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午餐。跟剛剛認識的一個男人閑談到關於不道德的話題。我們談的是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是一對夫妻。他認識丈夫,我認識妻子。我從來都沒有見過那位丈夫,他的妻子我也是多年未見了(偶爾在街上碰到)。但跟平常一樣,我了解他們的事情。
“結果會很差,”我說,“他很天真。鄉下的老鼠。他是波士頓人,對她一點也不了解,她遇到這樣的機會簡直高興得跳了起來。她在紐約已經跟了很多男人,名聲不太好。紐約沒有哪個男的會娶她。”
我大吃炸雞,埋頭為這個話題做準備。“紐約的女人知道。她們知道自己到了該結婚的時候,這個時候她們就開始了。也許她們跟太多男人睡了覺,或者她們明白這樣混下去不是辦法,也許她們真的想生些孩子。此前,她們會盡量推遲婚姻。然後這個時候就到了,如果她們不著手開始……”我聳聳肩,“是這樣的。她們多半還是結不成婚。”
桌子上的另一個家夥在公司做事,是溺愛老爸那一類型的人,生活在西切斯特,他一臉驚訝地看著我們。“但愛情呢?”他問。
我抱著同情看著他。“我不信。”
談到找結婚伴侶的時候,紐約有它自己極其殘酷的求偶儀式,跟伊迪絲·沃頓小說當中的情景一樣複雜和難纏。人人都明白規矩,但沒有人願意公開談論。結果是,紐約養育出特別類型的一批單身女人——聰明、漂亮、成功,但是……結不成婚。她到了三十好幾或四十出頭的年齡,如果實踐經驗比較豐富,她也可能不願意再結婚了。
這可不是統計上的一套理論。也不是例外。我們都知道,那位成功的劇作家許多年前娶了一位漂亮的時裝設計師,年齡比他大許多。但如果你漂亮而且有錢,很成功,而且“誰都認識,”普通的規則就不適用了。
另外一方麵,也有這樣的情形:你已經40歲了,長得很漂亮,還是電視製片人,有自己的公共公司,但仍然住在攝影棚裏,睡在折疊沙發上,也就是九十年代版的瑪麗·泰勒·莫爾,這個時候該怎麼辦?除非跟瑪麗·泰勒·莫爾不一樣,你已經跟無數的男人有過關係,而不是假裝端莊在上午12點把他們踢下床去。這樣的女人們怎麼辦?
這座城市裏有成千上萬的婦女是這樣的。我們都認識很多這樣的人,我們都同意她們了不起。她們旅行,她們付稅,她們花400美元買一雙馬諾羅布拉尼克牌有帶子的拖鞋。
“這些女人本身沒有什麼錯,”傑裏說。他39歲,公司的律師,碰巧跟這樣的漂亮女人結了婚,比他大三歲。“她們不瘋,也沒有神經質。她們並不是致人死命的毒蛇。”傑裏停了一會兒,“為什麼我認識這麼多沒有結婚的女人而不是了不起的男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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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傑裏說,“紐約有一扇機會的窗口對女人結婚開著。到26和35歲之間的某個時候。也許36歲吧。”我們一致認為,如果一個女人結過一次婚,她總能夠再次結婚。總有某種知道如何了結一筆交易的辦法。
“可突然之間,當女人到了37歲或38歲的時候,這些……麻煩事情就來了,”他說,“包袱。包袱陪在身邊時間太長了。它們的曆史跟用途相反。如果我是單身,如果我發現一個女人曾與莫特·紮克曼或‘馬爾文(出版商)’過從甚密,忘了吧。誰想排第20名呢?然後,如果她們出了另外一些差錯,比如婚後生了孩子,或者進過康複院,那就是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