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作為同情心,作為社會感情,是社會關係的產物。沒有一定的社會關係,沒有共同利益,沒有接受他人愛的感覺經驗,就不會有同情,不會有社會感情。良心作為行為的自我評價的手段,是一定的道德準則在個人身上的內在化。沒有道德就沒有良心。而道德又是社會關係的產物,因此在這裏,良心的客觀環境就是現實的關係。
在什麼意義上說,良心也是由人的知識所決定的呢?首先,是作為道德信念的意義上說的。信念是激勵人們按照自己的觀點、原則和世界觀去行動的被意識到的需要係統。信念和信仰不完全相同。信仰是指對某種宗教或主義的極度信服和遵從,它的前提有時是蒙昧,是對偶像的盲目崇拜。而信念以理智為前提,以信念的形式表現的需要的內容是關於周圍自然界和周圍社會環境的知識,以及對這些知識的理解。道德信念是建立在充分理智的基礎上的,人在充分理智的情況下,才能客觀地權衡利弊,估計得失,去履行道德義務。喪失理智,心理失常,就會泯滅善惡的界限,受卑劣的感情的支配;或者不分是非曲直。這樣,他就離開了道德。“要講真理,不要講麵子”,這是關於形成正確的信念的概括。真理在握,武裝頭腦,認準曆史之潮流,矢誌不渝,這是不可移易的信念力量,也是信念形成的規律。接受理性的判斷,服從理性的指揮,這是道德信念的特點。它使履行社會義務有不滅的激情。所以,良心不單純是感情的產物,而是感情的熱愛與理智的肯定相一致的產物。
再說,良心屬於認識的範疇,它是對義務的必然認識後獲得的自由。義務是一種普遍存在的道德關係和道德要求。義務是一種使命、職責,具有不依人們的主觀意誌為轉移的“應該如此”的客觀約束力,這是義務的必然性;它又是在人們理解和認識了自己的使命、職責的基礎上,形成的一種“甘願如此”的內心信念和意誌,這是義務的自由性,由“應該”向“甘願”的飛躍,是必然向自由的轉化。轉化的條件是對義務的深刻了解。所以馬克思說過:“理性把我們的良心牢附在它的身上”。
能否因此說馬克思主義主張良心的起源是由社會實踐和知識共同構成的呢?當然不是。辯證唯物主義的認識論並不是二元論。良心的現實基礎是實踐。正如認識一刻也離不開實踐一樣,良心從發生、發展到鑒定和歸宿的整個過程,也一刻都離不開實踐的。
實踐活動的交往,才產生了人們相互間的利益關係,道德調整才成為必要,作為社會義務的責任感才由此產生。因此實踐是產生良心的唯一來源。因為生產實踐是人類最基本的實踐,它所要解決的問題是人類賴以存在和發展的物質條件即生活資料問題,所以,生產實踐成為人們相互間的利益關係的最直接最密集的活動“場”,也是良心發生和調節的最基本的活動“場”。在這個“場”中,每個人為他人以及為社會的存在而盡的義務得到真實展示,每個人又從這種相互盡義務的真實情景中接受感情的傳染而成為自己的感情。生產實踐是道德感情的最基本的來源,因而也是良心的最基本的來源。階級鬥爭給人的感情以深刻的影響,它規定著階級社會中各個階級感情的不同性質和傾向,使得階級社會中的道德呈現出明顯的階級性,並進而形成不同階級的良心。自從科學實驗出現以後,它為淨化人的感情起著特別的作用。因為科學實驗以探索客觀規律為目的,來不得半點虛假,科學的態度是老實的態度。所以,科學實驗是養成“是非之心”的重要來源。
實踐活動的發展,推動著人們相互間的利益關係發生新的變化,因而個人對他人及對社會的義務也在發展和變化。道德在進步,道德感情日漸要求純淨。雖然其中也會出現曲折和汙染,但是,日漸高尚也是良心的總趨勢。實踐是這種總趨勢的推動力量。有文字記載後的社會所表現出的良心,比史前社會存在的良心要自覺。資本時代出現的現代文明,比起封建時代的野蠻來說,無疑是進步。因此,在良心上表現出的文明程度也比過去任何時代要高。尤其隨著作為資產階級的“孿生兄弟”無產階級的誕生,因而出現了無產階級良心,它第一次把大公無私、人類解放的義務作為良心的內容。這是由實踐中的工業革命而引起的在良心內容上發生的“產業革命”。
實踐的檢驗是衡量良心的客觀尺度。良心總是在履行義務的行為中得到表現和受到評價的。因為行為就是動機和效果的有機構成及統一。動機發動人的行為,效果記錄人的行為;動機產生於行為之前,效果出現在行為之後;動機為行為做預測,效果為行為做證實。它們的區別是以互相依存為前提的。不僅如此,它們還在實踐基礎上相互轉化,動機通過實踐轉化為相應的效果,才算完成了動機的作用;效果的產生又為新的行為動機提供更高的基礎。由於動機和效果構成履行道德義務整個過程中的兩大基本要素,所以檢驗良心,就要對行為的動機和效果分別進行考察。在考察動機時,要用實踐“尺”去衡量產生動機的環境和客觀出發點,即分析動機的客觀性;在考察效果時,要用實踐“尺”去由此及彼地衡量效果的量,即分析效果的全麵性;在考察動機和效果的聯係時,要用實踐“尺”去考察它的過程性。這樣,方可看到良心的真諦,區分心地的善惡。離開了實踐去評價良心,隻會墮入縹緲的雲霧之中。
實踐又是良心的歸宿。良心不是展覽品,道德的感情要轉化為“應該”的行動。它通過推動人的行為從現有到應有的轉化去把握現實的需要和曆史的脈搏。恩格斯曾經指出:“道義上的憤怒,無論多麼入情入理,經濟科學總不能把它看做證據,而隻能看做象征。”所以,在社會製度新舊交替的轉折關頭,在新舊事物進行決戰前夕的一段相當長的時間裏,人們對行將到來的變革,對新製度、新事物代替舊製度、舊事物的必然性,並不能一下子就做出科學的說明和論證的。但是,這時道德的憤怒、善惡的評價卻成了這種行將到來的變革的報曉者。這就是恩格斯所說的“象征”。由“象征”變成“現實”的杠杆是實踐。良心是一種以責任感來推動人們從現有到應有的轉化的特殊的認識方式,它的使命決定了它必須以歸宿於實踐為自己的目的。
把實踐引進良心領域,如同把實踐引進認識領域一樣,也是一個偉大的變革。實踐引進認識領域以後,唯物論和辯證法才在認識中達到了高度的統一,消極的、被動的反映論才成了能動的、革命的反映論。把實踐引進良心領域以後,也使良心作為履行道德義務的責任和評價履行道德責任的能力的關係,即“責任”和“能力”的關係,有了現實可靠的基礎;使良心中的“履行”與“評價”的關係變成了活生生的在道德審判中的被告和仲裁的關係;使實踐決定良心和良心反作用於實踐的唯物論和辯證法得到了高度的統一。
(原載《福建論壇》198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