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選擇,是在同時存在幾種行為方案時,人們根據自己的道德觀念獨立地決定選取某一種方案行動,以實現自己的道德目的。選擇是由選擇的客觀處境和主觀能力作為必要條件而存在的。客觀的“能夠”和主觀的“應該”,決定著為其選擇所負責任的“度”。隻考慮“能夠”而否定了“應該”,這種選擇是“無原則的力量”;隻考慮“應該”而否定了“能夠”,則是“無力量的原則”。“無原則的力量”是行為的失控,“無力量的原則”是調控的失真。要克服“原則”和“力量”的割裂和失衡,不可忽視對“度”的審度。
道德選擇由社會的主體來完成,社會關係就在社會主體的自由選擇中個體化了。因此,對於自己行為的道德責任感就成為行為選擇、確定和實現的隱藏調節器。於是,能動性中的自製力,就表現為道德調節中的良心審問。所以,在倫理體係中,自製力和良心都作為品質的範疇而加以闡明。
建設精神文明,包括以道德建設為中心的思想政治建設和科學文化建設兩個方麵。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以共產主義思想為核心。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紀律是它的基本內容。與文明相對的是粗野、放縱、淫逸等現象。現實生活中存在的思想上的“自由化”,政治上的“無政府”,生活上的“開放狂”,就是思想失製、行為失製、作風失製的結果。改變這些邪弊要從許多方麵去做工作,倡導自製力的教育和培養當屬其列。
孔子倡導“克己複禮為仁……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意思是實踐仁的道德全憑自己,難道還憑別人嗎?這句話和我們講的自製力有相同之處。
我國自古就稱頌那些謙恭忍讓的品德。荀子說:“誌忍私,然後能公;行忍性情,然後能修。”忍也是講要自製。在原則問題上,當然不能含糊。但是,在非原則問題上,能否以大局為重,忍受各種誤解和屈辱而無怨恨之心,則可以看出一個人道德情操的高下。忍也是氣量。有氣量的人,胸懷寬廣,眼光遠大,重事業,輕小侮,顧大局,棄小利,成為群體中的核心人物。而缺乏氣量的人,則斤斤計較,排斥異己,動輒發火。人碰到急事、難事,往往易動感情,甚至產生激情,對此需要有意識的控製。把事盡量放到大範圍去考慮,是鍛煉氣量的一個好辦法。範圍有幾種,一是家、國、天下的區域範圍;二是今天、明天、後天,今年、明年、後年的時間範圍;三是個人、他人、集體的人際關係範圍;四是低劣、高尚的精神境界範圍。隻要衝破自己思想的局限,把個人恩怨得失拋開,久而久之,就可以形成良好的思維習慣,使氣量逐漸恢宏起來。
自製力既是能動性中的重要方麵,又是認識自我的重要成果。因此,提高自製力,就要自覺地進行自我認識。所謂自我認識,主要是指對自我的社會屬性的認識,對自我的社會地位、社會歸屬、社會本質、社會權利和社會義務,以及自我的思想意識、道德風貌、能力和價值的認識。認識愈加深,自製力就愈增強。
實現自我認識,首先要把主體和客體、主觀和客觀區別開來。自我不等於自身。自我具有二重性:作為認識者,是主體;作為被認識者,又是客體。認識者的自我與被認識者的自我,從認識論的角度看是不同的。此外,每個人對自身的認識,還要區分主觀客觀。如果說認識外界容易產生主觀代替客觀的錯誤的話,那麼,認識自我就容易產生自我代替自身的錯誤。在自我認識中,一定要把心目中的“我”同實際上的“我”區別開來。前者是後者的反映,絕不等同於後者自身;前者對後者反映得正確與否,是需要檢驗的,絕不是不言而喻的問題。因為認識者的自我與被認識者的自我具有主體與客體的不同,因此,區分主體自我和客體自我,區分關於自我的主觀映象和客觀原型,是十分重要的。因為認識者的自我和被認識者的自我畢竟是同一個本體,從而排除認識自我的主觀因素,使自我的主觀映象更加符合自我的本來麵目,就更加困難。主觀上把自我歸屬於誰,與實際上自我歸屬於誰,並不是一回事。在主觀上,一個人可以把自我當作超然的,但實際上,他早已歸屬於一定的社會、集團。如果一個人沒有意識到他的客觀歸屬,那他就隻能是一個不自覺的、因而也是不自由的人。為了使自我認識不斷接近實際上的自我,就應該打開自己心靈的門窗,不斷修正對自我的錯誤認識,隻有這樣,才能成為自覺的人。
其次,要處理好符合社會發展規律的自我同現實中的自我的關係。主觀自我與客觀自我的統一,不僅有一個主觀自我不斷接近實際上的自我的問題,而且還有一個符合社會發展規律的理想中的自我,不斷鞭策現實中的自我的問題。這就是人生的目的、理想和信念問題。作為一個社會性的人,其人生目的、理想和信念,隻有建立在社會客觀發展規律的基礎上,才是正確的;社會主義社會中的個人,其目的、理想和信念,隻有服從於社會主義事業,才是正確的和高尚的。然而,理想和現實總是矛盾的。理想源於現實,又高於現實。解決這一矛盾,就是在正確理想的指導下,勇敢地、堅定地、切實地改造現實,改造自我,使現實的自我,不斷接近那符合社會發展規律的理想的自我。
再次,實踐是自我認識的源泉、動力和檢驗標準。每個自我都生活於社會實踐中,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正確地認識自我。隻有在開拓中,才能探索社會和人生的必然;隻有在實踐中,在對客觀環境的實際改造中,才能不斷充實和完善自我。實踐是認識外界的源泉,也是自我認識自身的源泉。自我本身正是通過實踐活動,特別是勞動表現出來的。自我的價值是在創造物質價值和精神價值時產生的,自我的自由也隻能在社會實踐中實現。對自我的認識是否符合實際,要通過社會實踐來檢驗。
認識自我要通過媒介,以認識他人、他物為中介。一個人總是生活在與他人的交往中,這樣,人這個自我就可以通過交往,通過對他人的認識來認識自己,把對他人和他物的認識當作自我認識的一麵“鏡子”。
有了對自我的正確認識,才會產生對自我實行正確調節的自製力。如果把自製力當作是個人行為閘門的啟開與關閉活動,那麼,自我認識則是構築閘門本身。自我是在對自身的認識和解剖中不斷完善著的,自覺性是在自我認識的基礎上提高的。隻有成為自覺的人,才會成為文明的人。這就是認識自我、自製力與精神文明的內在聯係。
在認識過程中,自製力是作為能動性中對感性實踐的理性調控而加以規定的,在道德意識中則是作為道德品質而加以確定的,在道德選擇中則表現為對行為方案、行為路線的審斷和確立的能力。淫逸、放蕩、膽小、粗野和沒有分寸,所有這些現象總是這樣或那樣同缺乏自製力聯係著。培養自製力,是執行共產主義道德規範和行為文明規則的一個可貴條件。
(原載《學術月刊》1984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