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書回目:中鄉魁寶玉卻塵緣①(鄉魁:明清兩代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考試,考期在八月,考中者為舉人,即鄉魁)沐皇恩賈家延世澤一、賈寶玉不必出家賈寶玉和賈蘭要上京城參加鄉試了。寶玉決定考試之後就出家,再也不回家來了。他向母親和寶釵告別。這節文章是至情之文,筆者讀時情不自禁落淚。當寶玉滿麵流淚,跪在王夫人麵前說:“母親生我一世,我也無可報答……”,讓天下母親們齊來痛哭吧!當寶玉對寶釵說:“姐姐,我要走了!”讓天下的妻子們齊來痛哭吧!這回中賈環等人出賣巧姐,在最危急關頭,突然出現劉姥姥來援救——這樣緊張的情節出現,頗有“說時遲,那時快”的味道,也不像是原著風格。寶玉真的出走了。可憐他母親王夫人哭得死去活來。可憐寶釵年紀輕輕,守了活寡!關於寶玉出家這事,筆者有許多話要說。從王夫人做母親這個視角來說,我是不同意寶玉出家的。從十月懷胎到撫養成人,母親,偉大的母親曾經付出了多少心血啊!孩子是母親生命的延續,是母親身上掉下的血肉啊。母和子,心心相連,血肉相連;母親的全部愛心,一切的關懷,一切的努力,一切的喜歡與憂愁,一切的希望,全都在孩子的身上。孩子,就是母親的一切,就是母親的今天和明天,就是母親生命的延續。一旦孩子沒了,母親,會是怎樣的痛苦啊!寶玉的出走,全沒有考慮到會給母親帶來的致命性傷害與打擊。從做妻子的薛寶釵這個視角來說,我也是不同意寶玉出家的。雖然,在寶黛愛情中,寶釵扮演了不很光彩的角色;在“李代桃僵”的陰謀中,寶釵也充當了錯誤的代理人,但她並非是其中的主角。況且,她愛寶玉,也沒有錯。寶玉和她結婚之後,不是對她有了愛心了嗎?他想黛玉已死,寶釵又是第一等人物,方信金石姻緣有定,二人已經成了“恩愛纏綿”的夫妻,寶釵還為寶玉懷上了孩子。她是真心真意愛寶玉的。寶玉這一走,讓她活活守寡,她內心的痛苦是難以言喻的。第一回甄士隱出走時,聽他一聲“走罷”!令人叫絕,感覺到很痛快。蓋因他愛女失蹤,大火毀家,嶽父冷眼,遭此三次打擊,看破經塵,隻有“走罷”方是解脫。
而讀到賈寶玉的“我要走了!”,卻使我失聲,要與王夫人、寶釵同悲;因為他,在此時此地的環境中,實在是不必走的啊!從續書的整個內容來看,寶玉的出家,並不是勢所必然,而是續作者有鑒於前八十回的多處伏筆,考慮到曹雪芹最終是要讓寶玉出家的,不能違背了原作的這個根本性的主旨,否則,就會露出“偽作”的破綻來。是的!細讀後四十回全部內容,賈寶玉的出家,並沒有充足的理由,並不是勢所必然。說賈寶玉是為了愛情婚姻的不滿,是為了林黛玉的失去,即“懷愛不遇”而出家嗎?續作所寫的事實又不是如此。如筆者在前文所說的,賈寶玉在和寶釵的新婚之夜,發現了結婚的對象並不是林妹妹,而是寶姐姐時,他還津津有味地欣賞新娘子寶釵的豔妝豐體和神韻哩!他雖然也因此而傷心過,甚至昏昏然過,但沒有好久,他就轉變了思想,與寶釵做了恩愛夫妻,過著“張敞畫眉”、“雨膩雲香”、“二五之精,妙合而凝”的夫妻情愛生活,寶釵還懷上了孩子。他和寶釵的“恩愛纏綿”,還引起了鳳姐的羨慕甚至嫉妒呢。而賈寶玉對林妹妹,似乎已經漸漸淡忘了。在第一百十回中,在黛玉亡靈將來之際,寶玉竟然調戲五兒,在祖母的靈前欣賞女人,把愛黛玉之心全給了寶釵,他是真的把他的世外仙姝林妹妹忘記了。在第一百十六回,寶玉夢遊到了太虛幻境,好容易見到了“頭戴花冠,身穿繡服”的林妹妹。他雖然說“妹妹在這,叫我好想”的話,但林妹妹卻不理睬他;當侍女吒他時,他並無一點勇氣進去和林妹妹相會,隻有無奈走出。這說明林妹妹和他已經沒有愛情了。所謂“終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成了一句空話(聽春雨:讀後四十回,真使人生氣!唉,悲哀!寶玉也不過是凡夫俗子一個,哪裏值得千古流芳?與那梁山伯不可同日而語!我想,大多數女人都會有此同感的)。賈寶玉不但有寶釵這樣的賢惠妻子,而且還有襲人、麝月、五兒、鶯兒等一群美人小妾服侍(聽春雨:對賈寶玉來說,隻要是美人,可以泄欲就行)。他的愛情婚姻是非常美滿的了。在這種情況之下,他哪能會拋棄這樣幸福的家庭而出走呢?說賈寶玉是為了對當時社會、對賈府的腐敗不滿,而出家嗎?續作所寫的事實更不是這樣。在續作者的筆下,當時的社會是“海晏河清,萬民樂業”(一百十九回),有英明的皇上治國,懲辦貪官汙吏,剿滅盜賊土匪,臣子和愚民們隻有山呼萬歲的,哪會有什麼不滿?至於賈府,雖然遭到皇上的抄家,但那是為了懲治賈府中的壞事,抄家是講政策的,抄家時,賈寶玉有北靜王的特別保護,未受任何傷害。賈府沒有出現過讓賈寶玉感到不滿的大事。況且,寶玉的思想已與以前不同了,他在賈代儒的教導下,勤讀儒家經典,讚美貞女節婦,他的讀書作文已經獲得了賈政和貴族們的讚賞,他的父親賈政在英明皇上的愛戴之下,升了官,當了郎中。消息傳來,賈寶玉心中大喜。總之,從皇上到貴族社會,到賈府,一切的一切都使賈寶玉稱心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