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學術探討的道德期望(1 / 3)

道德期望既包括活動主體所要求的道德環境和客體對於主體應負的道德責任,也包括客體對主體的道德規約。社會生活是在一致的道德要求下,通過主客體的自覺道德調節,達到道德整合的。本文所闡述的,是道德環境對學術探討者主體的影響,以及產生最佳影響的道德要求。

尊重知識為思維推斷提供“中介橋”

思維,是以已有的知識為中介進行推斷和解決問題的心理過程。任何學術探討,都是以前人留下的知識為中介,進行縱橫推斷,以便提出新的見解為任務的。

學術探討的上述特征,規定了道德上的義務是尊重知識,以便為思維搭上更多、更寬的“中介橋”。

培根說:“知識就是力量。”愛爾維修說:“無知會使智慧因缺乏食糧而萎縮。”我國著名的斷肢再植教授陳中偉說:“知識好比桑葉,我們應當像蠶兒那樣不斷吃進知識的桑葉,經過自己的消化,吐出銀閃閃的蠶絲。”知識水平的高低,對人們認識的廣度和深度有較大的影響,一個愚昧無知的人是難以對複雜事物作出準確判斷,得出正確認識的。

知識又叫認識,是主觀對客觀的反映。真理也是認識,但它所要求的是主觀形式和客觀規律性的一致。因此,真理是認識中的更深層次。尊重知識,既包括了尊重那些主觀形式與客觀規律性達到了一致的認識,也包括尊重所有的主觀對客觀的反映。因為真理是在知識的繈褓之中,是知識海洋的沉積。如果崇尚真理,但又毀滅知識,那麼猶如殺雞取卵、竭澤而漁。

由於認識主體的局限性,認識客體的複雜性和認識過程的曲折性,往往使得主觀認識和客觀實際之間的矛盾不可能一下子求得解決,不容易達到具體的曆史的統一,所以,認識上的錯誤往往是難以避免的。相信世界在本質上是有秩序的和可認識的這一信念,是一切科學工作的基礎。擁有無條件的真理權的那種認識,是在一係列相對的謬誤中實現的。認識是思維對客體的永遠的、沒有止境的接近。真理包含在認識過程本身中,包含在科學的長期的曆史發展中。而科學從認識的較低階段上升到較高階段,愈升愈高,但是永遠不能通過所謂絕對真理的發現而達到這樣一點,在這一點上它再也不能前進一步,除了袖手一旁驚愕地望著這個已經獲得的絕對真理出神,就再也無事可做了。這種辯證哲學推翻了一切關於最終的絕對真理和與之相應的人類的絕對狀態的想法。

盡可能少犯錯誤,這是人的準則;不犯錯誤,那是天使的夢想;畏懼錯誤就是毀滅進步。當然,這絕不是說不要努力去防止和減少錯誤,或者說可以對錯誤持滿不在乎的態度,而是說不要因為懼怕錯誤而謹小慎微。畏首畏尾,縮手縮腳,怕這怕那,是成不了事業的。

真理是客觀事物及其規律性在人腦內部的意識狀態。崇高真理總是以尊重知識為前提的。人是怎麼來的?上帝創世說統治了漫長的世紀。當海克爾提出“猿源說”時,頓時遭到一片圍攻,罵他是“猴子”、“狗”,還有人寫恐嚇信,寄來石塊,要海克爾砸掉自己。但是,科學仍然證明:“人類的祖先是人猿。”生活的辯證法往往是:原來為人熟知的事物退出曆史舞台;人們感到陌生、驚奇甚至不敢相信的事物卻又撲進生活的洪流中。所以,在分清知識中的良莠和真偽之前,大可不必對新出現的或自己不熟悉的知識妄加評說或貶斥,否則,你倒掉的可能不是澡盆中的汙水,而是坐在盆中的嬰兒。

尊重知識,既區別於對知識的迷信,又區別於對知識的虛無態度。是科學地對待知識與道德地對待知識的正確態度的結合。

毛澤東說的從烏龜殼到共產黨,從孔夫子到孫中山都要研究的指示,也是關於尊重知識的理論說明。他所作的“批判地繼承”人類文化,取其精華,棄其糟粕的概括,是科學地對待知識和道德地對待知識的基本原則。

科學道德和學術道德是相聯係的。學術是處在繈褓中或將要成為科學的理論。如果因為它正在繈褓之中而加以扼殺,這如同戮殺胎嬰,更無人道。有些學術即使最終不能成為科學,但它畢竟為科學的誕生提供了借鑒或為向科學過渡充當了橋基。因此,在它未讓科學踏過前,應該承認它的價值;在科學踏過它以後,也應承認它的功績。但是,不道德的行為,往往出現於它正在為科學的踏過而做準備之時,因此,對它的不道德,實際也是對科學的不道德。

知識既是人類認識的財富,又是人類與外界事物及其規律較量過的記錄。換來知識的代價是研究者的心血,拋棄知識,類似於將人血當水潑掉。重獎有貢獻的科研人員,其意義在於承認知識的價值。對科學的褻瀆是作踐知識分子的一個思想根源。

尊重知識的道德意義在於:知識也是勞動的產品,是精神勞動過程中生產的精神產品,這種產品同物質生產勞動中的物質產品一起,滿足社會的需要,給社會帶來利益。因此,對知識的睥睨,不僅是對精神勞動的鄙薄,也是對社會需要的冷淡,是對社會利益的輕視。同時科學本身就具有道德意義。科學的解放或普及,把搞科學的疆域擴大到管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生活中,因為管科學實際是用科學的方法去管科學,學科學實際是用科學的精神去學科學,用科學實際是按科學的要求去用科學。這樣,科學道德就不再是科學工作者的職業道德的“專利”了,而飛躍為全民族的道德。科學道德,實際已經載入我國的憲法之中,憲法關於“熱愛科學”的規定,表明它應該成為每個公民的道德義務。

允許異想讓探索者勇於開拓

人們思維世界的發展,在某種意義上說,就是對“驚奇”的不斷擺脫。好奇心的不斷產生又不斷擺脫,正是科學上的不斷發現和技術上的不斷發明。好奇和追求,是構成科學探索精神諸因素中的重要因素。

好奇,就是對自己所不了解的事物的一種新奇感和興趣感,它是由外界刺激引起的一種感情狀態。好奇心往往表現為對新奇事物的一種注意力,為弄清它們的因果關係,而提出“為什麼”。“為什麼”是人類永遠回答不完的問題,它恰恰是人們探索世界奧秘的一個起點。人正是從追究“為什麼”開始,才逐漸接近真理和揭示真理的。

好奇心通過驚奇、疑問等心理活動,誘導人們有選擇地、主動頻繁地接觸產生新奇感的客觀事物;進而激發人們企圖尋求這一客觀事物的內在聯係。由好奇心而提出問題,即使當時不能解決,把問題留給後人,也是對科學的一種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