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的觀點是很引人注意的,與其他報紙的觀點相比,它的推論很尖銳,而且有一定的學術性,但是它推斷所依據的前提有兩處不準確的地方。《商報》想證明瑪麗是被一群流氓劫持,它認為瑪麗是個公眾人物,如果她走過三個街區,不會沒有人看到她,這應該是一個久住巴黎的人的觀點,他在用自己的知名度和瑪麗相比較,所以認為,瑪麗如果在街上走,也能遇到熟悉的人。如果作者的推斷正確,那麼前提是瑪麗也要像這位作者一樣,走的是自己熟人多的社區。
“然而,瑪麗出門可能沒有這樣的規律。在她最後一次出門時,走的路線可能是她不常走的一條。《商報》作者認為瑪麗出門能夠被熟人認出的事情隻能在特定情況下發生。我認為,如果瑪麗在某一時刻上街,從她家到德羅姆街的姑媽家,很有可能就是一個熟人都沒有遇到。這類問題就是:就算巴黎最有名的人,比起巴黎的總人口,他的熟人也隻能算是滄海一粟。
“《商報》的觀點看上去很有說服力,但一考慮到瑪麗的出門時間,它的說服力就大大減小了。《商報》上說,她離家的時候,正是街上人多的時候,其實並非如此。一般上午9點確實是街上人多的時候,但周日例外。周日的上午9點,大多數人都在家裏準備去教堂,每個安息日,從早晨8點到10點,城裏都格外冷清。10點以後街上就熙熙攘攘了,但9點的時候人卻很少。
“還有一處可以看出《商報》觀察的紕漏。它說,凶手將死者的裙子撕下,綁到死者的下巴底下,然後繞到腦後。凶手這樣做的目的可能是防止她喊叫,然後推出‘凶手是沒有帶手帕的’這一結論,應該就是想證明凶手是流氓中最下等的。然而,他說的這種人,即使不穿襯衣,也會總帶著手帕。近年來,就算十足的下流地痞也會隨身攜帶手帕。”
我問:“那麼《太陽報》的觀點呢?”
“此文的作者不過是把已經見報的那些觀點重新堆砌了一遍,他勤奮可嘉,卻沒有什麼獨到的見解。他強調凶案現場已經被找到,但這根本無法消除我對這一問題的懷疑。
“現在需要看看其他的調查。首先,驗屍很草率,死者的身份可以確認,但還有很多問題需要調查。死者是否遭到過搶劫?她出門時有沒有戴珠寶首飾?如果戴著,那麼發現屍體時首飾還在嗎?這些問題都很重要,但是居然沒有這方麵的證據。還有一些需要調查的重要問題,雅克自殺案也需要重新調查,雖然我不懷疑他和瑪麗的死有關,但還是要把事情調查清楚。他交給警察局的那份關於自己周日的行蹤清單是否說的是實話。如果所言全部屬實,那麼我們可以不調查他,但他自殺一事確實很可疑。但隻要他在行蹤單上沒有說謊,即使案件和他有關聯,也不必下太大工夫調查他。
“我認為,我們先不管案件的各種內部因素,先從外圍入手調查。在進行這種調查時,人們隻注重直接證據的調查,而不顧相關的細節,這是錯誤的思路。法庭審理案件也隻注重那些明顯關聯的查證和討論,而實踐和理論證明,真相多來自那些看起來無關緊要的細節。根據這個原則,現代科學把偶然因素納入了考慮範圍。人類知識的曆史表明,無數重大的發現都和那些微不足道的偶然事件密切相關,為了科學的進步,必須為偶然和機遇留足空間。人們已經承認意外事件也是基礎架構的一部分,機遇完全可以納入思考範疇,我們甚至開始用數學公式計算那些從未想象和預期過的東西。
“我強調一下,真相大多來自細枝末節。這是事實,更涉及一些重要法則。在此案中,我會堅持這些原則,先不調查那些別人調查了好久,卻沒有收獲的重點線索,而是去研究相關的環境證據。你去核實雅克的行蹤清單,我再大範圍搜集一下報紙資料。這樣一來,我們弄清楚調查範圍,我廣收報紙資料之後,一定能找到調查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