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教師的職業良心(3 / 3)

好為“人師”是自大的表現,能為“人師”是一種榮譽。師者,先行也,能授業傳道也。做人之師,必須在知識的占有上走在學生前麵,要具備解疑釋惑的本領,要有能把複雜的事情明了化,簡單的事情係統化的高超藝術,要有能把深奧的道理形象化,落俗的表白哲理化的厚實功力。所以,一個稱職的教師,必定會千方百計地訓練口才,嚼爛教材,博覽群書。他絕不是飽食終日之徒,而應是醇厚飽學之士。否則,就會成為一個喪失良心的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文壇騙子。

“人友”,是指教師要有與學生溝通感情的品格。“教不嚴,師之過”,嚴中有情才能感化學生。愛的力量是無比的。向學生輸送一份愛必定會獲得十倍的償還。因為教學是雙向流動。筆不能在凹凸不平的草地上把字寫好,人不能在顫栗的心境下把知識領悟。教師能與學生結為朋友,使他們實現“愉快學習”,才會百倍地提高功效。與生為友要體現在感情上,感情要融化於教學中。教學中哪些地方是疑難,疑難要如何才能解開,教師都首先必須做“心理投射”假設。將心比心,才能做到肝膽相照,才會體會學生的痛楚。否則,就會成為一個沒有心肝的居高臨下的校園泥尊。

“人範”,是指教師的身教和風範作用。“人格效應”是靈魂塑造中的基本效應,高人格的教師才能培養出高人格的學生。教師的品德固然是學生的範本,教師的水平也是學生評價教師的品德的樣本。如果教師鼓勵學生認真,但教師的教案就很馬虎;如果教師高呼知識的力量,但教師的知識儲備就很匱乏……那麼,這其中實際上就是暗示學生要講空話,言行不一,文過飾非。所以,思想影響不僅表現在思想說教中,更多地存在於生活中和教師對待自身工作的態度中。講台上“言”高調,講台下“行”跑調,這是一個沒有良心的食利之徒和走江湖的叫賣者。

“人梯”,是指教師甘於提攜後學,甘做蠟燭照亮別人的自我犧牲精神。教師的使命是把知識獻給大眾。重要的在於播種,而不是在於自己去占有收獲。要做到播種不息,把收獲留給未來。花朵逝去的時候,把信念留給心中的果實;樹葉飄落的時候,把營養留給腳下的泥土。辛勤的教師珍惜一分一秒的時間,勝過一點一滴的金子或久渴的甘露,但有時,又可把時間當作雪花那樣,一片一片地拋卻,隻要學生問難,不管白天夜晚,都可以放棄自己的安排,去詳盡地回答他的問題。“甘做春泥護新筍”,這是教師的特有誌向。燭光精神是教師引以為自豪的榮耀。它不是在放熱時流淚,而是在發光中獻血。學生一代一代地從學校走向社會,但不像流水那樣一流而逝。學生永遠不會忘記自己知識的發源地,在他一生的事業中都打上了母校的印記。他把母校當作甜的回憶,母校也把他當作美的見證。沒有“人梯”精神的教師,正如巴爾紮克筆下的那沒有良心的“葛朗台”。

“人師”、“人友”、“人範”和“人梯”的“四人”精神,構成了教師良心的基本內容,是在對“樹人”的社會責任神聖性理解之後而形成的堅定的信念和義務感,也是評價自己教學行為的基本標準和規劃自己教學行為的範式要求。教師必須將它作為自己行為的選擇與指令、調整與控製、審查與仲裁的自我機製。讓它分別在教學行為的不同階段中自覺“執勤”。

在教學準備階段,“四人”精神是決策機關,起著行為的選擇與指令作用。依據“四人”精神對教學動機、備課行為進行自我檢查,決不敷衍塞責和濫竽充數。

在教學進行階段,“四人”精神是道德導向,對行為起著調整和控製作用,是教學進行的“看守人”。特別是發現教學過程中有過失差誤或感情幹擾、情況變化時,“四人”精神會使你改變行為的方向和方式,以致有所謂“良心的發現”,使你在行為中保持正直的教師人格。

在教學結束階段,“四人”精神是內在法庭,對行為起著審判和評價作用。在這裏,它既是檢查教學工作的自我訴訟人,又是審判官。當發現自己教學整個過程中有悖“四人”精神的過失時,他應該進行自責,甚至時過境遷很久以後,內心的痛苦仍在持續。當了解自己的教學行為符合“四人”精神時,他會自慰,並為將要進行的教學做新的準備。

人為自身而立法,稱之為道德;教師為自己的職業立下評審和仲裁的內在法庭,稱為教師職業良心,所有稱得上教師的人,都應在自身設立一個這樣的道德法庭。

(原載《有色金屬高教研究》199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