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陪審員,那份聲明在沒有提出任何警告和前提的情況下,實在不該公開發表,可以說,它對警方的偵破工作起到了極大的誤導作用。事實上,指紋這類證據,在無其他佐證的情況下,是毫無價值的,因此這份聲明其實是大錯特錯。在所有的偽造之中,偽造指紋可以說是最容易又最安全的,正如今天庭上所見。現在,讓我們一起來想想,如果想要偽造其他高難度的物品,需要具備的特質,那就是天賦、技能和資源。想想看,在偽造銀行券的時候,不但要考慮到雕版、設計和簽名,還要注意每張紙上特殊的透明花印,這些都可能會被模仿得非常逼真;偽造支票,就要將原來的孔眼填起來,或者裁下來,換上真假難辨的紙片;看看這些偽造的例子,再想想偽造指紋,可以說任何一個照相雕刻業的從業人員都能夠製作出讓專家都難以辨識的贗品來;就算是業餘玩家,隻要能力不錯,那麼他在一個月的練習之後,也可能辦得到。請大家捫心自問一下,在沒有任何佐證的情況下,單憑這樣一種證據,能夠指控一位高尚的紳士犯下如此卑劣的罪行嗎?”
“然而話說回來,這個指紋不是被告留下的,又會是誰呢?”
兩者是那樣的相似,已經為我們證實,那個指紋絕對不是他人所留。所以我認為,這是一種蓄意的偽造,目的在於使被告成為嫌疑的焦點,通過這樣的障眼法保障真正罪犯的安全,使他逍遙法外。這種說法得到證實了嗎?是的,我現在就握有一些強烈支持它的證據。
“首先,就是剛才已經被我提及的一個事實。血指印和真正的指紋在大小上存在差異,既不是被告的指紋,也不是其他任何人的指紋,而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它是偽造品。”
“其次,製作偽造品需要特定的某種器具和材料,而其中的一樣就是被去掉纖維的血液,這也已經在箱底被發現了。”
“第三,指紋的確有被偽造的可能性。因為在被告的十個指頭中,曾經按下過指紋的就隻有兩個拇指。而這個血指印恰巧就是其中的一個拇指的指印,而不是其他任意一個手指。”
“第四,在這血指印上發現的某個罕見的特征,恰好與指紋模內指紋的特征相同。因此,可以斷定,假如這個血指印是偽造的,那麼它必定是模仿指紋模裏的指紋做的。而指紋模內指紋上有S形的空缺,可以看出是由紙本身的瑕疵所造成,而血指印上的空缺則無從解釋,所以可以肯定,它就是指紋模中指紋的複製品。”
“然而,這又引出了另一個關鍵問題:如果血指印是指紋模內指紋的複製品,那麼偽造者首先必須要取得指紋模。你們也聽到過霍比太太的故事,事實上,那個指紋模確實曾經神秘失蹤,而後又出現了。顯然,一定有人曾經私下將指紋模拿走,又在一段時間之後放回去。現在,有關偽造的推論,在每一個點上都得到了充分的證實,並且與已知的事實完全相符。因此我們可以認為,關於血指紋即真指紋的說法,沒有獲得任何證據的支持,僅僅是一個立足於粗糙假設上的觀點。”
“由此,我可以肯定地告訴大家,被告是清白的,我們已經向陪審員提出了最完整、最具說服力的證明。”
說完,安薩塔坐回了座位,隻聽從旁聽席那邊傳來一陣隱約的掌聲。法官打個禁止的手勢,頓時,整個法庭再一次陷入沉寂,隻有掛在牆上的壁鍾還在滴滴答答地響著。
此時,坐在我一旁的朱麗葉顯得異常激動,“他獲救了,裏維斯醫師!噢,上帝啊!他一定可以被無罪釋放的!”她開始低聲歡呼,“他們現在一定也清楚他是無罪的了。”
“噓!耐心一點,”我回答道,“結果很快就出來了。”
海迪·普勒先生已經起身,投向陪審員一個果斷的眼神,之後,他以真誠而極具說服力的姿態,開始了他的演說:“法官閣下與各位陪審員:就像我先前所說的那樣,這個案子所表現的是人性醜陋的一麵。不過在這裏我無須再提,因為相信你們對於這一點也早已了然於心了。現在,我的責任非常單純,那就是要揭開重重詭辯下的陰謀,將事實的真相挖掘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