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暫且不去想羅傑太太是否暗中支持了這項私奔計劃,但我們可以假設,瑪麗同意了秘密情人的計劃。可是,她離家時對別人說去看望姑媽,還讓雅克傍晚接她,這看上去和我們的假設大相徑庭。

“我們可以仔細分析:瑪麗確實遇見了一個男人,並且在下午3點和那人去了圓木門一帶的荒郊。當她答應和那個男人在一起時,肯定會想到自己早晨跟大家說要去姑媽家,並且讓雅克傍晚接她的話。她也會想到,如果在約好的時間雅克找不到她,會是怎樣的驚慌和擔心。當時她肯定想到了這些,她不敢回去麵對眾人的懷疑。不過,她如果決定不回去,那麼這種懷疑對她而言就不重要了。

“我們不妨設想一下她的考慮:‘我要見一個人,同他私奔,或者做一件隻有我自己知道的事情。這件事情一定要有足夠的時間逃過追查。所以,我要讓大家認為我是去看姑媽了,並讓雅克傍晚來接我,這樣我就有足夠的時間。如果我打算回來,我就說要陪別人散步,讓雅克不用來接我,我天黑以前就回來。這樣一來,沒有人知道真相;萬一我要永遠不回來,或者幾個星期後回來,那麼,爭取時間也還是最重要的。’

“從你摘錄的資料看,大眾普遍認為瑪麗是被流氓所害。在一定情況下,公眾的看法值得注意。當大家自發地形成某種一致的看法時,用的是直覺,直覺是天才的特性。在100起案件中,有99起我都會跟著大眾的思路往下走。但前提是,公眾的觀點沒有受到任何人指使。

“此案中,公眾的觀點有些偏激。第三則消息中說有少女在塞納河上被強暴的慘劇,大家的觀點會受到此案的影響。瑪麗這個美貌的姑娘浮屍於塞納河當然會引起巴黎大眾的震驚,而且屍體上還有累累傷痕。兩起案件時間上的相近會直接誤導大眾的判斷。

“但事實上,把一件暴行當做另一件幾乎同時發生的罪案的證據,能證明的不過是這次發生的跟上次有所不同。一夥流氓的惡行在幾乎同一時間、同一地點,用同樣的手段和器具重複一次,這簡直是奇跡。而大眾卻受到這種情況的暗示,讓我們相信,這就是令人震驚的巧合!現在我們要先研究一下圓木門密林中的‘凶殺現場’。

“那密林雖然樹木茂盛,但距離公路不遠。密林裏有石椅,在上麵發現了白裙子和絲巾,還有陽傘、一副手套和一條手帕,手帕上繡著“瑪麗·羅傑”。周圍的矮木叢枝條上掛著一條布條,地麵有踩踏痕跡,灌木的樹枝有折斷,各種跡象都表明這裏發生過搏鬥。

“盡管新聞界和公眾都認為這一重大發現足以證明此處就是凶殺現場,但是我們卻極有理由表示懷疑。如果事實如《商報》所說,真正的凶殺現場在德羅姆街一帶,那麼如果罪犯仍在巴黎,自然會因為害怕大眾關注正確的方向而膽戰心驚,按照一般思路,他會轉移大家的視線。因此,密林既然已經受到公眾懷疑,那麼凶手自然會把瑪麗的衣物放到那,轉移眾人視線。

“《太陽報》認為,那些物證已經放了很長時間,但是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這點。很多間接證據表明,從瑪麗失蹤的周日到小男孩發現這些物品,中間隔了20天。

“這麼長時間居然都沒有人發現它們?小男孩說,那些物品都發黴了,有的上麵還長了草。這些顯然是小男孩後來的回憶。因為他們是把這些物品拿回家後才告訴別人的。應該注意到,案發於夏季,天氣潮濕悶熱,發黴很快,青草一天也能長出兩三寸。《太陽報》的記者反複強調發黴,難道他不知道,黴是一種真菌,在24小時內就能迅速成長和枯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