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教師的職業良心(1 / 3)

良心是人的德性的特有裝置,是將責任轉化為義務的理性認識,是行為的隱蔽調節器,是道德法庭實行自覺訴訟和仲裁的機製。教師的職業良心,是在對其社會責任審度並自覺接受以後的崇高義務感,是人類靈魂工程師應該具備的靈魂,是溝通師生關係的春風,是知識領地耕耘播種並奪取收獲的肥沃土壤。沒有良心的教學,猶如在貧瘠的土地上耕耘,既不會認真地播種,也不可能指望收獲。

良心概念及層次

良心就是人們在履行對他人和社會的義務的過程中形成的道德責任感和自我評價能力。就其內容來說,是道德原則、道德理想體現為內心的感情和信念的東西,是這種感情和信念在意識中的統一。一旦人們鮮明地確立了道德信念,就能自覺地、堅定不移地依靠自己確定的信念來選擇行為,進行活動,也能依據確定的信念來鑒定自己行為和他人行為的善惡。如果一個人對自己所負的義務認識得越深刻,他的道德責任感就愈強,那麼,他的良心對自己行為的指導和糾正作用就愈大,他的良心也就愈高尚。

良心是多次層的。它分良心一般、個人良心、職業良心、階級良心等等層次。

良心一般,這是關於良心的基本要求,是最初層次,就它的適用範圍來說,包括社會所有成員。這些要求是:同情心,這是對他人痛苦所抱的切膚之感,即把別人的苦痛當作自己的苦痛的“通感反應”,古人叫做“惻隱之心”。祛惡心,這是對造成痛苦的根源所持的勢不兩立的態度,是對同情心的積極補充。因為單有同情,還隻會停留在“通感反應”中。“勢不相立”,才會付諸行動把同情轉化為對被同情者的實在的愛或支援,給造成痛苦的根源以鞭撻,使之成為羞恥,所以古人叫做“羞惡之心”。辨偽心,這是對善惡、黑白、曲直所抱的正義公平態度,也是對自己節操的一種檢查。真就是真,假就是假,一就一,二就二,不趨炎附勢,不指鹿為馬。它是同情與祛惡的正確結合,它同情“真”,又憎恨“假”,感情上支持的東西,必定是理智上肯定的東西,古人稱為“是非之心”。團結心,是與他人協作的態度。同情心雖然也是對人的態度,但就人來說是指對造成他人痛苦的人的態度。要團結人,必定要“讓人”。古人有這樣的解釋:“厚人自薄謂之讓。”我國自古以來就流傳著許多關於讓的佳話,“堯舜讓位”、“相如讓廉頗”等等,不勝枚舉。“讓”和“忍”也是相連的。“誌忍私,然後能公;行忍性情,然後能修。”對大事要講原則,對小事要講風格、謙讓和忍讓,在非原則性的小事上要求大同、存小異,不為個人爭得失高低,就能得到周圍的人的尊敬,“人緣”關係就會好,就能團結人。團結人又以犧牲個人利益為前提,古人稱為“辭讓之心”。惻隱、羞惡、是非、辭讓之心,就是良心一般的內容。

個人良心,是指不同的社會成員所體現的良心一般的個性差異。作為社會成員的個體,由於他涉世的遲早和深淺不同,因而他對社會賦予他的義務的認識也有遲早與深淺的不同,他所表達的態度方式也有不同。慈善家的良心以“同情”為主要表達方式,俠士的良心以“祛惡”為主要表達方式。一個人在人生的不同年齡階段也會形成相應的個人良心,兒童重於畏懼之心,青年重於羞惡之心,中年重於是非之心,老年重於辭讓之心。個人良心是比良心一般更為具體的一個層次,也可說是良心係統中的一個子係統。

職業良心,這是指已經涉世的成年人,也即是已經具體領受了社會對他的要求,因而有著為社會盡具體義務的明確任務的社會成員的良心要求。因此,它比起個人良心來說,是又高一層次了。因為參加職業生活的人,都是已經走上社會並領到了工作“許可證”的人,因而是真正成為“社會成員”的人。這部分人的良心,真正具有“履行社會義務的自覺感情”的意義。由於行業分工的不同,社會對他們賦予的義務也有差異,因而職業良心的要求也各個不同。教師的良心是授業無私,傳道無假;商人的良心是貨真價實,買賣公平;法官的良心是鐵麵無私,明鏡而斷;醫生的良心則是救死扶傷,解人之痛,等等。

階級良心,是良心係統中的更深層次,是不同階級對社會義務的不同理解及履行義務的不同態度。無產階級的良心是人類已有良心層次中的最高層次,它不僅包括是非感、正義感、羞恥感、同情感、責任感,以及自尊、自愛、自重、能愛人、能惡人等內容,而且還包括對黨、對共產主義事業的堅貞不二的態度和感情,即“完全”、“徹底”、大公無私。

在道德生活領域裏,由於良心對道德意識各個方麵的滲透和占領,所以,一方麵在個人道德行為的各個階段,它都成為一個重要的精神支柱,另一方麵在集體的道德行為中,它又成為集體道德意誌統一的旗幟,使集體成員甘願為履行一致的道德義務而盡心,指責那些玷汙這麵旗幟的邪惡,做到“萬眾一心”。這些就是我們關於良心價值的基本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