無他,總由一念之惡舊喜新,厭常趨異所致。若是,則生而所有之形骸,亦覺陳腐可厭,胡不並易而新之,使今日魂附一體,明日又附一體,覺愈變愈新之可愛乎?其不能變而新之者,以生定故也。然欲變而新之,亦自有法。時易冠裳,迭更幃座,而照之以鏡,則似換一規模矣。即以此法而施之父母兄弟、骨肉妻孥,以結交濫費之資,而鮮其衣飾,美其供奉,則居移氣,養移體,一歲而數變其形,豈不猶之謂他人父,謂他人母,而與同學少年互稱兄弟,各家美麗共締姻盟者哉?(眉批:菩薩語!)有好遊狹斜者,蕩盡家資而不顧,其妻迫於饑寒而求去。臨去之日,別換新衣而佐以美飾,居然絕世佳人。其夫抱而泣曰:“吾走盡章台,未嚐遇此嬌麗。由是觀之,匪人之美,衣飾美之也。倘能複留,當為勤儉克家,而置汝金屋。”妻善其言而止。後改蕩從善,卒如所雲。又有人子不孝而為親所逐者,鞠於他人,越數年而複返,定省承歡,大異疇昔。其父訊之,則曰:“非予不愛其親,習久而生厭也。茲複厭所習見,而以久不睹者為可親矣。”眾人笑之,而有識者憐之。何也?習久而厭其親者,天下皆然,而不能自明其故。此人知之,又能直言無諱,蓋可以為善之人也。此等罕譬曲喻,皆為勸導愚蒙。誰無至性,誰乏良知,而俟予為木鐸?但觀孺子離家,即生哭泣,豈無至樂之境十倍其家者哉?性在此而不在彼也。人能以孩提之樂境為樂境,則去聖人不遠矣。
【評】李漁《閑情偶寄·頤養部·行樂第一》之“家庭行樂之法”中說:“世間第一樂地,無過家庭。‘父母俱存,兄弟無故,一樂也。’是聖賢行樂之方,不過如此。”誠如是也。
中華民族曆來重視家庭,認為家庭組織得、建設得好不好,關係到整個社會的存亡與發展。儒家經典之一《大學》所講之三綱領(“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和八條目(“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其中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一環就是“齊家”,認為若想治國,必先齊其家,“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它引經據典:“《詩》雲:‘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於歸,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後可以教國人。《詩》雲:‘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後可以教國人。《詩》雲:‘其儀不忒,正是四國。’其為父子兄弟足法,而後民法之也。此謂治國在齊其家。”
今天我們也在提倡家和萬事興,家和萬事樂,家和萬事美。重要的,是在一個“和”字。家財萬貫,卻為了分財而兄不兄、弟不弟,何興之有?何樂之有?何美之有?當今社會,這樣的例子我們見得還少嗎?
《道途行樂之法》原文並評:旅行之樂
道途行樂之法【原文】
“逆旅”二字,足概遠行,旅境皆逆境也。然不受行路之苦,不知居家之樂,此等況味,正須一一嚐之。予遊絕塞而歸,鄉人訊曰:“邊陲之遊樂乎?”予曰:“樂。”有經其地而憚焉者曰:“地則不毛,人皆異類,睹沙場而氣索,聞鉦鼓而魂搖,何樂之有?”予曰:“向未離家,謬謂四方一致,其飲饌服飾皆同於我;及曆四方,知有大謬不然者。然止遊通邑大都,未至窮邊極塞,又謂遠近一理,不過稍變其製而已矣;及抵邊陲,始知地獄即在人間,羅刹原非異物,而今而後,方知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而近地之民,其去絕塞之民者,反有霄壤幽明之大異也。不入其地,不睹其情,烏知生於東南,遊於都會,衣輕席曖,飯稻羹魚之足樂哉!”此言出路之人,視居家之樂為樂也;然未至還家,則終覺其苦。又有視家為苦,借道途行樂之法,可以暫娛目前,不為風霜車馬所困者,又一方便法門也。向平欲俟婚嫁既畢,遨遊五嶽;李固與弟書,謂周觀天下,獨未見益州,似有遺憾;太史公因遊名山大川,得以史筆妙千古。是遊也者,男子生而欲得,不得即以為恨者也。有道之士,尚欲挾資裹糧,專行其誌,而我以糊口資生之便,為益聞廣見之資,過一地,即覽一地之人情,經一方,則睹一方之勝概,而且食所未食,嚐所欲嚐,蓄所餘者而歸遺細君,似得五侯之鯖,以果一家之腹,是人生最樂之事也,奚事哭泣阮途,而為乘槎馭駿者所竊笑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