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上帝的指紋(3)(2 / 3)

“首先,這個案子其實非常單純。有人用複製而來的鑰匙打開了保險櫃,偷走了裏麵的貴重物品。因為曾經有兩個人保管過保險櫃的鑰匙,所以罪犯有機會進行複製。當主人發現保險櫃裏的鑽石不翼而飛時,隻看到裏麵留下的這兩個人當中一人的拇指印。主人在最後一次關上保險櫃的時候,裏麵根本沒有拇指印。而且根據拇指印的特征,我們推斷那個人是左撇子;並且指紋來自左拇指。各位先生,這些事實都是如此清晰明了,相信沒有任何一個頭腦清醒的人會對它產生懷疑;而我認為,任何一個頭腦清醒的人,都會得出一個唯一可能的結論——在保險櫃裏留下拇指印的人,就是那個盜走鑽石的人。而事實告訴我們,在保險櫃中發現的拇指印,正是本案被告所有,因此可以斷定,被告就是盜走鑽石的人。”

“當然,辯方的確也提出了一些新奇而炫目的證據,用以解釋這些已經相當明顯的事實,甚至還發表了一些牽強附會的科學理論,並且向我們展示了一些詭譎的戲法,但是我覺得,所有這些都隻不過是一種嘩眾取寵的做法,不應該出現在法庭這樣嚴肅而正義的場所。哦,也許我們這位律師是給大家表演了一個有趣的助興節目,想讓大家在嚴肅的法庭中解解悶兒。甚至可以說這樣的表演是具有啟發性的,可以讓我們大開眼界,看到他是如何將單純的事實創意性地扭曲和歪解。然而,除非你認為這起盜竊事件是一個精心策劃的惡作劇,而罪犯則是一個厚顏無恥、足智多謀、擁有超凡知識和技能的家夥,否則你所能得出的結論就隻有一個:那個保險櫃的確是被被告打開的,而裏頭的鑽石也是被告盜走的。那麼現在,各位先生,我誠摯地請求你們,慎重考慮自己保障人民安全和幸福的責任,就像你們的誓言所說,依據事實和證據,作出公正的裁決。我相信,你們唯一可能的裁決,便是被告有罪,因為他犯了他被控告的罪行。”

海迪先生的一番慷慨陳詞讓法庭再度有了一陣小小的騷動。陪審員此刻正用期待的眼神看著法官,好像在說:“法官大人,我們現在要相信哪方所說的?”

法官沉著冷靜地坐在那裏,手上不停地翻動他的筆記,比對各種證據,並不時地畫上記號,寫下注腳。最後,他抬起頭來,以堅定而具說服力的聲音對陪審員說:

“各位先生,我想沒有必要為分析證據而花太多時間,你們已經親耳聽到了那些令人歎服的解析和陳詞。另外,辯方律師已經對證據進行了詳細而具體的勘驗比對,相當公正而清楚,我在這裏不多加贅言,做無謂的重複,我隻是想要說一些對各位在考慮判決上有所幫助的看法。”

“相信不用我多說,各位都應該看得出,控方律師在引用科學理論時,明顯有些牽強,甚至可以說是一種誤導,唯一的證據就隻是立足於指紋專家對指紋鑒定的理論之上。與此相反,羅伊醫師和桑戴克醫師則從事實著手,站在事實的基礎上進行推斷和分析。”

“在對所有證據詳加剖析之後,正如辯方律師所言,整個案子最終歸結於一個單一的問題上:‘在霍比先生的保險櫃中所發現的指紋,到底是不是被告所留下的?’如果是,那表示被告至少曾經違反法律將保險櫃打開過;而如果不是,則表示被告與本案無關。在回答這個問題時,我必須提醒你們,你們是本案唯一的裁判,這是你們的責任。我的論述僅供參考,你們必須自行裁定是接受或拒絕。”

“現在,讓我們來通過對證據的分析探討這個問題:該指紋到底是不是被告留下的?首先,我們有證據證明它是被告留下的嗎?哦,我們現有的證據隻能證明,那個指紋的紋路和被告拇指的紋路相同,並且上麵的疤痕也相同。我們沒有必要刻意去計算這種巧合的概率有多大或多小,問題的關鍵是,隻要能夠證實這個血指印是個真的指印,而不是偽造品,那麼就可以認為這個指紋是被告的拇指留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