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自製力(1 / 3)

討論自製力在能動性中的意義、它的心理機製,以及在精神文明中的作用,是本文設置的任務和目的。

能動性中的理性調控

自製力就是自我製約的能力。它和製他力相反相成,是自覺能動性中正反相牽、外內相左的兩種趨向。

按力向的構成區分,人的能動性是由雙向製動結構組成的活動整體,包括改造客體的能動力量和控製主體的能動力量兩種力向,前者表現為追求的外向製動,後者表現為審己的內向製動。沒有外向製動,人的意誌就不可能強化客體,觀念世界就不會物化,客體世界就不會人化,主客體之間的聯係就難以建立。但是,外向的能動性必須通過自製力的審定和控製,使其向正確方向規劃,才可以增加其成功或勝利的把握,而成為正確的能動性。沒有內向製動,人的意誌就可能成為盲目的意誌,觀念世界的物化就會淪為“誤化”。

列寧說:“世界不會滿足人,人決心以自己的行動來改變世界。”這是從客體的本性及主體的使命中揭示了外求向能動性的必要。恩格斯說:“我們對自然界的整個統治,是在於我們比其他一切動物強,能夠認識和正確運用自然規律。”這是從主體的本性及認識的使命中揭示了能動性的內控向的必然。沒有外求的傾向和現實,就不會有主觀見之於客觀的實現。所以,能動性中的外向力就是主體對客體的討伐力、開拓力、戰鬥力。同樣,沒有內控的傾向和現實,主觀見之於客觀的行動會因莽撞而遭挫折以至歸於失敗。所以,能動性中的內向力,是使主體對客體的討伐力成為征服力,開拓力成為收獲力,戰鬥力成為戰勝力的保證。它們相輔相成,才使人在物質活動過程中,運用已有的知識,根據現有的條件,采用最優越的物質手段來創造現實中最新的工具、最新的產品、最新的物質技術關係、最新的物質生產關係和最新的政治關係,使這個人創造的對象世界,保留著人的創造力量的印跡,是人本身的對象化。可見,自覺能動性就是自覺地支配自身和控製外部現實的活動及其能力,就是意識到自己的受動並把受動變為能動的過程。自覺能動性的最高表現是自由,“自由是在於根據對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認識來支配我們自己和外部自然界”。

作為實踐的主體的人,既是改造客體的發動者和承擔者,又是被主觀力量意識到需要改造的對象。主體的這種雙重職能,規定了能動性的雙向製動。

作為認識主體的人,是一個多層次、多結構、多功能的複雜係統。人們為了正確地支配客觀世界,不但要認識外在的對象,還要認識自身的屬性和狀態。同時,人的實踐是社會的,是許多人的集體協作,在這裏每一個人都要使自己的行動和他人協調,為此,主體的活動也成了意識的對象。首先是注意到別人的行動,之後是通過別人也意識到自己的行動。實踐的交往又產生了社會的語言,語言使人的意識活動獲得具體可感知的形式,因而人們在實踐中通過外部物質活動,把自己的內心意識活動也轉化為自己意識的對象,出現了“對意識的認識”。人的這種對自身同客體的關係的意識,對自身的屬性和狀態的意識,對自己活動的意識,對自己意識的意識,沿用德國古典哲學的語言,就叫做自我意識。

如果人對自己毫無所知,就什麼也不能認識。如果人不能意識到自身,就不會有主體—客體的分化,就不可能把自己的觀念和現實世界即主觀與客觀區分開來。而主體—客體的分化,主觀—客觀的區分,乃是人類智慧的真正開端。馬克思說的“意識到我自身是社會的存在物”,這就是自覺。從這個意義上,也可以把自覺能動性看做是自我意識的能動性。

人的自覺能動性的“自覺”,主要表現在對客觀世界本質和規律的認識與駕馭程度上,表現在對客觀事物的必然性認識基礎上取得“自由地發揮”自己的“肉體力量和精神力量”的主動性的程度上。人與動物不同,人的能動性表現在人可以有目的、有預見、有計劃地按照已知的客觀規律來支配自己的行動,實現主體—客體的新的統一,在與客觀世界的長期鬥爭中積累經驗,逐步達到“從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意誌的境界,獲得自由和自主。人的能動性之所以稱之為自覺能動性,正是表明,隻有人才能達到對必然性的認識而獲得自由,也正因為如此,才使人在宇宙萬物中,在和周圍事物的相互作用中,取得了活動的主動權,占據支配的地位,成為世界的主宰者。自覺性是意識的高級階段,創造性是能動性的高級階段,它是人作為主體的活動和動物的活動表現在自然界的本質區別。人的能動性實質就是自覺創造性。

作為認識主體的人,是具有情感、欲望和興趣的人。黑格爾說得好,“沒有情欲,世界上任何偉大的事業都不會成功”。同樣,沒有一定的情感、欲望和興趣,認識也難以進行。人的情感、欲望和興趣,不僅是構成認識的動機和毅力的重要因素,而且是確定和解釋認識客體的自發根據。但是,人畢竟不能憑感情用事。感情是“熱”的,需要有理智去“冷卻”。經過“淬火”的金屬會更加堅硬,感情經過自製力的“淬火”方可成為持久動力。頭腦簡單的人,會使簡單的問題複雜化而更加糾纏不清;思想豐富的人,可以把複雜的問題分析得簡單明了,迎刃而解。

關於自覺能動性的研究,有按其構築要素而加以區分的,也有按其能力的不同性質而加以剖析的。按其構築要素區別,自覺能動性包括:意誌的能動性、認識的能動性、實踐的能動性等不同層次及要素。實踐的能動性是自覺能動性的現實形態。實踐總是按一定活動方式進行的,而活動方式總是同時受到客觀規律和主觀目的的雙重製約。主體的能動作用主要是控製實踐活動的始發和停止,管理實踐的活動方式達到合規律和合目的的統一。精神的能動性主要表現在對人的機體的支配上,它與第二信號係統密切相關。意誌的能動性主要表現在保證人堅定不移、滿腔熱忱地從事實踐活動。認識的能動性表現在對人的意誌行動的調節和對整個實踐活動的指導上。精神的能動性是整體,意誌的能動性和認識的能動性均是精神的能動性的側麵,所謂發揮精神的能動作用,應當是同時發揮兩個側麵的作用,而不是僅僅隻發揮一個側麵的作用。把發揮精神的能動性和發揮意誌的能動性混為一談,必然導致唯意誌論。把精神的能動作用僅僅理解為認識的能動作用,否認意誌的能動作用,必然導致坐而論道的空泛論。在這裏,認識的能動性及其對意誌能動性的牽製,就可以看做是自覺能動性中的內控作用,即自製力。它包含在主體的精神能動性之中。外求的傾向,更多地是受意誌能動性的支配;內控的製動,更多地是受認識能動性的支配。

從上可見,我們可以把自製力界說為:包含在自覺能動性中起調控作用的自我意識,是對能動的感性追求的理性牽製,即能動性中的自覺調控力。

我們對能動性進行自製力的考察,把它看做是能動的外求和能動的內控構成的能動的合力,就有利於從正反相牽、外內相左、“熱”“冷”相濟兩個方麵、兩種趨向中去把握能動性這一辯證統一的整體,從而了解自覺能動性的完整結構。這個整體結構的合力的現實形態就是正確的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