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道德培養中的“總結”,又是不同於認識過程中的“理性”的。“理性”以揭示對象“是什麼”、“是怎樣”為任務,“總結”以告示主體“該不該”、“該怎樣”為任務;“理性”以概念、判斷、推理的形式,抓住事物的本質,揭示事物的趨勢,具有陳述性和預述性的意義,“總結”則以律令的形式,告誡人的行為的社會價值,具有指令性和定向性的意義。“律以正罪名,令以存事製。”它告訴我們的是:如何從現有向應該的行為轉化,從而去把握自己和現實。
法律也是法令,但它和道德律令也不一樣。法律通過國家認可的成文形式,又憑借國家的力量,用“管不管”、“服不服”的方式去把握現實,道德律令則是通過不成文的形式,憑借信念、輿論和習俗的力量,用“該不該”、“好不好”的方式去把握行為。
作為道德“總結”的律令也在“總結”中繼續深化,組成律令、統治律令、自動律令的遞進層次。“律令”隻解決“應該”的定性問題,“統治律令”則解決“處處應該”的定量問題,“自動律令”則由“處處應該”進入“自然應該”的習慣反射層次。一旦“應該”進入“自然”這個層次,“律令”就經由“總結”而轉化成為個人的品德。品德這一概念,可以在社會生活中提出人們行為最典型的特點,必定表現為對待人及事的一定的態度,是一個人的具有道德意義的在相當長時期內在固定的或變化的條件下所作出的行為指導的總和,是“靈魂秘密”的實在內容。
例如,通過宣講的形式,了解了偉大祖國的遼闊版圖、壯麗山河、悠久曆史;通過曆史的學習,知道了無數誌士仁人為國捐軀、驚天動地的故事;通過榜樣的感染,了解了他們為建設社會主義祖國而忘我拚搏的事跡。於是,就在“總結”中形成了“應該愛國”的律令,進而升華為應該熱愛偉大祖國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的“整體”量的層次,從而就有可能進入“自然應該”的階段,即在自己生活戰鬥的一切崗位,無論是學習還是工作,無論是和平環境還是戰爭年代,都應該把民族的獨立、祖國的統一、經濟的繁榮、科學的昌明放在自己應盡的義務之列,使自己盡心盡意地為祖國效力。這樣,才能稱得上具有“愛國主義”的品德,作為這種品德的“靈魂秘密”才會向道德現實披露。
沒有“總結”作為道德律令的加工工藝,就沒有對道德材料的消化和對道德品質的澆鑄。這就是“總結”作為道德培養的第一個職能。道德教育的作用當然取代不了它,因為道德教育隻是為品德的鑄定提供材料而已。道德修養的作用也代替不了它,因為修養包括對材料的“克服”和“排泄”。當然,有“加工”就有“克服”和“排泄”,但“克服”和“排泄”不是加工的目的,加工的目的是成型的成品,而道德培養卻正好達到了這個目的。
道德培養的“奠基”職能,具有更加偉大的意義,它既是實現道德品質向道德行為飛躍的起點,又是對道德行為的自覺指導。
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方麵來理解。一方麵,這是道德培養本身的要求。從道德的感性實踐到道德的理性肯定,這還不是道德培養的全部目的和歸宿。道德培養的目的包括在每個人身上形成道德品質和在實踐中實現這些品質兩個部分。“總結”是解決“形成道德品質”的問題,“奠基”主要解決的是“實現品質”的問題,同時又是品質的繼續和完成。“總結”和“奠基”相互區別,各自有所側重,但它們又是相互聯係、相互滲透、不可分割的。在這種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中,“總結”是“奠基”的準備,“奠基”是“總結”的歸宿。
另一方麵,由道德的理性肯定向道德實踐飛躍,也是道德實踐本身的要求。道德品質要見之於行為實踐,同時行為實踐要求道德品質規劃和指導,這是同一問題的兩個方麵。強調道德品質向道德行為飛躍,這本身就包含了對道德品質的指導作用的重視。
由於道德培養起了“奠基”的作用,就使作為精神狀態的道德品質物化或對象化,使精神力量化為物質力量。實現了這種飛躍,道德品質就成了道德品行。如果道德活動的概念隻表示目的明確的和有道德動機的行為,那麼品行則把個人所有的行為完全包括在內了,因為這些行為能夠受到道德的評價。
無論是道德品質要見之於道德實踐也好,或者道德實踐要由道德品質來指導也好,都說明了道德培養作為“奠基”的職能是絕對必需的。
“奠基”職能之所以必需,還因為由“總結”得來的品質究竟是否合乎道德,必須再回到道德實踐中去檢驗,使它得到修正、補充、豐富和發展。這樣才能達到道德培養“循序升高”的特征規定。
要使道德培養真正成長為道德實踐飛躍的“奠基”,實現其轉化,必須具有如下三個基本條件:
第一,將要“物化”的道德品質應當是正確的。
第二,將要“物化”的道德品質成為自己的道德信念。
第三,在飛躍過程中,始終要從實際出發,堅持道德的理性肯定和具體情況的實際需要相結合的原則。
三道德培養的心理循序
道德培養的心理過程,即是使道德原則和規範,固定為人的行為的“動力定型”,成為人的靈魂王國中的精神建築的過程。這種精神構築的社會效益表現在道德行為中,而作為道德意識的外殼則表現為一係列的品質概念。因此,道德培養的心理過程就與概念的獲得與應用的心理過程相一致,它們都依照同化、分化、貫通和遷移的各個環節循序漸進。
在心理學上,一般把概念解釋為具有共同的關鍵屬性的一類對象、事件、情境或性質,或者叫做由符號代表的具有共同的關鍵屬性的一類事物或性質。由於概念的存在和應用,人們可以對複雜的現實世界作簡單的概括的或分類的反應,因而它具有促進接受學習、解決問題和人與人之間的經驗傳遞的功能。
人是通過概念形成和概念同化這兩種基本形式獲得概念的。獲得概念,就是掌握同類事物的共同的關鍵屬性,也就是說,使符號代表一類事物而不是代表特殊事物。利用自身認知結構中原有的概念,以定義的方式揭示概念的關鍵特征,這種獲得概念的方式叫概念同化。從大量的具體事例出發,從自身的實際經驗的肯定例證中,以歸納的方式抽出一類事物的共同屬性,從而獲得概念,這種方式叫概念形成。
概念形成的最高發展階段,包括下列有次序的心理過程:
1.辨別不同的刺激模式;
2.抽象出各個刺激模式中的共同屬性,並提出關於它們的共同關鍵屬性的種種假設;
3.在特定情境中去檢驗這些假設;
4.從這些假設中選擇一個具有普遍性的範疇或者一套共同的屬性,納入附屬於它們的一切變式;
5.把這一套屬性與認知結構中起固定作用的觀念聯係起來;
6.使新概念與原先學過的有關概念分化;
7.把新概念的關鍵屬性推廣到一切同類事物;
8.用符合習慣用法的語言符號去代替這個新範疇的內容。
上述過程簡化表示,則為:辨別—抽象—分化—提出假設—檢驗假設—概括。
如果說,概念形成典型地屬於發現品質,那麼,概念同化則典型地屬於培養品質。道德培養的主要形式是概念同化。在道德培養中,培養者自己要積極地把新學習的品質概念,與自己認知結構中原有的品質觀念聯係起來,使新學習的品質概念與同化它並固定它的原有品質觀念構成派生的相關的或總括的關係。與此同時,新的品質概念與認知結構中原有的有關品質觀念進一步分化融會貫通。這種同化過程越是積極,被同化的品質概念也就越是有用。例如,要培養關於“不謀私利”的品質,必須把它與自己認知結構中原有的“助人為樂”的品質聯係起來,把新概念納入原有的品質觀念中,新概念則是原有品質概念的限製;並在新品質的培養中,使它與原有的“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艱苦奮鬥”等概念與“不謀私利”融會貫通,組成一個整體結構,以便於定型和運用。