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我按照迪潘的建議,核實了雅克行蹤清單中的內容,發現雅克是清白的。同時,迪潘閱讀了更多的報紙,他給出了這樣的一份摘錄:
半年前,發生過一則轟動一時的新聞,主角就是這位瑪麗·羅傑。她從那布蘭科的香水店突然出走,但一個星期後,她又回到了店裏,隻是麵色憔悴些,當時的輿論也如現在這樣沸騰。後來,據那布蘭科和瑪麗的母親說,她隻是去鄉下的親戚家住了一段時間。這件事很快平息了,她現在的失蹤可能和上次失蹤差不多,過不了一周,或者頂多一個月,她就會回來。
6月23日,《晚報》:
昨天一家報紙提到瑪麗小姐上次的神秘失蹤,很多人都知道,她是去找一名放蕩的海軍軍官。據分析,因為他倆吵架,她才回來的。這個軍官名叫洛塔利奧,現駐巴黎,但他不願公開自己的身份。
6月24日,《信使報》:
前天傍晚,本市近郊發生了一起性質惡劣的慘案。一位攜帶妻女出行的紳士雇六名在塞納河劃船遊玩的青年送他們過河。船抵達對岸後,紳士一家離開,但半路上,女兒卻發現自己的遮陽傘掉在船上。她回去取時,遭到這夥青年的劫持,他們堵住她的嘴,將她載入河中強暴,後又送回岸上。目前警方正在全力追捕逃犯,我們相信很快就會有歹徒落網。
6月25日,《晨報》:
我們收到了檢舉信,指控滿納斯是強奸少女案的罪犯之一。最後調查發現,滿那斯先生無罪,由於檢舉信雖有熱心,但證據不足,本報不便刊登。
6月28日,《晨報》:
我們收到很多措辭不同,來源不同,但觀點一致的來信。他們普遍認為,瑪麗是被一夥星期日在塞納河一帶廝混的流氓殺害的。本報認為這些來信的推測可信,我們將陸續刊登部分來信。
6月30日,《晚報》:
星期一,一名船夫發現了塞納河上漂著一隻空船,船帆置於船底。船夫便把這隻船拖到了船舶辦事處。第二天,有人悄無聲息地將船取走,隻有船舵還留在船舶辦事處。
讀過這幾則摘要,我覺得他們沒有什麼關聯,好像和本案也風馬牛不相及,便等迪潘對其作出解釋。
迪潘說:“摘錄的前兩條,是為了說明警察的粗心。據我所知,他們竟然還沒有去調查那位海軍軍官。但是,如果因為缺少證據,就認為兩次失蹤毫無關係,這多麼愚蠢。如果《晚報》所言屬實:第一次私奔後,情人之間發生爭執,導致瑪麗回家,那麼,現在我們不妨把第二次私奔(假設確實知道是私奔的話)看做是兩個人‘重溫舊夢’,而不是新情人的出現。舊夢重圓的概率要遠遠大於新歡出現的概率,兩者所占比例大約為10∶1。請注意這樣的事實:第一次失蹤和第二次相隔數月,與海軍軍艦出海周期相差不多。
“那麼是否可以推斷:瑪麗的那個男友在第一次誘騙她時,因為軍隊任務而不得不中斷行動。於是,當他下一次靠岸,就趕緊繼續他的願望?你肯定在想,瑪麗第二次出走,不是私奔。當然不是,不過我們完全可以認為是未遂的私奔!除了雅克和博維先生,我們找不出公開追求瑪麗的紳士了。由此看出,約她的是個秘密情人,甚至她的大部分親戚都不知道此人。星期天上午,瑪麗確實和此人約會,她離家的那天,羅傑太太說‘恐怕我再也見不到瑪麗了’這句預言性的話到底代表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